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协合风电场,所有进出风场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四、内容 (一)职责:
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人员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二)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风场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联系人员签字、班组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风场负责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值班人员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值班人员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风场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风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三)其它说明
1、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2、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3、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综合楼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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