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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公函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为推动企业向更高领域发展,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将公司名称从“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涉及企业名称的各种证照和印章,自20__年8月2日起统一变更为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同时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企业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来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关系也不变。

  3、公司银行的基本户账户已经变更,新账户自20__年8月2日起正式启用:

  户名: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 3010 2100 0459 671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特此函告

  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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