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强行法的结构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强行法的结构是:强(左右结构)行(左右结构)法(左右结构)。

强行法的拼音是:qiǎng xíng fǎ。词语解释是: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的法律规范。综合释义是:法律禁止或命令人民为某行为时,即不问个人的意思如何,必须绝对遵守。适用该法律之规定者,称为「强行法」。但强行法的概念最初却来自于国内法,是同国内法上的任意法(JusDispositivum)相对而言的;当今各国国内法上的强行法规则仍不胜枚举,而关于国际强行法的理论则存在着不同学说,这些学说中的合理成分后来为强行法理论所吸纳,构成了国际强行法的理论基础。把强行法概念引入国际法的是奥地利学者菲德罗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一次正式使用了强行法概念。

强行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强行法详细内容】

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的法律规范。

二、基础解释

又称强制法,或称绝对法,含义为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的法律规范。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强行法已逐步成为维护世界秩序的一种法律准则,成为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能违背须绝对遵守、且仅仅由以后具有同等性质的一般国际法规律使得变更的规则,它不能以个别国家间的条约排除适用。

三、综合释义

法律禁止或命令人民为某行为时,即不问个人的意思如何,必须绝对遵守。适用该法律之规定者,称为「强行法」。但强行法的概念最初却来自于国内法,是同国内法上的任意法(JusDispositivum)相对而言的;当今各国国内法上的强行法规则仍不胜枚举,而关于国际强行法的理论则存在着不同学说,这些学说中的合理成分后来为强行法理论所吸纳,构成了国际强行法的理论基础。把强行法概念引入国际法的是奥地利学者菲德罗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一次正式使用了强行法概念。

四、辞典修订版

法律禁止或命令人民为某行为时,即不问个人的意思如何,必须绝对遵守。适用该法律之规定者,称为「强行法」。

五、关于强行法的成语

奉法者强则国强  执法犯法  知法犯法  勉勉强强  强中更有强中手  强中自有强中手  

六、关于强行法的词语

行行重行行  强行法  强死强活  强中更有强中手  强中自有强中手  强强  

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强行法的详细信息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