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标准是:
1.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2.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