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
防水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成都市兴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一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_年9月27日,永久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成都市东部新区玫瑰花街道排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圣片区
分包范围: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的人工部分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部分土方开挖,排水管道、附属工程安装,检查井砌筑及安装,土方回填,砂砾石、水稳铺筑;待定内容:路缘石、平石安装,方块砖铺设。
三、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_年10月15日,结束工作日期:20_年5月15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210天。(暂定时间,遇法定节日和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质量规范和标准,本工程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五、项目经理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施工现场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六、工程承包人义务
1、与施工相关的各种协调工作;
2、提供施工电源;
3、提供施工所需的砂、水泥、砖等辅助用材料,以及架管、扣件、模板等;
4、施工计划确定之前,甲方应通知乙方共同商讨。计划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理的工期,并做好材料、技术等保障工作,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自备与施工有关的机具,包括手锤、钢钎、斗车、铁锹、跳板等,以及相关的辅助材料。
2、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查必须一次性合格,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也应一次性交验合格。若因乙方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等原因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除给予一定处罚外,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指定 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组织及相关的协调、安全工作。
4、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好与其它作业班组的交叉配合工作,并严格落实进度计划。
5、乙方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担所属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劳动力。若因乙方自身的劳动力不足、质检不合格、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超过三天则罚10000元。工期提前按5000元/段的标准予以奖励。
八、款项支付
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后,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甲方付清余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违约即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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