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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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1:35
2016年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营业税进行重大调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在官方网站贴出该《通知》,根据《通知》显示,契税、营业税调整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