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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1 目的

  为了规范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 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 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 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 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 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 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 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 管理职责

  5.1 安全保卫部

  5.1.1 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4 负责公司各单位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的审核、编制、申报、购拨工作。

  5.1.5 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状态控制管理,落实责任制考核。

  5.2 设备管理部

  5.2.1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点检、维护管理制度。

  5.2.2 负责委托、监督检查各类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5.2.3 负责跟踪、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汇总编制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计划和预算,签订年度检测项目的合同,并组织开展年度检测工作。

  5.2.4 负责根据合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向维保单位提供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检查考核。

  5.2.5 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点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检查考核。

  5.3 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负责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依法配置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确保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质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 公司各单位负责消防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设立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5.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4.2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5.4.3 负责提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的申报,并跟踪督促落实。

  5.4.4 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考核,依规进行奖惩。

  5.4.5 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文件。

  5.5 两个单位以上共用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产权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

  6 管理程序及责任

  6.1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6.2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建立检查、点检、测试和故障记录、报告、消除等制度,由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组织落实。

  6.3 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全面检查、点检应每月进行一次,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并完善记录台帐。

  6.4 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

  的,需经本单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6.5 单位甲、乙级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纳入岗位班组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完善管理档案。

  6.6 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名单。

  6.6.2 义务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名册。

  6.6.3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6.6.4 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点及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配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明细台帐。

  6.6.5 消防设施的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考核办法、奖惩记录等。

  6.6.6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点检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6.6.7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记录。

  6.6.8 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记录。

  6.6.9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记录文件。

  6.6.10 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书、台帐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点检记录等。

  6.6.11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6.7 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时进行更换。

  7 附则

  7.1 本办法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进行考核。

  7.2 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3 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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