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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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12-31 01:47
1、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在对某些地区知进行拆迁改造的小区居民或者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和空间迅速扩张,大量农用或集体土地被征用,形成了失地农民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2、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3、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19:30
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19:30
安置小区是指国家在对某些地区进行拆迁改造的小区居民或者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和空间迅速扩张,大量农用或集体土地被征用,形成了失地农民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青园街道地*沙城南的城郊结合部,其前身是长沙市国营畜牧农场,自1998年以来,随着区委、区*“拓城兴南”战略的实施和省*、区治大院等众多省、市单位落户青园,征地项目迅速增加,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多,安置好失地农民的任务相当繁重。我们以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和开展安置小区文明创建为主要载体,实现了拆迁“零强拆”、安置“零过渡”、建设“零事故”, 失地农民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实现了安民稳民的良好局面,较好地破解了失地农民安置这一难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19:30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和空间迅速扩张,大量农用或集体土地被征用,形成了失地农民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青园街道地*沙城南的城郊结合部,其前身是长沙市国营畜牧农场,自1998年以来,随着区委、区*“拓城兴南”战略的实施和省*、区治大院等众多省、市单位落户青园,征地项目迅速增加,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多,安置好失地农民的任务相当繁重。我们以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和开展安置小区文明创建为主要载体,实现了拆迁“零强拆”、安置“零过渡”、建设“零事故”, 失地农民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实现了安民稳民的良好局面,较好地破解了失地农民安置这一难题。 一、失地农民及安置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青园街道正处在天心区新城区建设的最前沿,省府新院、区治大院、省电力公司、省建工集团、省地税局等大机关大院相继落户青园街道,辖区内路网、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完善,已由过去的农地变成了崭新的街区,街域面貌焕然一新。在新城建设大推进的过程中,原农场所属42亩的红线用地已有4000亩被征用,共拆迁房屋777户,动迁人口2320人。我们把农民生活安置作为安民稳民的根本,采取了“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的安置模式,在失地农民生活安置用地的范围内,统一规划兴建了青园和青山两个农民安置小区,共建农民安置房554户,新的安置房正在建设中,与新城建设发展要求基本相适应的农民安置生活小区已经初步形成。我们把生产留地开发作为富民强民的重心,除电梯厂旁边的一快生产留地之外,其余的生产留地均已签订了开发合同,实现260多万元的净收益,通过民主表决方式确定了生产留地开发净收益的分配方案并顺利地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从而为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条件。 二、农民安置小区文明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也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只有实现了更加充分的稳定的就业,失地农民才能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才能真正融入到城市化进程中来,否则,尽管他们已经在城市中居住,但可能游离于城市化进程之外,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所以,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是农民安置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 青园街道共有原畜牧农场的失地农民1742人,有劳动能力的1206人,其中有就业愿望的1037人,2004年以来共实现再就业785人,其中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107人。2004年以来,街道劳动保障站与社区服务中心在街道工委具体指导和社区的配合下,为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通过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就业能力差是失地农民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据调查,在全街1769名失地农民中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16岁到25岁共有326人,占总人数的19%;25岁到45岁共有373人,占总人数的22%;45岁到50岁共有719人,占总人数的41%;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有的甚至只有小学文化,84%以上的没有技术特长,从而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长期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目前全街赋闲在家的失地农民占失地农民总数的16%,阶段性就业的占失地劳动力的84%,其中大部分失地农民只能靠从事保洁、餐饮服务等体力劳动来维持家里的生活开支。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既要掌握劳动用工市场的需求情况又要了解失地农民就业及就业培训的个人意愿,为此我们做了比较深入地调查,向友谊、青园社区失地农民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在此基础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分别在友谊、青园社区分别开办了创业培训、保洁培训、园艺培训等15次培训班,免费对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有368人参加。 2、采取多种形式沟通就业渠道和搭建平台。一是举办各类招聘会。2004年以来举办了11次综合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共组织了300多家用工单位,带来了近4500多个岗位供失地农民选择,同时积极组织失地农民参加市、区组织的大型招聘会,组织参加省、市、区劳动部门举办的招聘会,并租车送应聘者参加。二是改善就业信息服务。为失地农民准确提供用工信息,免费进行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建立大型就业信息发布栏,通过与湖南中南人才市场联合在社区建立就业信息公布栏,每周发布一次最新招聘信息,引导失地农民有针对性地选择岗位。三是建立岗位援助承诺制度,对那些不挑不拣的“就业难”人员,劳动保障站和社区服务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帮助推荐就业。通过举办“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让那些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又无人就业的家庭,通过街道、社区各级工作人员“一对一”的援助方式,实现这些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就业的目标。四是设立一些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岗位,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五是做好驻街企业的工作,鼓励他们更多地吸纳失地农民,街道积极为驻街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和鼓励驻街企业招用失地农民,积极与各单位联系,根据需要积极推荐合适人员,扩大就业。 (二)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 社区服务设施是农民安置小区文明创建和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重要基础性条件。我们注重在农民安置小区的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筹集资金新建社区办公大楼,并配备了电子显示屏、触摸电脑、远程教育室等硬件设施。在此基础上强化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区服务一号通、就业信息超市、社区居家养老、人力资源银行等功能完善便民服务活动。街道所辖三个社区同步连线“社区服务一号通”,24小时为社区居民提供9大类60余个社会服务项目的服务指南。将服务的热线电话、服务项目等制成精美卡片,挨家挨户送到居民群众家中,社区居民只要拨打热线电话,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全方位的社区信息和生活需求服务,真正体现了街道的又一种文明程度。社区居民对这一举措都举双手赞成,激发了社区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提升了社区文明程度,友谊、青园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 (三)以有针对性的配套性措施化解矛盾 由于生活缺乏保障,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农民心存不满,导致阻工和无理上访、越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失地农民群体凸现出来的种种问题,根本原因是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由于复杂的历史背景、*不顺畅以及农民自身的局限性等多方面因素,致使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状况令人担扰,进而影响到了农民安置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 产生矛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复杂的历史背景。青园*事处前身为长沙市国营畜牧农场,2001年10月,经省、市、区批准,成立现在的长沙市天心区青园*事处,目前的失地农民95%以上都是原来农民的职工。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为*派出机构后,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职工人员身份复杂问题,给失地农民心理上、思想观念上造成一定的影响。使他们对*工作、开发建设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导致一些群众在重点工程建设、重要中心工作中阻工、上访,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一定程度制约了街道的发展和进步。二是失地农民对*的依赖性过高。由过去的国有企业职工过渡到青园*事处的失地农民,仍然对“吃大锅饭”的现象抱有一丝希望,所以对街道存在很强的依赖性,总希望用各种方式从中获取更多,无条件从*事处得到更多。自主创业、自强不息的意识不强。三是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能力不强。原来一直以耕种、养殖业为主的谋生方式,没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原来的生活方式、置业性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住形式由原来的散居变为小区集中居住,一些生活习惯不能适应统一的城市管理和规划,使群众存在一些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据调查,在征地拆迁后,*事处、社区为解决就业现状做了大量的工作,寻求岗位、举行招聘会等,但部分失地农民在工资、就业地点、就业环境以及就业工种等方面要求过高,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故很难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针对农民安置小区文明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实施了配套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是抓住区里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补损解难促发展”活动的契机,组织干部下到社区,全面摸排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和解决方案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狠抓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市、区的支持。三是不断畅通上访渠道,完善下访和回访机制,让群众有表达意见和发泄个人消极情绪的渠道。四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相继在社区党员中开展了义工联盟会、巾帼风采展示节、党员信赖之家等有特色的活动。 三、启示与建议 (一)失地农民的安置模式需要不断创新 失地农民群体的产生及现有安置模式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程与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度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实质是城市化进程被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度所扭曲,导致城市化过程不完全、不充分、不彻底,这是失地农民现有安置模式中出现种种矛盾、问题和冲突的根源所在,给农民安置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带来很多难题。因此,要从根本上破解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及其安置这一难题,就必须深化改革,破除城乡二元制度,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不断创新被征地后农民的安置模式,实行“以地置换社会身份”,凡农民就应该有土地,凡土地被征的农民则直接转换为市民,完全享受城市市民的社会身份和相应待遇,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产生。安置已经完全转换社会身份的新市民,其矛盾和问题会大大减少。 (二)切实解决好现有安置小区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提高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程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建设和谐社会和文明社区的重要任务。建议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城市居民范畴,提供可靠的失业救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最终将失地农民转变为“市民”。本着群众能接受,*能承受的原则,采取“四个一点”,即“*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市场征地主体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社保基金专户,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无后顾之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1 19:31
国家给社会低收入人群或拆迁百姓提供的住宅叫安置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