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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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0:06
房屋契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0:06
房产税一般不是按照面积征收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等于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扣除比例10%减去30%,应纳房产税等于房产余值乘以税率。从租计征,以房租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等于租金收入乘以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用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