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建筑装修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 房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总造价: 元整,¥ 元。
2.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明细单,依据双方协商的样式、形式。
3.工程范围:报价单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并达到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 天,(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工期每拖后一天罚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恶劣天气,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水电、地墙砖完成后付 元;木工、油漆、墙面完成后付 元;木地板、灯具安装完成后付 元;全部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同三日内将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环境,按约定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7.其余事项:装修前卫生间不渗水,装修期间不得破坏防水屋,如发现渗水乙方负责。装修质量保修一年。
8.变更条款:(1.甲方确定工程量的增减。
(2.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的增减。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工程总造价加或减的相应调整,双方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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