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研究综述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2013年8月 中国林业经济 CHINA FORESTRY ECONOMICS Aug.2013 第4期(总第121期 ・理论研究・ No.4(Total 1211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研究综述 张默涵 ,郑瑶 ,范欣 (1.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40;2.长春市净月潭水库管理处,长春130117; 3_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北京100714) 摘要: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将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现状 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研究,超额采伐的原因分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林农经营的影响研究, 以及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需要深化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采伐限额;林权改革;森林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3)04—0007-04 Research review on Forest 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 Zhang Mo-han ,ZHENG Yao ,FAN Xin (1.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ollege of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Harbin 150040,China; 2.Changchun Moon Lake Reservoir Management Ofice,Changchun 1301 f17,China; 3.The state Foresty rAdministration Ofice,Beifjing 100714,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divided the research of 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then analysed the research status of forest 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mainly including the necessity of 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reasons of excessive logging,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S influence on peasants household management research,as well a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utting quota system analysis;Finally,this paper put forward the orientation of research that the forest cutting quota management system needs to be deepened. Keywords:forest cutting quota;tenure reform;forest management 1 引言 伐限额制度的质疑。1995的《论市场经济与森林采 伐限额制度》首次提出了市场经济与森林采伐限额 1987年实施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我国森林 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对于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维护我国生态安全 之间存在种种冲突,应改革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使 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从此,对于森林采伐限额管 理的研究方向不断多元化,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 度的定性分析逐渐转为定量分析,由规范分析向实 证分析过渡。 具有重要作用。学者们对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研 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早期(1985—1994年),此阶段对森林采伐限额 管理制度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于对采伐 限额的编制方法,采伐限额制度执行,监督,管理中 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中期(1995--2003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 第二次全国采伐的限额的编制,学者首次提出对采 收稿日期:2013—06—29 现期(2004至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 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阶段。这一阶段的 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理论分析与经济学分析,实地调 查数据相结合,用量化的方法去研究该政策实施的 效果及出现的问题。 2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主要研究内容 2.1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研究 第一作者简介:张默涵,(1987一),女,吉林长春人,在读博士 从事林业政策与法规方面研究。 自从1987年正式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7 . 理论研究 后,对于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在必要性的讨论一 直存在,学者们对于其存在必要性的观点主要可分 为以下两种。 2.1.1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必要的 经营方面,政府和森T企业之间是委托人和代理人 的关系,通过契约委托森工企业对森林资源进行经 营和管理工作(徐晋涛,2004)。当利润分享的对象 是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督机构时,政府很难监督企 部分学者认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存在是 必要的,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幅员辽 阔,人口众多,人均有林地面积和蓄积仅占世界人 均水平的18%和13%,我国的森林资源肩负着提供 建设用材与生活用材,保护生态环境,调节气候,治 理水土流失的作用。森林过量采伐,造成了环境的破 业,超限额采伐的程度随着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而加 重。在一些财政后发地区,地方政府基于财政动机 而进行的干预可能助长林业企业的采伐行为,是造 成林业企业超限额采伐的制度原因(聂强,2007)。 此外,对商品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实施使经营者很难 实现经济效益,采伐限额与市场需求量之间的矛盾 坏,自然灾害的加剧,必须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保护现有匮乏的森林资源(侯瑞义,1986;任传雄 等,1989;谭学锋,1991,龙新毛,2005)。章晓 静(2010)对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研究采用 了调查问卷的方式,在福建省l0个县市共向林农 使木材供需失衡,价格上升,促使经营者为追求经 济利润,违反采伐限额制度,这导致了黑色市场交 易现象的不断恶化(高立英,2007)。采伐限额管理 制度下林业生产经营者沉重货币和非货币采伐成 本是林农超额采伐的原因之一『3]。林农对于超限额 采伐的决策取决于其采伐的收益函数,当超限额采 伐的收益大于成本时,超额采伐情况就会发生。如 果林农采伐成本负担过重,无论政府的支付函数是 多少,林农的最优选择都是滥伐(江家灿,2009)。政 府是否推行采伐限额的决策概率由林农不遵守的 成本和林农的既得利益决定的。而林农是否遵守采 伐限额的决策是由政府推行采伐限额的成本和收 益决定的 。 发放问卷500份,调研中,90%以上的林农认为采伐 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必要的,采伐 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林木的采伐,保障林农的权益。 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林情的需要,必 须坚定不移地执行采伐管理制度不动摇_l1。 2.1.2对商品林进行采伐限额管理是不必要的 另一类观点认为,应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仅限 定在国有林区。对商品林的限额制度是不必要的。 乔娜(2012)在对4O户江西省铜鼓县林农的访谈 中,42.5%的林农认为采伐限额制度是不合理的,森 林采伐限额制度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相冲突。应进 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重新制定和调整各类森林的 经营方案,对国家所有的公益林,实行禁伐、限伐措 2.3采伐限额制度对林农经营行为影响研究 2.3.1 采伐限额制度对林农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 一部分学者认为,采伐限额制度对林农投资经 营行为影响不大。如朱洪革(2009)认为采伐限额政 策只影响承包户近期获取林下经济的收益,并进而 施;应对非公有制商品林进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改 革,将采伐制度大胆放开,允许经营者在在国家规 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自己意志自主采伐 这部分商品林,并对不能按期获取采伐指标的林农 给予经济补偿f21。但由于森林在我国生态安全中的 特殊作用,森林采伐限额的改革应当慎重进行,反 复调研,稳步推进(周伯煌,2005,刘文燕,2007;张 敬雄,2010;刘淑荣,2011,李凯,2013)。 2.2超限额采伐的原因研究 影响其林下经济投资行为,而对造林抚育投资影响 不显著[51。持有同样观点的还有唐磊(2010),他认 为,林农选择是否继续投资造林受到多方面因素的 制约,其中包括林地条件,家庭状况、造林补贴、采 伐成本、市场状况和采伐限额等因素。林农在是否 投资造林受林地条件和家庭状况两个因素的影响 较为显著,而采伐限额虽然限制了林农对林木的处 置权,但对林农是否投资造林影响不大问。也有观点 认为,由于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市场价格的未知 性,林农大多不打算近期采伐限林木,林农的联户 经营也使经营风降低,指标便于获取同。所以采伐限 额制度对林农造林行为的影响并不显著(黄斌, 2OLO)。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采伐限额制度抑制了林农 据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的检查,自采伐限额制度实施以来,部分伐区一直 存在着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和其他违规采伐的情 况。对于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学者们从多个角度 进行了分析。 从委托代理理论角度分析,在国有森林资源的 .的投资经营行为。森林资源管理者的权力寻租现象 8. 中国林业经济(CHINA FORESTRY ECONOMICS)2013(4) 张默涵,等: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研究综述 理论研究 普遍,对林木的采伐权形成垄断,影响了森林资源 会资源的浪费(冷清波,2008)[81。部分林农在经济压 的有效配置,损害了林农利益(江家灿,2009)。在严 力下把山林贱买给采伐指标的拥有者,降低了林地 格的限额采伐制度下,林农投资很难实现经营商品 生产率。按现行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能否获得采 林要想获得经济利益,这无疑会影响职工对森林的 伐指标是林农落实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最关键的 投资热情,另外,采伐限额制度对林地林木流转体 环节。而现行的采伐限额指标的编制不够科学,不 系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使林业投融资实行困 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利用(欧阳勋志等, 难(仲维维,2011;汪程聪,2012)。詹黎锋通过实证 2008)。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讲,采伐指标的分配 研究表明:受过采伐限额因素影响的林农比起未受 与获取的难易程度决定了林农林业收入的损失程 过影响的林农,可能会减少73.8%的造林投资,采 度,采伐限额制度使产权受到了稀释,从而这部分 伐限额极大地影响了林农造林投资的积极性。 资源流人了公共领域,产权管制的程度决定了租值 2.3.2采伐限额制度对森林经营影响的研究 耗散的程度(何文剑,2012)。而在采伐限额指标分 从产权经济学方面分析,采伐限额制度使得林 配的过程中,追求平均分配会使得资源配置不合 木所有者对其所拥有的林木的处置权受到了限制, 理,指标不会全部分配到生产条件好的商品林生产 造成了产权残缺,造林预期收入的保障性也随之降 者手中。可能会出现苦乐不均的情况(乔娜,2012)。 低,强制向林区职工经营的森林资源索取生态服 2.4.2对非公有制林业的限制 务,在法理上不具备合理性。然而林农的采伐行为 在林业生产的长周期的限制下,商品林的投资 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的。除了采伐限额制度 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业主管的控制(张敬雄, 外,还有木材市场的供求状况,林农个人的采伐意 2010)。国有林权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根本的目 愿,以及林木生长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林农的采伐 的是激励非公有制主体参与林业建设,而投资者追 行为受限额采伐制度的影响较大,在采伐方式、采 求的是林木生产经营利润的最大化,随着林权制度 伐面积和采伐时限上的管理缺乏灵活性,使得林农 改革的推进,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已经还 的采伐决策不是根据市场行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 权于林农,但采伐限额与林农经营林地、林木的矛 情况下做出的(唐磊,2010)。付存军(2012)对农户 盾日益突出。而现行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一方面遏 的调查发现,在样本118个林农中,林农进行木材 制了林业乱砍滥伐现象,另一方面致使林业经营者 采伐的地块仅占8.47%,农户的采伐决策受到了采 不能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去进行调整采伐数量并 伐限额制度的严重制约。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下, 对木材市场的变化进行灵活反应,不能根据市场需 国家对于流转林的采伐限额指标没有单列,职工对 求来决定采伐数量和采伐时间,从而增加了商品林 地产次生林进行的森林经营活动需经所在林业局 经营的风险,影响了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积极性,限 批准,而过高的审批权限,繁琐的审批程序,林业局 制了非公有制林业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使公共福利 未对采伐进行批复都将影响森林经营活动的正常 减少(郭永海,2011)。 开展。在长期看来,林改户转让林地,大户集中的情 2.4.3采伐限额制度面临的其他问题 况将可能发生(陈丽荣,曹玉昆,2012)。 很多林政部门是以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方式来实 2.4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但超额发证,发人情证和关系 随着集体林改制度改革和非公有制林业的发 证的情况依然存在,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力不从心。有 展,一些学者注意到现行的采伐限额制度对于非公 时森工企业为了偿还债务或维持企业的生存而不得 有制林业的限制作用。这种限制作用主要是通过限 不超额采伐,这种行为通常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 制林木经营者的产权而产生的。 有关,对超额采伐的处罚左右为难。另外,按目前的 2.4.1指标分配问题不合理 林木采伐设计,申请采伐所要办理的手续繁琐,效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于经营主体多元化, 低下。使农民负担和政府财政开支增加,集体林权制 伐区数目增多林木采伐面积变小,林木权属不清, 度改革后,营林主体呈现多元化,林地面积小而分 采伐纠纷不断,监管难以到位,指标更显不足,分类 散,使得对森林采伐的监督管理难度加大。 控制困难(李永岩,2007)。政府垄断了采伐指标的 3采伐限额制度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管理。在分配上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导致了社 目前,我国学者在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问题的 中国林业经济(CHINA FORESTRY ECONOMICS)2013(4) .9. 理论研究 研究中采取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并把博弈论,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非对称信息 等理论用于解释采伐限额中存在的问题,但是,缺 乏深入的理论探讨,个案研究并不多,并未形成系 的分配给林农,需要创新采伐指标的分配思路,借 鉴其他限额指标的分配方式。 参考文献: …章晓静.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约束下农户造林行为的研究『D1.福 州:福建农林大学,2010. 【2】乔娜,王立群.基于相关利益者视角的采伐限额制度问题研究: 以江西省铜鼓县为例卟林业经济,2012(05):97—103 统的理论体系,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应注重理论 方面的创新,并结合实地调研的数据,对该制度产 生的影响进行探讨,用来指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实 施中出现的问题。 【3】张兰花,江家灿,杨建州,詹黎锋.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对农户采 伐决策影响分析:基于采伐成本的思考卟林业经济问题,2010 (06):51 1—515. 在未来的研究中,仍有许多深入研究的问题: ①已有学者已经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林区超额采伐 的原因,那么,应当采取何种激励或惩罚方式来对 采伐的行为进行制约,在何种处罚参数和风险参数 下,林农会自觉遵守采伐限额制度值得探讨;②随 着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采伐限额制度对于林权市 场化,林地流转是否有影响,影响有多深,应加强对 此的个案研究和实地调研;③采伐限额对林农的投 资,经营行为的影响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是不 同的。另外,采伐限额制度对于短期、中期和长期林 农的投资,森林经营行为的影响是否相同,对此问 题需要展开持续研究;④采伐限额指标的分配还没 有找到最佳的方式,采伐限额指标如何公平和高效 (上接6页) [4】侯一蕾,郭向荣采伐限额制度中政府和林农的博弈分析U1l内 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1(05):14—15. 【5】朱洪革.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后承包户投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分析卟林业科学,2009(04):117—123 【5】付存军,耿玉德.伊春111有林林改职工投资行为分析U】.林业经 济问题,2012(01):54—59. 【6】唐磊.限额采伐制度对林农经营行为的影响研究【D1南京:南 京林业大学,2012. 【7】黄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约束条件下的农户森林经营行为研 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0. 【8】冷清波,杜天真.基于巴泽尔产权经济理论的集体林产权界定 与保护的经济学分析U】_林业科学,2008(【)1):134—139. [责任编辑:路实] 林业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越高,则企业的利润水平也 将会增/jilt3]。就长期而言,企业应当根据可预期的利 M:企业目标利润 c:固定资产投入金额 (2)企业固定资产投入金额为: c=润水平调整自己的资本有机构成。在长期决策当中 应当注重加快资本积累的速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劳 动生产率和利润水平。 4林业企业要素投入存量管理模型 等+M+ (一~……一 字母含义同上) 以上两个模型的使用前提在于企业根据未来 市场价格走势和企业的成本变动状况决定了实现 企业最大利润的情况下的最优产量,并根据当前的 技术水平,企业能够顺利的控制自身的全部要素投 经过前文的分析,在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情 况下,企业的利润水平和企业的要素投入水平之间 存在着比较紧密的相关关系。企业应当有意识的根 据目前的市场价格水平和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水 入水平。在西方经济学的视角之下,这一函数的适 用范围为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决策过程。 参考文献: 【1】刘德权,黄清.中俄林业主要生产要素评价uJ.林业经济问题, 2007(61:499—504 平估算企业的最优要素投入状况。基于前文分析结 果所揭示的企业利润同企业的要素投入之间的关 系,本文对企业经营人员提出如下要素投入存量模 型: (1)企业应当使用的工人数量为: L:劳动要素使用数量 : 【2】刘志迎,王正巧,李静.高技术资本对我国地区产出的影响U],数 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6):1()2—110. 【3】潘邦贵林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卟林 业经济问题,20(}6(1):48—51. :可支出的工资费用总和 p:企业产品计划数量 [责任编辑:郑德胜] ・l0・ 中国林业经济(CHINA FORESTRY ECONOMICS)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