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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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1:09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以确保高效有序的税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电处理、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以及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同时也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网站的运行和内容更新。
(二)法规处:负责拟订并执行税务系统的法制工作,包括税收的落实、税制改革建议、重大案件审理、行政处罚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还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工作。
(三)流转税处:主要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政管理,制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处理执行中的法律问题。
(四)所得税处: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相关基金(费)的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并处理执行中的法律问题。
(五)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财产税和行为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的管理,解释和处理执行中的法规问题。
(六)国际税务处:负责指导涉外税收的执行情况,反避税调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处理涉外税务事务,并负责系统外事工作。
(七)收入规划核算处:负责税收收入的规划、核算,监督税款的缴退库,进行税收分析预测,监控重点税源,并管理税收数据和统计工作。
(八)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协调各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税务行为,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处理纳税人投诉,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调解税收争议。
(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税收信息化的规划和实施,管理,以及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监控工作。
(十)财务管理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包括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预决算审核。
(十一)督察内审处:监督税收法规的执行,进行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人事处:制定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三)宣传教育处:负责税收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四)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专门负责机关和地税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7月,正厅级,为河南省主管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实行省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省领导为主的管理。省局内设13个处室,3个事业单位;下辖1个直属稽查局,2个直属税务分局、18个省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