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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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2:1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才需要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