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买方(代表人):

  卖方(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型: 车身颜色: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驶公里:发动机号: 初次入户时间: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强险□商业险□备胎 □千斤顶 □换胎工具□钥匙条

  三、该车为二手车,双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以当前车况为交易车况,成交后车况由买方负责,卖方对后续车辆使用状况不负责。

  四、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没有抵押及任何债权纠纷,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七、办理过户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 ________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卖方收到买方定金或车款后办理过户或转入转出手续,如该车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或转出手续,卖方将定金或车款返还给买方。如逾期天未能办理手续(除车管相关部门原因外),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将定金或车款退回给买方。

  2.由买方原因逾期未办理过户或转出手续,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3.买方办理车贷金融购车业务的,在签订本协议后,买方提交车贷金融所需资料,如买方车贷金融不通过,卖方退还定金,如买方逾期超过天不提交金融贷款资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买方在办理车贷金融过程中,决定取消购买该车辆的,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并将该车另行处理。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梧州市人民法院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