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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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