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对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3方面共11条具体措施。其中关于取消农业户口的措施为,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此后的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取消农业户口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消除制度屏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各种差距,使农民也可以更多的享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加快中国的城镇化进程。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九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