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画面。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合同期内如遇物料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贰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接到甲方下单后,优先喷绘样稿送达甲方指定客户,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牌的画面拆装和日常维护修补等工作,确保画面效果。(由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画布松动、画布破裂,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维修)。
6、如遇画布破裂无法使用,接到甲方通知后,优先安排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7、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9、乙方维护维修广告牌物料(灯具、锁具等),甲方按照市场价与乙方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修复工作,单次逾期次数超过5天,连续逾期次数达到5次;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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