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即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不再支付个人医疗费用。特殊治疗费用指根据医疗需要,在医疗机构进行的较为昂贵的治疗,如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药品等。是否可以报销,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目录以及用人单位与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范围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即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不再支付个人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医疗费用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目录以及用人单位与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范围予以确认。
3.《工伤保险目录》中规定:凡属于法规或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纳入目录管理的项目均应予以支付。
综上所述,特殊治疗费用的报销应按照工伤保险目录以及服务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范围确认,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的项目均应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