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盗窃罪都是⾮法占有他⼈财产的犯罪活动。但是这两种犯罪⼜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么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有哪些?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
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将他⼈的交给⾃⼰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法占为⼰有,数额较⼤,拒不交还的⾏为。盗窃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为。侵占罪和盗窃罪都以他⼈财物为对象,都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故意,并都以⾮法占有他⼈财物为⽬的,这是⼆者的共同之处。但是,⼆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的时间不同。前者⾏为⼈认识到⾃⼰是以⾮暴⼒的⼿段⾮法占有⾃⼰业已持有的他⼈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于持有他⼈财物之后;后者⾏为⼈认识到⾃⼰是以不为财物所有⼈或持有⼈知道的秘密⽅法⾮法获取他⼈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于⾮法获取他⼈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不同。前者的⼿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后者的⼿段只能是秘密的⼿段。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财物;⽽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财物。其中犯罪对象⽅⾯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财物的,才构成犯罪,⽽后者即使窃取他⼈财物之后⼜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为只能作为⼀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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