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保城执(单位代码)简罚字(2008)第 号
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当事人因 (时间、地点)
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已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 的行政处罚。
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保定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 帐号:13001665308050002418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地点: 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案)
保城管壹简罚字( )第 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当事人因
号
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已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 的行政处罚。
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保定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定恒祥南大街支行 帐号:13001665308050002418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地点: 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当事人: 收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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