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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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7:09
广州入户积分的计算方式
一、基础指标
1、合法稳定住所
①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留证”,每次办满一年算8分。
②在广州市累计居住年限:合法产权住所,计20分;在合法单位租房或住在单位的房,每满一年计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③申请人的住所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天河区迁到其他本市行政区域的,每年计2分,最多计10分。
2、合法稳定就业
①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和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满1年,各保险各计2分。
②在广州市工作(创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计算2分。
3、年龄
①18-40周岁(包括40周岁),计30分;
②4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含不满1岁)少加2分。
二、加分指标
1、文化程度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计30分;
②专科包括高职,计20分;
①高中包括中职,计10分。
2、创新能力
②近五年来获得授权有效专利且授权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的专利发明人,属于发明专利,专利每件按20分(个数)计算,最高不超过40分。
③申请人从事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工作,且从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满1年计入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服务行业
①符合当年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目录,计10分。
②目前正在从事技术专业、特殊艰苦行业一线工作人员(10分),工作满1年再增加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社会服务和公益
①近五年来,参加献血的,每次计2分,累计最多不超过10分。
②近五年期间,在义工或志愿者的岗位上工作,每满50小时计2分,1年不得多于2分,单项累计积分不得多于10分。
5、纳税情况
在近三个税务年里,累计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①1万(含)-3万元(不含),计4分;3万(含)-6万元(不含),计8分;6万元(含)以上,计12分;
②近三个纳税年度连续1年均申报缴纳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4分;
③近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计2分。
④所投资创办的企业,近三个纳税年度累计纳税:
⑤5万(含)-10万元(不含),计4分;
⑥10万(含)-20万元(不含20),计8分;20万元(含)以上,计12分。
6、表彰奖项
①获得、市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呼,计10分;
②获得市直机关、区委、区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呼,计5分;
③获得一等功,首次计20分,累加每次计5分;获得二等功,首次计10分,累加每次计2分;获得三等功,首次计5分,累加每次计1分。
④获得党和授予的奖牌和荣誉称呼,计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