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21:35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46

商标注册被驳回以后,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被绝对理由驳回的话,那么基本上成功性不大。一般绝对理由,也就是直接禁止注册商标。但如果是相对理由改正,以后还是有机会成功的。

一、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主要是需要看商标驳回是以什么理由。商标驳回的原因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

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商标法》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中。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性规定;

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这些规定,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绝对理由”。

二、所谓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主要情况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以绝对理由被驳回的话,那么不建议在那费时间和金钱去做服务生呢。但是如果不是绝对理由被驳回,而是相对旅游被驳回的话,还是可以再申请驳回复审的。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51

商标注册被驳回以后,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被绝对理由驳回的话,那么基本上成功性不大。一般绝对理由,也就是直接禁止注册商标。但如果是相对理由改正,以后还是有机会成功的。

一、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主要是需要看商标驳回是以什么理由。商标驳回的原因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

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商标法》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中。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性规定;

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这些规定,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绝对理由”。

二、所谓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主要情况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以绝对理由被驳回的话,那么不建议在那费时间和金钱去做服务生呢。但是如果不是绝对理由被驳回,而是相对旅游被驳回的话,还是可以再申请驳回复审的。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