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认定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据的责任认定书?有没有规定的格式?
没有什么固定格式的,具体看地方安监局,主要就是体现事故目标控制、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安全费用投入等等情况。
2、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请审核员仔细看回答内容,当你再打回时,麻烦请告诉我针对回答内容我怎么给你一步一配图,而且再标注,请别一看有“流程”二字就按照步骤类的审核乱打回行吗?能不能专业一点?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拓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3、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
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最新修改》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4、不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的责任 怎么办
一般事故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管理责任),责任的判定是要有依据的,这依据一是法律、二是规章制度、三是技术推定,如果你对此报告不服,先核对这些规定是否与你的情况有出入,然后,专把你的意见和证据提供和阐述清楚,向事故处理部门申诉,属当然,申诉不成,可以上访,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向法院起诉等。这是你的权力,有时,会哭的小孩真有奶吃。
5、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生产安抄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百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度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问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答重伤的范围。
6、这是该认定是安全生产事故还是交通事故?
你好,交警答复如下:
首先介绍一个概念性的问题,交通事知故属于安全事故中得一种。所以不存在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安全道事故的提法。
其次,按照你描述的施工单位已经在施工路段设置了齐全的警示标志。但是还需要考虑施工单位设置的警示标志位置和距离是否符合标准,其次是专施工时间是否超时,施工前是否报请公安交警和公路部门同意。属
第三,交警无权处理除交通事故以外的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需要安监会处理。
7、这个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效吗
你好:这个安全生产责任状看得不太清楚。
我给你解释一下:这个安全生产责任专书的主要上的是属要明确你的安全生产职责,让你加深点印象,可以说是一种“形式”。
至于为什么我说是一种”形式“呢,因为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
事后会去调查原因,这个责任状内容全不合理,这个不重要,一切都是要以安全生产法为基准。
我这么跟你说吧:如果出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你有责任,即使你没签这个责任书,该负的责任也是要负的。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原因,即使你签了也不用负。所以我说只是一种形式,只是明确你的安全生产职责。
有不明白的地方追问我。
8、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
【安全工程师考讯】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zd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回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能使较答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响。)
(4)分级管辖的原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怎么定义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法》中没有事故级别的定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9)安全生产事故认定书扩展资料
一、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分类: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类: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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