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安装费:
按照安装广告面积计算金额。
常规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单立柱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高空安装: 元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总价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安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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