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惩罚新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6:0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2

当前,我国在办理渎职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上,存在标准不明确以及法律适用争议较多的情况。通常,只有当渎职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时,才会构成相应的犯罪。然而,刑法中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等程度的表述,并未对大多数罪名提供明确的操作性标准,导致实践中各地在定罪量刑时存在差异,有时甚至出现重罪轻判或轻罪无罪的处理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1月,《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明确提出要从重惩处渎职犯罪。解释中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当导致公共财产或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以下后果时,将构成重大损失:



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9人以上轻伤,或2人重伤和3人轻伤,或1人重伤和6人轻伤。
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的情况。

同时,解释还明确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情节,特别指出,如对已造成的损失后果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指令他人隐瞒不报等行为,将导致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延误抢救工作,这种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扩展资料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致死1人以上应定罪 。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