法律分析:二胎准生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1、再生育申请书;2、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4、双方婚育情况证明;5、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夫妻双方离婚);6、病残儿医学鉴定书(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7、3—5人的旁证材料、女方父母结婚证及户口本(农村人口中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8、生子女证明材料、双方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证(独子独女结婚);9、死亡证明或相关死亡证明材料(丧偶再婚);10、两代以上独生子女证明(两代以上独生子女);11、无生育能力证明(患不育症)12、伤残军人证(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13、收养证明(收养子女);14、烈士证(夫妻双方一方为烈士);15、残疾证(因工致残);16、特殊情况下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