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怀孕之后,如果要 生育 的,可以向 公司 申请 产假 ,这个产假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在这期间员工福利倒也不能改变,那么在 湖北 这个地区要申请的有多少天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 法律知识 , 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 十堰 市产假有多少天 湖北对于符合国家和省 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的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 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 法律法规 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二、十堰市产假生育医疗费用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湖北地区要申请产假的,能够享受得到的时间,在98天的基础上还加上30天,除此之外,员工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再增加,比如说难产,如果您还有相关的 法律咨询 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