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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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1:42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提出不续签的话公司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之所以不续签的原因是公司在新的劳动合同中降低了劳动条件,比如说减少了工资报酬,这样才迫使员工不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还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所以,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真正原因,有些劳动者是想要跳槽到其他单位去上班,总之和公司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如果是这样,再强行跟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就是不合理的,就算是到期以后不续签劳动合同了,离职的时候也一定要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