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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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2:28
梁山黄河溺水存尸地点在将军浮桥。梁邦东在郓城县黄河浮桥有限公司双身船头上落水死亡。被告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是一直实际经营,而该浮桥存在严重的隐患和管理疏漏,导致了梁邦东的死亡,给原告造成极大损失。要求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抚慰金共计430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于2010年12月23日被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终止,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对该浮桥已实际不再经营,实际经营人是郓城县李集乡委托的徐龙越等12人,应由其承担责任。二、本案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所以,梁山黄河溺水存尸地点在将军浮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