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临时工工伤责任归劳务派遣公司,但根据合同约定,要派单位可能承担相关义务。拖欠工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支付令或仲裁,如不满意可起诉。劳务派遣收取管理费,标准为100-500元/人/月。招聘外包服务按预约或录用式收费,标准为200-550元/人。
法律分析
一、劳务公司派遣临时工工伤谁负责
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办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务派遣收费标准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结语
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临时工工伤问题上负有责任,根据派遣合同,要派单位应承担相应义务。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支付令。此外,仲裁和诉讼也是解决纠纷的途径,劳动者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的收费标准根据企业需求和岗位要求综合确定,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