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19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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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19 03:56
社保卡遗失后,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挂失。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后,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请求及时为其登记挂失,并制发新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