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减少疫情播散,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现修订住院患者陪护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1、护理人员应根据医生医嘱发放陪住证,陪护人员凭证出入院区,并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及流行病学调查,此证不得转借他人。
2、每名患者限1名陪护,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如遇特殊病情需加人陪护,必须经医护人员同意。
3、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口罩摘除后置于医疗废物袋内。
4、在咳嗽打喷嚏后、护理患者前后、准备食物前、用餐前、如厕后以及处理粪便及排泄物后,按手卫生规范要求正确洗手,避免用脏手接触口、眼、鼻及公共设施。
5、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病区安静、整洁,个人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贵重物品及财物自行保管。
6、陪护人员须自备体温计,每日16:00监测体温1次,并按要求登记。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或自感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本病区医护人员。
7、陪护人员不得串病房、进入治疗室,不得参与患者的治疗性操作,不得坐卧病床、使用患者用具、自行给患者用药、
私自将患者带出病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个人电器蒸煮食品,不得在病区浴室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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