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报销发票单位名称需写全称;
(2)项目部租赁房屋需以单位名义签协议、并需对方开据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3)原则上跨年度发票不允许报销;
(4)发票内容与报销单内容一致;
(5)具体项目上发生的费用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号、项目名称;
(6)报销单上需写明所附单据数量;
(7)报销时需将发票分类,按报销类型分行填列报销单据,报销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