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窗帘检测标准及包装标准
(Ⅰ)成品窗帘检测标准
1、尺寸:成品尺寸严格按照生产订单尺寸生产,不得随意更改,宽度、高度与订单尺寸一致;
2、材料:成品面料、窗纱表面不得出现瑕疵现像,如:破损、抽纱、污渍、色差等;
3、对花:需对花面料必须共型要在同一水平线上对花。同一空间同一型号产品,必须保证花型一致,对花在同一水平线上;
4、翘边、翘角:成品窗帘(含布、纱)挂起后不得出现翘边、翘角现象;
5、线头:同一窗帘上不得出现3个以上线头,并且线头不得超过4CM,线头不得过多;
6、车线:窗帘车缝边线条整齐划一,不得出现不直或歪掉,回车针没有回好,有空档现象;
7、里衬:有里衬窗帘持起后不得出现里衬外露现象;
8、打折:韩式带款式打折比例统一,不得出现折与折之间尺寸误差现象;定宽面料打折比例误差不得超过1CM;
9、竖条面料:竖条纹面料卷边必须跟竖条纹路对称,不得出现竖条纹路与卷边处有斜度误差;
10、打环:穿环款窗帘,所打环上下均匀,上下左右相关不得大于等于1CM;打环处不得有漏洞,不得有线头外漏现象;
11、窗帘的配饰检验标准:核实挂球、挂钩的材质、颜色、款式;核对订单配置的型号和数量。
(Ⅱ)包装标准
12、窗帘成品包装标准:①客户名;②空间模块;③规格;④布与纱、配饰的编号。
13、窗帘成品装箱标准:①客户名;②空间模块;③规格;④布与纱、配饰的编号。
14、饰品包装标准:
15、床品包装标准:
16、木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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