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新政策包括志愿填报本一本二批次合并、自2021年起语数外采用全国卷和每年的一月进行合格性考试,共计三项新政策。江苏高考的新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行,即2018年入学的高中生将成为江苏高考新方案的第一批试验者。
江苏高考新政策
一、志愿填报本一本二批次合并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高考录取方式也发生变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和录取时,将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
2、具体录取时,以“院校专业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按照新方案,现行的本一、本二批次将正式合并。
二、语数外采用全国卷
1、采用3+2+1模式
3+1+2”的“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2、分数设置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三、每年的一月进行合格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每年1月进行;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即纳入统一高考总分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