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预制场视频监控安防系统
2、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预制梁场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见附表)为人民币:23251元(大写: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壹元整)。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乙方组织材料设备进场,线缆及设备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设备的安装,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80%。
2、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3、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四、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5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7天。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六、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本系统的安装调试。
2、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5、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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