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审批制度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小学教师学科教案审批制度
完整、系统的教案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必备条件,为了规范教师的教案,切实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教案审批制度: 一、教师的学科教案审批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都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做到提前一周备课,提前让领导审批。
2、审批前做到首先自己检查,符合要求,再让领导审批。 3、教案提倡用手写稿,必须用正式备课本誊写,字迹工整,条理清楚,设计合理。提倡制作图文精美、内容准确的多媒体课件或PPT。不符合要求的教案,做到及时修改,然后及时审批, 4、教案内容应根据教材内容分单元编写。格式上要包含“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 “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巩固练习”、“课堂小结”、“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后反思”等要素。可以借鉴他人相同或相近的优秀课件,但必须加以完善、消化吸收。
5、杜绝无教案或拿没有经过审批的教案进课堂。 二、教案审批领导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审批教师的教案,如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另行安排审批时间。
2、审查过程中,发现教师的备课不符合要求,及时当面给予指出,并给予帮助和指导,要求重备,把好审批关。 三、审批结果运用
1、在教案审批过程中发现优质教案,要在全校给予表彰,并作为该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纳入绩效考核。
2、凡是在检查时没有准备教案或教案质量太差不能达到所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新教师,责令其修改完善,仍不改正者,将全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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