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条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还款日期、借款利息、借款本息偿还日期、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等。撰写借条时需要注意准确注明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金额等信息,并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此外,最好附带身份证号码,确保借款人亲自签字,并由借款人书写借条内容,避免纠纷。约定利息时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构成高利贷。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时注意什么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因此在实际签订的时候就需要小心注意,先了解清楚其中包含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才是格外注意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当然了,在借条中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若约定不支付的话,则就是无偿借贷。而要是约定利息,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约定,以免构成高利贷导致法律不予保护。
结语
民间借贷借条的内容应当规范明确,包括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借款时间期限、还款具体日期、借款利息的明确约定、借款本息偿还的时间和方式等。在书写借条时要注意注明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数额和借款原因,确保大写数字准确无误。此外,应当尽量在借条中附带借款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签名时必须亲眼确认,避免纠纷。借条的书写人应为借款人,避免内容被借款人抗辩。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在签订借条时需谨慎,了解清楚其内容,并特别注意容易引发纠纷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约定是否支付利息,但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构成高利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