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伙企业的股权的所得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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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16:28

一、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由此可见,由于合伙企业本身不是法人企业,其本身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二、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

第二条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是一致的,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三、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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