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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书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他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承包日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共___天。

  6、 工程预算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额的____%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工程进行至泥水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额的____%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工程进行至油漆工程进场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额的____%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另装修工程余款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自双方验收合格进行工程结算办理移交手续后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工程进行期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进度款,则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

  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按100元/自然天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4、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乙方交500元给甲方为保修押金,保修期限12个月,保修期满后甲方将保修押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期约定

  1、 该合同签署当日,乙方须出具装修施工图,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开工资料,交乙方项目经理办理开工手续。

  2、 因乙方设计方案出图和/或改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审图和/或确认方案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 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 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5、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6、 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7、 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8、 因甲方所属的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9、 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0、无论何原因引起的工期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对变更原因、变更时间予以协商确认。

  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50元/自然日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施工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乙方按《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组织设计、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之工程量及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完毕,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及进行竣工工程复验;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及复验且超过3个自然日的,自3日后,甲方须按50元/天支付乙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7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的结算款项。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1、 保修服务时间:12个月,自工程竣工次日起算。

  2、 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2)、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3)、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2、 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3、 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

  4、 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不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工程未竣工移交之前,如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工程成品和/或甲方自购物品而造成的损坏,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乙方因此导致的返工、误工费用。

  6、 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7、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附则

  1、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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