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1.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法治就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就是基本方略,法治具备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特别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2.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促进作用
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
法治发挥作用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靠法律的预测促进作用、惩罚促进作用、威慑促进作用和防治促进作用对公民和社会非政府的犯罪行为展开约束,并对违背法律的犯罪行为追责法律责任。
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
3.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同时实现途径 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
法治主要靠制订和实行法律规范的形式去大力推进和实行,国家必须维护什么、不维护什么,提倡什么、严禁什么,都得存有明晰的法律依据,推行法存有严禁严禁为,彰显的就是规则之治。
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 4.促进法治和德治的相互促进
①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应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
②把道德建议贯彻落实至法治建设中。以法治贯穿道德理念,道德才存有可信制度提振。法律法规必须践行独特道德导向。
③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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