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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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5:43
在企业的运营中,对新入职和实习人员的规定尤为严格。根据第十三条,所有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在进入操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完整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这包括生产单位和班组、生产岗位的教育,确保他们对安全生产有基本的认知和准备。
对于那些岗位变动的工人,同样不容忽视。他们需要重新接受安全教育,无论他们从哪个岗位转至新的工作,这一步骤旨在保障他们在新的工作环境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安全规程。
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领域,第十四条有明确的要求。这些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考核并获得合格的操作证(执照)后,才能获得操作的资格。这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整个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同样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以保持他们对最新安全规定和操作技术的熟知,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始终遵循安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