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租用沿街商铺后,是不是商铺门前的车位就给可以归为自己使用了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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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42

原则上是这样的,因为商铺前的车位位置在你自己的商铺前。如果没有被相关执法部门或商场统一规划收费管理的话,就你自己使用了。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41

不一定……停车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43

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40

租赁范围内不可能包含车位。
沿街店铺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不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人行道属于市政管养范围,仅有部分指定区域供市民日常停放两轮或三轮车;市政道路上已经划好格子允许停车外,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堆放轮胎、三角牌、锥桶均是不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36

不一定,如果是公共车位一般有专门的停车位承包的私人公司负责收取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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