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钢瓶是储存压缩气体的特制的耐压钢瓶。使用时,通过减压阀(气压表)有控制地放出气体。由于钢瓶的内压很大,而且有些气体易燃或有毒,所以在使用钢瓶时更要注意安全。
一、使用钢瓶的注意事项: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如阳光、暖气、炉火)处。可燃性气体钢瓶必须与氧气钢瓶分开存放。
(2)绝不可使油或其他易燃性有机物沾在气瓶上(特别是气门嘴和减压阀)。也不得用棉、麻等物堵漏,以防燃烧引起事故。
(3)使用钢瓶中的气体时,要用减压阀(气压表)。各种气体的气压表不得混用,以防爆炸。
(4)不可将钢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一定要保留0.05MPa以上的残留压力(减压阀表压)。可燃性气体如C2H2应剩余0.2~0.3MPa。
(5)为了避免各种气瓶混淆而用错气体,通常在气瓶外面涂以特定的颜色以便区别,并在瓶上写明瓶内气体的名称。
二、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应注意事项:
(1) 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
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 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
或垂直转动。但绝不允许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
(3)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一般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
a.在钢瓶肩部,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制造厂、 制造日期、 气瓶型号 、工作压力 、气压试验压力、气压试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 、气体容积、 气瓶重量 b.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H2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几种气体钢瓶的危险性
气瓶 氧气瓶 外表面颜色 天蓝 字样 颜色 黑 危险特性 1、 氧气与乙炔、氢气、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因此氧气瓶不能与易燃气体钢瓶放在同一室内。 2、 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因此氧气瓶的出气口、减压阀及管道严禁沾染油脂,操作人员绝对不能穿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以免引起燃烧。 3、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因此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要远离热源 氢气瓶 深绿 红 1、 氢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氢气钢瓶要经常检查导管是否漏气。 2、 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3、 遇卤素会引起燃烧爆炸。 氮气瓶 黑 黄 1、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要远离热源。 2、 氮气有毒,有窒息性。 氦气瓶 二氧化碳 乙炔 棕 铝白 白 黑 受热后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要远离热源 1、 受热后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要远离热源. 2、 二氧化碳有毒,有窒息性。 白 红 1、 乙炔管道及接头不能用紫铜材料制作,否则将形成一种极易爆炸的乙炔铜。 2、 乙炔钢瓶内充有丙酮及吸附性活性炭,开启钢瓶开关阀门时,阀门不要充分打开,一般不超过1.5转,以防止丙酮溢出。 3、 发现瓶身发热,则说明乙炔已自发分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水冷却。 4、 钢瓶内乙炔压力低于0.2MPa时不能再用,否则瓶内丙酮沿管道流入火焰,导致火焰不稳,噪声加大,影响测定准确度。 5、 如果遇到乙炔减压阀冻结时,可用热气等方法加温,使其逐渐解冻,但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 6、 一般充罐后的乙炔钢瓶要静止24h后使用。 7、 乙炔易燃、易爆,应禁止接触火源。
五、气瓶爆炸伤亡事故实例
2000年12月10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江苏响水汇中机械电子集团公司换热器车间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财产损失。系在开启瓶阀的瞬间发生,经分析,气瓶在充氧前可能充装过氢气,为化学性爆炸。
2000年11月1日上午7时35分,沈阳市第一钢铁厂院内突然发生爆炸,至少有30多平方米的氧气瓶存贮房被夷为平地,大约有五六十只氧气瓶散落四周,厂子大门和一堵墙坍塌,砖泥瓦块将一辆货车深埋起来,隔壁办公室及厂区马路对面房屋玻璃全被震碎。幸好存贮房内无人,事故仅使3人受伤。据悉为液氧汽化充装,液氧泵为500升/时的大泵,但仅灌充十几只钢瓶。
1992年1月14日上午9时35分,抚顺某合资企业铆焊厂一只正在进行氧炔焊作业的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爆炸碎片击穿两只溶解乙炔气瓶,同时引发火灾,厂房、物品损坏,爆炸声震惊3公里以外的人。两名工人耳膜击穿。经分析氧气瓶中有积炭,含甲烷(7.7%,曾装过),属化学性爆炸。
1993年6月8日晚9时25分,浙江苍南县制氧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亡1人,炸毁厂房7间。查明为氢氧混充引发的化学性爆炸。由于不符合氧气厂站生产条件,温州市劳动局将其关闭。该厂建厂只一年多时间。
1995年8月28日,江苏江阴商检局三楼金属实验室,中美双方人员正在对从美国引进的测定仪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打开“高纯”氧气瓶瓶阀后开测定仪上的电磁阀,即刻氧气瓶发生爆炸,三间100m2实验室墙体严重破坏,大部分进口仪器被炸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人重伤,1人轻伤。原因为所谓高纯氧气瓶内含有大量氢气,打开电磁阀后,进入温度为600℃的氧气净化器时,点燃爆鸣性气体而发生爆炸。
1997年6月20日下午7时20分,安徽宣城皖南煤矿机械厂制氧站瓶库发生强烈爆炸,整个瓶库房夷为平地,一充装工被砸死,17只氧气瓶受击爆破,100多只气瓶不能再用,直接经济损失约三四十万元。分析原因为气瓶无余压(个体户气瓶气全用完),使用终了乙炔气倒灌入氧气瓶内,再充氧后达到一定比例致爆,属化学性爆炸。
1999年1月6日下午,沈阳市苏家屯制氧厂,在进行液氧汽化充装时,6只氧气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其中女性3人,死者中完尸仅1人),4人受伤。300多平方米厂房被炸毁,周围房屋门窗玻璃被震碎,除6只气瓶炸坏外,还有2只氧气瓶被熔穿2个洞(Ф80~ФlOOmm),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据分析瓶内混有氢气,与氧气混合酿成化学性爆炸。
六、引起气瓶事故的原因
1无视站规瓶规,不按规章经营 在市场经济下,有些人总感到卖工业气体是“摇钱树”,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审查,有的厂站还无证经营。没有规矩,哪成方圆,事故隐患就先天酿成。 2不懂氢氧性质,无知蛮干瞎来 有些充氧站人员,连最起码的氧气、氢气知识都不知道,安全意识也不强,尤其是那些村办、镇办个体户,蛮干瞎弄,拿性命开玩笑。有专家指出,在他进行鉴定与分析的气瓶爆炸事故中,与私人液氧汽化站、个体气体经营部及未经劳动部门安全审查的制氧站、充装站相关的,比例高达75%。 3随时招来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不少充氧站总认为充装工、搬瓶工是粗活,随时招来临时工,不培训就上岗。这种情况还较普遍,应严格持证上岗。 4氧瓶氢瓶混充,没有专瓶专用
在气瓶爆炸死亡事故中,氢、氧瓶混充占很大比例。氢瓶氧瓶螺纹不同,氢瓶(可燃气体)瓶阀为左旋,氧瓶(非可燃性气体)瓶阀为右旋,氧气瓶阀当然装不进氢气瓶。但有的操作人员无知硬装,结果酿成惨剧。如1998年5月26日大同市发生的氧气瓶爆炸事故,先两名工人装不进气瓶减压表,一位领导就说了他们,自己去装,还是装不进,看是否瓶内有气,在开阀瞬间“氧”气瓶爆炸,结果这位领导与另一名工人当场炸死。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严禁混充。为防发生事故,建议采用防错装接头。
5违反规程操作,不按规章作业 有些事故是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如超压致爆、开关阀门动作过快、带油脂作业、瓶子不检超期使用、未禁烟火等等。
6大循环大周转,不检验不登记 现在不少氧气厂站,气瓶是社会大循环、大周转,加上管理不善,进来的瓶子不检验不登记,没有余压也充,色标不明也充,无序混乱,出了人命事故,来龙去脉搞不清,没有气瓶档案,也就无从查究。 7氢氧产品不纯,氢混氧、氧混氢 值得一提的是,发生爆炸的气瓶,有不少是来自氢氧站充装气体的瓶子,占的比例还不小。水电解隔膜不严密,氧气里渗透进氢气,或氢气里渗透进氧气,品质不纯,在使用时达到氢氧混合爆炸极限,就会发生事故。有人说,从氢氧站充来的氧气“靠不牢”,也有道理,应引起到水电解的氢氧站拉氧气者的注意,是否要加问一句:“你们的氧气纯不纯?” 8氧气含水入瓶,腐蚀钢瓶变薄 这类事故也不少,氧气带水,钢瓶内残余水又不按时倒掉,就越积越多,使钢瓶遭腐蚀,壁厚减薄,尤为水的界面,出现“界面腐蚀”。有几例瓶爆事故,爆破口就发生在腐蚀界面(界面爆破)或壁厚减薄处(薄壁爆破)。要特别注意接触海水作业的气瓶,其瓶检周期为两年,要求空瓶余压大于0.2MPa。例如1996年5月13日,烟台气体压缩机总厂一只氧气瓶发生爆炸。原因为瓶体受到严重腐蚀减薄,最薄处仅1.8mm,气瓶又经曝晒,气体压力升高,在薄弱处致爆(爆前没有作定期检验)。再如1996年9月4日,天津华北氧气厂一只正在充装的氧气瓶爆炸。经调查,为接触海水作业的气瓶,有海水倒灌人瓶,使瓶壁腐蚀减薄(最小壁厚处仅2.2mm)所致。 9不禁油不禁火,环境脏色标糊 氧气助燃易爆,必须禁油禁火,这是常识。可有的氧气厂站与切割现场、废品收购站等,进行充灌或焊割作业,就是不执行,场地到处是油污,又脏又乱;甚至用打火机试瓶气,还有叼着香烟开氧阀,就难免不发生燃爆事故。为减少焊割场所瓶爆伤亡事故,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的引气管线拉得长一点为好,让瓶子远离作业人员一些。再是气瓶颜色不明,分不清是什么瓶。用氢气瓶去充氧气,不少是色标不明显造成的。 10野蛮装卸碰撞,曝晒升压致爆
气瓶严禁敲击、碰撞,必须轻搬轻放,可竟有将气瓶用脚从汽车上踢下来的卸法。气瓶应防止曝晒,杭州曾发生过一只放在船尾上的氧气瓶突然爆炸的事故,致使一位到运河河埠洗东西的妇女被炸身亡。原因是:该瓶受夏天烈日曝晒(未遮盖),升压后致爆。为此,夏天装运瓶氧时,要有遮阳物覆盖,尤其是露天堆放的气瓶。 11大泵小瓶充装,酿惨剧
现在液氧汽化充装站一哄而上,配泵置瓶问题较多。沈阳发生的瓶爆事故,就是液氧泵容量大,而充装的瓶子小,速度快,时间短,再碰上激发条件(如油脂、爆鸣气体、关阀摩擦等)而发生的。
气瓶爆炸事故不少,教训也很多。多数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因为大家在使用和操作中不重视,导致气瓶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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