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管理标准文件
1、金矿露采凿岩爆破管理规程
Q/JKG201-2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大形金矿露采爆破作业,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金矿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和烟花爆竹; (三)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三条 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储存,领用、运输和使用,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 领取、保管、使用和押运炸物品的员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人员负责,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员工群众严格遵守,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第六条 本规程所规定的条款,适用于采矿厂下属所有与露采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任何与露采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第二章 凿岩
第七条 深孔凿岩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凿岩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面或掌子面,以确定是否可能存在拒爆炸药包;凿岩时,不得钻到炸药或残存炸药的任何残眼。
2、钻杆必须配套,不得以长钻杆开凿炮孔,以防止钻杆断落伤人。
3、凿岩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钻机工作状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凿岩,待异常情况处理完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凿岩。
4、炮眼开凿时,辅助人员与钻头开凿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以防止碎渣迷眼和伤人。 5、人工移动电缆和车辆拖动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协调统一行动,确保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电缆接头要牢固,破损处必须及时修补,至完全不漏电时才能供电。
6、必须经常检查钻机、压风机、供电电缆等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打雷、下暴雨、有台风时,潜孔钻机暂停作业,待雨、台风过后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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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浅孔凿岩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进入工作面后必须先检查处理好边坡松石、浮石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方可进行作业。二次解小凿岩时,被凿岩石和凿岩工站立的岩石均须能保持稳固,凿岩工站立的位置必须安全正确,防止岩石滚动而引起事故。
2、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裂缝中打眼。 3、钎杆必须配套,不得以长钎杆开凿炮眼,以免断杆伤人。
4、扶钎时禁止戴丝织手套,开凿炮眼时凿岩机要先慢转,待遇钎头不滑和确认无大块脱落时,再正常凿岩。
5、禁止骑跨气腿子作业。钻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和防止断针,不准向前探身或用脚压钻杆和背向塘口操作,以防断钎发生重大事故。
6、发现受凿岩震动后,边坡松石脱落必须立即停止凿岩,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才准继续作业。
7、凿岩时,要经常检查风头、螺丝,保证其不脱落伤人。 8、吹炮眼时,脸不能正面对着炮眼,防止碎碴迷眼伤人。
9、撬边坡松石时要先好站位,即要防止松石脱落伤人,又要防止松石砸坏其他设备。 10、浅孔凿岩时尽量湿式凿岩,不具备湿式凿岩条件时必须事防尘口罩上岗。
第三章 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储存
第九条 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到矿部仓库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经公安机关培训有\"仓管\"证的人员专人负责,按矿部对各使用单位领用库存计划,开单核定后分别领取雷管、炸药 ,严禁混合领用雷管和炸药。
2、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按每次爆破设计采用爆破器材的种类及数量,持爆破设计书经采矿厂采矿车间穿爆工段初审,爆破技术负责审核,报厂领导签字,然后由矿保卫科审核和由县公安局派出所审批后,最后由采矿厂统一登记,报送供应科用量,方可到金矿仓库领取。
3、露采场中深孔爆破都必须由有取得省公安厅颁发的爆破安全资格的人员设计的爆破说明书,并由施爆单位审核。
4、爆破器材领用的其他手续和程序遵照矿部有关规定。 第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要检查任何用于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装备有封闭和木质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质的车底板;敞蓬车应当有车帮和后车箱板,其高度要足以防止爆破器材掉出来。运输车上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线应当充分绝缘以防止短路电流。每辆车上至少应携带两个灭火器,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当有明显的标记,以给出与其运输货物性质相一致的警告。
2、除经批准使用的金属车箱体外,不准任何其他金属材质与爆破器材接触;金属、可燃或腐蚀性材料不得与炸药同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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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卸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从货车上掷拽炸药。
4、在运输炸药的车辆上及其附近不许吸烟,库房内不许有未经批准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使用电炉。严禁炸药与雷管同车运输。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7、爆破器材储存所应当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降温适当、位置恰当,结构紧固、门锁可靠、防风雨、防雷、防盗。
8、爆破器材储存库应用相应灭火器材,避雷装置。
第四章 爆破器材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上杭县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第十二条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公安部门考核合格的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担任。 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第十三条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在爆破前发出信号,等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十四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和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照\"金矿火工材料现场使用登记表\"操作。
第十五条 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无爆破设计、审批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利用、收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第十七条 对任何爆破器材,在没有完全熟悉其性能及掌握其正确安全使用步骤之前,严禁使用。
第十八条 严禁使用变质或损坏的炸药或其他起爆器材。
第十九条 严禁敲打,玩弄雷管或试图拆卸雷管来研究其部件。严禁将导线,导火索或导爆索从与其联接的雷管或延时装置上拉下来。
第二十条 除导火索以外,严禁将任何东西插进火雷管的尚口处。
第二十一条 严禁使用已经被水浸泡过的导火索、导爆索、点火索、雷管或任何炸药。 第二十二条 大雾天、雷电天气不得装卸、使用和接近炸药,所有人员应撤到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超爆器材的加工,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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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爆破器材库区的专用房间加工,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地点加工,加工时严禁烟火。
2、导火索或导爆索插入雷管时,金属壳雷管应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用胶布捆扎或金属箍圈后紧口。
3、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4、加工起爆药包时(或加工起爆药柱时),应用木质或竹锥子,在炸药卷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脚线将雷管捆紧,保证装药时在雷管的脚线、导火索、导爆索与雷管联接处不产生任何拉动。
第二十四条 装药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装药前必须用木质炮棍仔细检查每个钻孔,对倾斜孔、垂直孔可以用测量带尺、安全灯或反射镜检查,以确定装药前钻孔状态是否正常。
2、严禁用力将炸药顶进钻孔或使之穿过钻孔中的障碍,以防止引爆炸药。 3、在装药和堵塞时,不得在钻孔上方或前方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4、严禁剖切、抛落、变形、捣压和滥用起爆药包。不得直接将药包抛掷到起爆药包上。 5、刚刚完成扩孔爆破(用炸药扩药壶)或刚刚完成钻孔作业之后,在没有弄清孔内是否已经冷却,是否残存有灼热金属,燃烧物、闷火(阴燃)材料之前,不得往孔内装药。
6、在已经装了药的钻孔附近,严禁进行扩孔作业。 7、装药时,不得在作业场地附近堆放多余的炸药。 第二十五条 堵塞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直接捣固起爆药包,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金属工具进行堵塞作业,包括头上包有金属皮的炮棍,采用的木炮棍不得暴露金属部分,但对连接各段炮棍的不产生火花的金属连接套除外。严禁用力捣击堵塞物。
2、严禁捣击去掉包装皮的胶质炸药。
3、必须采用砂子、土、粘土和其他不可燃的堵塞物来堵塞钻孔的装药。严禁用废弃塑料袋和5cm以上石块做充填料。
4、堵塞时必须避免弯折或损坏导火索、导爆索及电雷管的脚线。 第二十六条 实施爆破时,没有得到负责人的可靠信号不得点火起爆。 第二十七条 采用导火索起爆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组数)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m。
2、同一工作面由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必须先点燃安全计时线,安全计时线的长度不得大于该次被次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四分之一。
3、点火时,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公分,严禁边点边切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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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火和灯火点火。严禁脚步踩或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5、严禁在需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且较难撤至安全地点的爆破及深孔爆破中采用导火索。
第二十八条 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检合格后的雷管两脚线必须短路联接。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不得超过0.8Ω。
2、爆破网路的主线、区域线,端线在联网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爆破网路的主线应设中间开关。
3、起爆开关必须要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箱内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来回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4、不得在雷雨天气采用电雷管起爆。
第三十条 采用导爆索起爆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只准用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2、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平接等方法联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迭的长度不得小于15公分,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播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度。
3、导爆索网路除连结时水平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4、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在距导爆索端部15公分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第三十一条 采用导爆管起爆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装在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2、孔外传爆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导爆管网路采用雷管起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雷管的集中穴切断导爆管而引起拒爆,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防止秒延期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
第三十一条 进行裸露药包爆破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于破坏影响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间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2、一般情况下,不宜将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 3、一次爆破的药量不得大于20kg。
第三十二条 进行浅眼爆破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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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眼爆破应符合爆破说明有关钻眼、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项规定。 2、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
3、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十三条 进行深孔爆破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深孔爆破应由具有资质的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2、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者,应进行维护。
3、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
4、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填塞时,不得将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
第三十四条 进行药壶的蛇穴爆破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深孔扩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2、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3、进行扩壶爆破,使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4、两个以上蛇穴爆破,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三十六条 进行硐室爆破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1、硐室大爆破必须有经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
2、硐室大爆破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复查检验,并进行爆破网络的预爆模拟试验。 3、硐室装药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照明。照明灯应设保护网,起爆包与炸药堆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硐室大爆破的平硐小井和药室掘进完毕后,应进行测量验收。
5、往硐室中装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只准使用矿用蓄电池灯,安全汽油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
第三十六条 发现盲炮必须及时处理,处理前,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或派人员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在场。盲炮处理方法如下:
1、只有眼底留残药时,可以将药卷掏出或用水清洗。
2、只有起爆药包拒爆时,可以用水清洗或重新装入起爆药包。
3、当雷管和炸药全部拒爆时,可掏出炮泥见炸药后再装入起爆药包。或在距原炮眼30cm(浅孔)或1.5m(深孔)以外打平行眼爆破。禁止从盲炮中掏出起爆药包或拉扯起爆药包拉扯起爆药包的电雷管脚线,导爆索及导爆管。
4、电雷管起爆发生拒爆时,必须将起爆药包的电雷管脚线及时短路连接。
第五章 警戒和施爆
第三十七条 露天爆破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爆破作业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岗哨和发出音响,视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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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气等原因,确需提前爆破时,必须请示采矿厂领导、矿调度室,经矿级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提前放炮。
第三十八条 爆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如下规定: 爆破方法 浅眼爆破 蛇穴爆破
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
400m 300m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m 300m 300m
裸露药包爆破 浅眼药壶爆破 深孔药壶爆破 深孔爆破
浅眼爆破法 400m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m
50m 50m
浅眼眼底扩壶 深孔孔底扩壶
第三十九条 警报信号采用\"四声\"警报制,规定如下: 第一声警报为预告信号,为间断长音:
------------- -------------- --------------- 第二声警报为准备信号,为一短一长音:
---- -------------- ---- -------------- 第三声警报为起爆信号,为连续短音:
---- ---- ---- ---- ---- ---- ---- 第四声警报为解除信号,为一长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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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爆破指挥发出第一声警报后,采区内作业的钻机、挖掘机、汽车等设备和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根据警戒人员的安排撤离至指定地点,警戒线以外的人员和设备严禁闯入警戒区。
第四十二条 警戒人员在第一声警报后应各就各位,清理爆破危险区内的人员和设备,要求严格执行警戒任务。
第四十三条 各爆破单位必须指定爆破作业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爆破作业的管理,主管负责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通信工具(对讲机)。
第四十四条 各爆破单位必须指定施爆人员,指定的施爆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并且反应灵活。 第四十五条 爆破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剩余炸药及其他爆破器材均已放到安全地点。
2、所有人员、设备和车辆均撤至安全距离以外或处于可靠的覆盖之下。 3、所有进入爆区的道路入口均已派了岗哨(警戒人员)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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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经发出充分可靠的警报。
第四十六条 施爆人员在没有得到爆破主管负责人的可靠讯号时不得点火起爆。 第四十七条 不得在爆炸的正前方点火。
第四十八条 在炮烟和毒气消散以前不得重返爆区。
第四十九条 在未确认所有爆破已经结束并无盲炮之前不得解除警报。
第六章 惩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程规定,在领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破器材中,存在事故隐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采矿厂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以屡教不改的,采矿厂有权中止其爆破作业及相关业务,并上报有关部门吊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程规定,对私藏、私带、滥用、盗窃爆炸物品的,采矿厂有权将其上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程规定,在领用、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纪律处分,直至上报公安机关信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程由大形金矿采矿厂根据有关文件编制,由大形金矿安全科、保卫科等部门审议通过,解释权归采矿厂。
第五十四条 本规程与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产生矛盾时,以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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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安全警戒的有关规定
Q/JKG202-2002
(一)各工程队在进行中深孔爆破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爆区的特殊地理环境,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爆破,在爆破前对爆区有可能影响地域的人员要负责进行全面清理,以及设备的撤离工作,并对可进入危险区域的路线派人设卡警戒。
(二)进入露采场的主要路段,设立警戒卡点。磅房卡点由鸿阳公司负责,油库边交叉路口卡点由金宇公司负责。十九线修理场值班室旁的警戒卡点分别由金宇公司和鸿阳公司轮流负责。每次爆破前(第一警报拉响前)必须派人到位。若随着爆区位置的变化会波及以上卡点的安全,由工程队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往后退至安全地点设卡。因工程安排涉及其它边缘地段作业,施工单位负责设卡警戒。
(三)工程队各自爆区的安全警戒工作由工程队各自负全责,在起爆前1小时前,由采矿厂采区爆破工段负责召集各工程队爆破负责人,对爆破警戒进行统一协调。对未参加协调的单位可停止其爆破作业。对协调会作出的警戒方案,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若未执行到位或警戒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由工程队负责。
(四)第二声警报拉响后,各警戒卡必须警戒到位,禁止机械、人员进入警戒区域。采场内非爆破人员必须撤离爆破警戒区域,机械、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域。违者从重处罚。
(五)中深孔爆破人员必须在第二声警报拉响后进入掩体内,等待指令;小炮点炮人员在点完炮后,马上撤离至安全地点,如在掩体内躲炮,应等警戒解除后,才能撤离。
(六)工程队之间设备的撤离,要求在爆破前三十分钟通知爆破会影响的工程管理人员,明确撤离方向和地点。如若没有通知或不明确,由此造成损失由施爆单位赔偿损失;通知后不撤离的,造成损失概不负责。
(七)爆破人员必须熟悉警报的要求规定,听清警报。严禁擅自提前起爆,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八)采矿厂负责检查、监督、负责协调露天采场爆破作业秩序,协调各工程队爆破警戒工作,对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九)爆破安全警戒工作未有新规定出台前,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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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铵油炸药审批程序
Q/JKG203-2002
为了进一步规范、理顺我厂铵油炸药审批程序,根据矿部规定,程序如下:
一、每月25日前,各工程队将其火工材料的库存量,下月的计划量报至采厂办公室。由采厂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上报矿部。
二、每天的火工材料审批程序:
1、采矿厂凭各施工单位的有效设计、上一天爆破的补充设计及爆破作业通知单,对其铵油炸药申领单进行审核,并将各工程队所申领铵油炸药量统一申报。
2、铵油炸药申报单再由矿保卫科审核后,由派出所根据申请单给予审批。 3、审批后,供应科凭手续完整的申领单进行开单发料。
4、领用单位于第二次申领时将上次领料单各回执一份给矿保卫科和派出所,以便于延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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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形金矿露采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
Q/JKG204-20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形金矿是一个由地下开采转为露天开采的矿山。由于地下开采大量空区的存在给露天开采生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为了矿山发展,产量稳定,生产持续和开采安全,特制定《大形金矿露采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内容独特,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的精神指导下,从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力求在管理机构、部门职责、岗位要求和防塌陷技术措施上等方面进行量化和规范,以利试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机构框图
金矿——
第三章 岗位要求
第四条 露采作业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防塌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防塌陷的安全意识,未经防塌陷安全培训教育者,不得在露采区域作业。
第五条 露采作业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作业前必须充分了解作业区域及其附近的空区状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地压科对空区的分布范围及状态进行详细调查,采取有效的监测手段对矿区的地压活动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空区调查成果,并报告地压活动情况。在矿区地压活动及空区性态处于相对稳定时,每半月通报一次;地压活动进入活跃期时,及时通报。对采区的防塌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采矿厂根据月计划及地压科提供的空区资料,对施工平台进行总体设计,并负责现场施工监督和协调。
第八条 技术处驻采矿厂测量组须根据地压科提供的资料,在现场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及时对采空区上方的作业平台进行现场标定,并树立醒目标志。
第九条 工程队根据采矿厂提供的总体设计和空区资料提出具体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报采矿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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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防塌陷措施
第十条 在空区资料不明地段及岩移塌陷区内作业,必须先行超前钻孔设计和探测施工,核实空区状况,钻探孔深≥20m。由采矿厂安全科牵头会同露采和工程队等有关人员等共同会审方案。
第十一条 末台阶安全厚度的确定:露天开采随着生产进行,台阶越来越接近采空区,即采空区顶板厚度越来越小,当厚度小于某值时,就会产生陷落而造成事故。故将采空区顶板的最小安全厚度称为末台阶厚度。
(一)在坚硬的工程岩组中(如强硅化英安玢岩,硅化花岗岩中),末台阶厚度不能小于12~15m。
(二)在软弱松散岩组中(如风化花岗岩,挖掘机可挖动),末台阶厚度不能小于20m; (三)在岩移塌陷区内 (1)硬岩中不能小于16m
(2)陷落漏斗内充填的松散矿岩内不能小于30m
(四)当末台阶厚度小于上述安全厚度时,对空区须进行预处理。
第十二条 空区范围内的开采作业顺序,应遵循从边缘向空区中心渐进揭露的原则确定。 (一)工作线推进方向应与勘探线方向保持一致(垂直空区走向)。
(二)工作面采掘方向应垂直工作线方向,从空区的上盘往下盘逐层揭露采空区。 (三)台阶阶高程的控制应与井下中段的底板高程相吻合,严格台阶高度12m的规定,最大不能超过17m。
第十三条 在地压活动处于相对活跃时期或雨季应尽量避免在老塌陷区及地表岩移圈界内,特别是不允许在塌陷漏斗中心区作业逗留和停放设备。
第六章 现场管理
第十四条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区域和附近的岩性稳定及其变化状况,作业时要有经验丰富的人员作警戒工作,各施工队及现场管理工段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第十五条 作业平台必须保持平整,不留根底,无大块或其他障碍物,每个作业点至少要有两处以上安全撤退路线。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穿孔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记录穿孔的施工情况,对异常现象必须记录清楚,并及时向采厂现场管理通报,采厂现场管理应及时通知地压科。
第十七条 在塌陷区和采空区上方作业时,设备出现故障,应移至安全区域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 现场施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员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一)地表新鲜开裂; (二)地表松动、沉降;
(三)遇到空区,硬岩小于12m,松散矿岩小于15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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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雨天地表汇水灌入的低洼处; (五)其它异常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工程队应根据《规程》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管理细则和规定,以利实施。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五月十日起试行。望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并提出意见及时报采矿厂。
5、大形金矿露天开采防塌陷安全责任制
Q/JKG205-2002
一、总则
大形金矿是一个由地下开采转为露天开采的矿山,随着露采生产台阶的不断下降,开采作业受到地下采空区的安全威胁日渐严重。遵照江泽民主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导,为进一步做好露采防塌陷工作,强化各级防塌陷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矿领导的责任
(一)矿长责任
1、矿长是露采防塌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露采防塌陷工作的全面领导。 2、加强防塌陷工作的严格管理,及时组织制订“露采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下属各级的责任制度。
3、审定并签发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方案和工作计划,批准防塌陷技术措施及重要设备仪器 购置,切实保证防塌陷安全技术实施的基本资金,改善塌陷防范的安全条件。
4、检查并考核相关副矿级及下属单位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并健全露采防塌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防塌陷安全工作的奖惩问题。
6、组织对塌陷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发生重大的塌陷事故及时报告股份有限公司。
(二)分管安全(副)矿长责任
1、协助矿长对矿山的防塌陷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定和审批防塌陷安全规章制度,防塌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及职能部门对防塌陷安全责任制 各项防塌陷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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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有关人员对塌陷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负责督促防塌陷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组织防塌陷安全工作大检查,落实对存在重大塌陷的事故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7、定期召开防塌陷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矿山防塌陷安全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及时总结和推广防塌陷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技术,负责对防塌陷安全工作进行奖惩。 (三)总工程师的责任
1、在技术上对矿山防塌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防塌陷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仪表,组织和开展防塌陷技术研究工作。
3、审查矿山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项目时,进行技术把关,保证技术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定矿山防塌陷技术措施方案、规则,使之应用于生产并达到防塌陷消除隐患的要求。
5、组织技术力量对塌陷重大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和方法。
三、采矿厂的责任
(一)采矿厂的责任
1、负责本厂作业区域的防塌陷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露天开采防塌陷生产工艺及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实施中补充完善,使之更切合实际,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开展矿区地压监测预报,进行空区资料搜集、探测、揭露与处理工作。
4、根据作业计划和井下空区资料作总体平台设计,提出防塌陷的措施(方法)交施工队做作业设计。
5、督促施工队制定台阶作业防塌陷安全技术措施(方法),并在生产中实施。 6、组织塌陷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章的操作要进行停产整顿。 7、开展有关塌陷事故的预防、处理工作。
8、制定并实施防塌陷工作的短、中、长期目标计划,保障防塌陷工作的正常开展。 9、参与塌陷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二)采矿厂厂长责任
1、采矿厂厂长对本厂开采防塌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本厂员工认真学习有关防塌陷安全技术知识并接受防塌陷专门教育培训。 3、组织制定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露天开采防塌陷生产工艺及技术措施方案,并认真组织采矿车间和工程公司学习、贯彻落实。
4、结合生产计划,对露采防塌陷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分年、季、月作出具体部署。督促安全科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地压监测预报、进行空区资料搜集、探测、揭露与处理工作。
5、加强与工程公司(队)在防塌陷安全工作上的联系与协调,督促其制定台阶作业防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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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方法),并在生产中实施。
6、组织定期的塌陷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强制其停产整改,达到安全要求。
7、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地压管理技术力量,促进防塌陷技术工作的开展,帮助解决地压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8、积极组织和开展有关塌陷事故的预防、处理工作,特殊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 (三)分管安全副厂长的责任
1、协助厂长对本厂防塌陷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本厂员工及所辖工程公司(队)人员的防塌陷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 3、负责并督促地压管理科、露采及本厂所辖的井下区域防塌陷安全工作的开展。 4、负责制定详细的露采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塌陷工作的具体注意事项和交接班制度。 5、负责本厂的防塌陷安全工作检查,并督促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6、负责审查地压管理工作计划以及防塌陷安全规程和技术措施。 7、负责防塌陷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四)采矿厂安全科责任
1、对矿区防塌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制订防塌陷安全规程和防塌陷安全责任制,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补充完善,使规章制度更切合实际,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3、开展地压监测预报工作,及时通报地压监测情况。
4、负责井下空区资料提供,进行空区资料的搜集,探测与整理工作。 5、强化露天作业现场跟踪,及时组织露天作业台阶空区的标定工作。
6、督促检查防塌陷安全规程和防塌陷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制止违章作业,提出防塌陷工作的奖罚依据。
7、加强业务培训,推广和引进防塌陷新技术、新方法。 (五)采矿厂安全科科长的责任 1、对本科防塌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地压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认真做好地压监测预报,采空区调查、探测、揭露与处理的现场放样与指导工作。
3、负责对已揭露采空区(包括隐蔽空区)进行核查、研究、分析、编录、制图,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或技术措施。
4、负责作业台阶周边范围的空区状况(平面、剖面)图件和岩移塌陷情况的交底资料提交,做为生产作业计划和防塌陷安全措施的制定依据。
5、对规模较大空区,需要进行预处理时,应及时提供方案制定所需的图件资料并协助进行技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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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与工程公司(队)的防塌陷安全工作的协调,及时跟踪现场,了解、搜集钻孔机台对探测空区的建议,意见和经验,为有关问题提供依据。
7、负责对台阶作业区段构成陷落安全威胁的空区,不仅要有图纸标示,还要在地表对应处设立醒目标记,以利安全。
8、负责地压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月报编印。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和请示工作。 (六)安全科科员责任
1、协助科长对防塌陷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和完善地压观测网(站),负责地压观测和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地压微观发展状况和做好宏观控制。
3、做好现场地压和井下空区的调查、探测和编录工作、摸清空区分布状况,随时收集各种宏观、微观的地压现象,并及时进行分析整理。
4、负责收集和整理采空区资料,掌握作业台阶周边范围的空区状况,对规模较大的空区,及时提供图件资料、陷落区边界及采空区的位置形状,协助进行技术设计。
5、开展地压科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改进探测手段,不断提高地压监控、观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与工程公司(队)防塌陷安全工作的协调,及时跟踪现场,了解、搜集钻孔机台对探测空区的数据和建议。
7、对台阶作业区段构成陷落安全威胁的空区,要跟踪指导,督促工程队在陷落区设立醒目标记,并在图上标示。
8、妥善保管地压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和仪器设备。 (七)采矿厂采矿车间主任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防塌陷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负责本区、车间的防塌陷安全工作。 2、组织本区、车间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防塌陷技术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 3、负责对所辖范围作业人员的防塌陷安全知识教育。进行作业台阶或工作面周围空区状况交底,督促和协助采取防塌陷安全措施,进行守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负责现场跟踪与巡视观察,及时搜集台阶作业钻孔探测空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5、保持与地压管理科和作业台班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传递关系,同心协力做好防塌陷工作。 (八)采矿厂采矿车间穿爆工段防塌陷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防塌陷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负责本区域穿爆作业的防塌陷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本采区空区处理的爆破方案(措施),对爆破作业现场防塌陷安全管理、穿爆施工和监测技术进行检查。
3、根据地压科提供的井下空区资料和最新空区编录成果,结合露天作业计划,对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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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进行总体设计,编制台阶空区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对施工队伍进行现场交底。
4、督促施工队伍根据平台总体设计作施工设计,检查施工队伍落实施工设计的情况,要求施工队按设计施工。
5、负责现场跟踪与巡视检查,及时搜集整理台阶穿孔资料,进行综合对比,落实防范措施。监督超前探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6、学习防塌陷先进技术,遵守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督促工程队执行防塌陷措施,制止违章作业。
(九)采矿厂采矿车间现场管理人员防塌陷岗位责任制
1、每天做好作业台阶和运输道路(地采负责井下)的安全检查,指挥排险,负责本区、车间的防塌陷安全工作。
2、负责现场跟踪和巡视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台阶作业情况,检查交接班记录和圈定空区位置的标志,给机械操作者提出安全措施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理。
3、做好作业台阶、作业机械的协调工作,执行上级指令,同心协力做好防塌陷工作。 4、经常对管辖范围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工程队执行防塌陷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发现有塌陷迹象的异常情况,必须果断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
5、协助车间主任组织本区、车间职工学习防塌陷技术及安全教育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环安处的责任
(一)环安处处长的责任
1、协助矿长和副矿长工作,负责对矿山防塌陷工作的具体领导。
2、负责组织对防塌陷安全规章制度、防塌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和审批工作。
3、经常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对防塌陷安全责任制及各项防塌陷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防塌陷安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对塌陷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工作。 (二)安全科正、副科长职责
1、在矿和生产处领导下,对防塌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组织有关员工进行防塌陷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执行《大形金矿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负责防塌陷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组织制定本矿防塌陷安全管理制度和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参与并指导编制防塌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年度防塌陷安全管理目标,并监督执行。
4、督促有关单位针对存在塌陷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付诸实施。
5、组织有关塌陷事故的调查、分析与鉴定工作。对在防塌陷工作中作出贡献或造成事故者提出奖励或惩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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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处防塌陷安全责任
1、负责本部门职工的防塌陷安全教育与培训,贯彻执行防塌陷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采矿厂提供的空区坐标位置,及时在对应上方平台进行标定,树醒目标志并通知采矿厂。
3、及时提供地表揭露空洞或陷落地点的坐标位置。
4、负责提供露采各分层台阶的地质平面图及勘探线剖面图(含岩性、构造、矿体等内容)。 5、进行炮孔编录或爆破后划分矿岩界线时,对异常孔位及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采矿厂。 6、参与有关塌陷事故的调查、分析与鉴定工作。
六、露采各工程公司(队)防塌陷安全责任
1、对本作业区域内的防塌陷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员工进行防塌陷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
3、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露采防塌陷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方案,并在生产作业中严格贯彻执行。
4、穿、爆作业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打到空区的孔数、孔位,空区顶板至台阶面的厚度;用绳索测量空区高度,做好详细记录并向采矿厂值班人员汇报。
5、在空区上方作业时,根据采矿厂地压科提供的空区放样图件和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塌陷穿、爆技术措施方案,并报采矿厂备案后实施,详细记录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6、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 员应经常对所辖范围和作业地形进行观测分析,发现具有塌陷迹象的异常情况时,必须果断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及时将情况报告金矿和采矿厂。
7、负责保留好作业范围实地圈定空区位置的标志,阻止非此处作业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圈定范围,做好塌陷区的警戒工作。
8、每个台阶作业班组必须认真填写好穿、爆情况的交接班记录,并详细填写空区隐蔽、揭露、处理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
9、积极采取或引进对防塌陷有作用的安全措施或装置,在应用中不断总结提高和改进。 10、负责制定本工程公司(队)所属各作业班组或机台的防塌陷安全责任制度,并督促执行。
七、井下各工程公司(队)防塌陷安全责任
1、队本作业区域(含运输线路)的防塌陷工作负责。
2、认真组织员工进行防塌陷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执行《露采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学习围岩稳定破坏标志识别和判断的基本知识,及时提供巷道顶板围岩破坏等有关的异常情况,以利对比分析。
3、负责对本作业范围和运输路线进行经常性地压活动的观察,并及时将情况报告采矿厂。 4、负责对作业范围和运输路线上的各种围岩松石进行处理或支护,实现安全生产。 5、负责制定本工程公司(队)所属各作业班组或机台的防塌陷安全责任制度,并督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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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溜矿天井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Q/JKG206-2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井承担露采矿石的转运工作。为了保障天井的畅通运输,防止堵塞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天井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天井管理主要包括井口降段作业、卸矿作业、放矿作业、运矿作业和疏通作业。各采区、车间及各工程队在涉及天井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凡从事天井管理和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方能上岗作业。
第二章 井口降段作业
第四条 天井降段爆破时,应遵循超过1×1m矿岩禁止落入天井为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经采矿厂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五条 降段施工日期必须在采矿厂安排下进行,不得擅自施爆或拖延放炮。并接受采矿厂现场人员的监督。
第六条 从天井口边缘算起5~6m以内的块段简称天井口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的施爆,炮眼的布置、装药量、起爆方式、清碴方法都要严格按降段施工方案进行,每道工序都须进行严格跟踪、监督。
第七条 为保证天井附近矿岩爆后石渣块度的均匀性和破碎程度,不造成天井堵塞,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降段方法:
(1)采用小口钻机(D≤80mm)进行钻孔爆破降段法。炮眼可采用垂直或水平孔布置,排距严格控制在60×60cm,同时适当提高岩石炸药单耗,以尽量减少保护区爆破后的岩石块度。保护区外,可用KQ-150钻机钻孔爆破,但炮孔方向尽量背着井口中心。
(2)若采用罐笼保护降段,可用KQ-150钻机钻孔爆破,眼深小于罐笼长度1m,药量以破坏罐笼周边围岩为准,然后用钩机清理。
(3)充填法,用矿石将天井进行充填满,集中对天井周边进行穿孔、爆破、清碴(矿),再将天井放空后,正常下矿。
第八条 在天井口附近作业,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大块岩石、设备、人员落入井中。在实施爆破作业时,为了防止药量过大飞石伤人,在进行警戒时,安全距离可适当增大,同时,放炮、警戒人员应预测飞石方向,并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另外,还必须防止天井垮落。
第九条 必须随时注意天井口的围岩情况,防止天井垮壁、崩落造成事故,有下列情况有可能发生天井垮塌:(1)天井口围岩裂隙较多,(2)围岩松软破碎,(3)塌陷区圈内,(4)采空区周围,(5)其它情况。
第三章 井口下矿作业
第十条 雨季应加强水文地质观测,一般应减少天井储矿量,天井积水时,不得卸入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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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暂停放矿。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理积水后,才能放矿。
第十一条 井口必须保持整洁,没有障碍物。容易造成堵塞的杂物,超规定的大块物件,废旧钢材、钢丝绳,及含水量较大的粘性物,严禁卸入天井。
第十二条 井口必须砌好防水挡墙或挖排水沟,并建有坚实、牢固的卸车挡墙,挡墙高度不小于车辆轮胎直径的2/5,顶宽不小于60cm。
第十三条 为避免天井堵塞,卸矿口可安装条格筛,条格筛焊接要牢固,发现脱落要及时处理,格筛上的存矿要及时(不超过当班)处理。在井口处理存矿等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绳 。
第十四条 天井口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做好防坠工作,避免人员误入。
第十五条 天井下粉矿时,应加入适当比例的块矿,粉块比为2:3,严禁下全粉矿。 第十六条 车辆倒矿必须做到低速、准确、缓慢,并服从指挥。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往天井倒矿:块径大于0.8米的矿石;矿岩水份大于10%;天井内有人作业;天井堵塞;及其他临时性规定。
第十八条 天井倒矿指挥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与井下运输管理人员联系,做到定时、定量下矿,严禁盲目下矿。并做好每班倒矿车数、吨位、时间等原始台帐。
第四章 振动放矿作业
第十九条 振动放矿机必需有专人操作。同时应进行定期维护检修。
第二十条 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放矿斗围岩、空气状况;振动放矿机各部份螺丝是否松动;线路是否破损;起动时电机是否正常,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放矿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撤人,做好警戒工作,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一条 禁止空载运转,若确需空载试车时,需防止烧毁激振电机,可将偏心铁圆柱拆除,但空载开车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振动电机要注意防潮,防止大量泥水冲刷,凡停止使用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拆除震动电机,存放于干燥地点。
第二十二条 要时刻保持弹性系统的良好,如有振动台面与机架碰撞时,要及时调整处理。 第二十三条 特别应防止矿仓跑矿事故的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能发生跑矿现象:(一)、矿仓内自溜矿石过多,发生自溜;(二)、含水量特大,造成泥石流矿;(三)、储矿量过大,过高;(四)、疏通天井时,高位矿石冲击矿仓;(五)、矿仓爆裂;(六)、其它情况。
第二十四条 处理大块堵塞放矿口时,禁止将炸药直接放在振动台面上放炮;在处理大块岩石卡塞漏斗口,要进行爆破处理时,台面上必须存放足够的矿渣,对药量要严加控制,以爆破可松动滚石便可。
第二十五条 天井中的矿石应经常松动下放,不能在天井中停留时间过长,防止形成自然结拱堵塞天井。禁止将漏斗内矿石放空,台面上必须始终保有3米以上的矿石缓冲层。
第二十六条 放矿位置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放矿系统的操作点须保留安全通道,人员必须避开放矿口,防止跳石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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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放矿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撤人,做好警戒工作,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八条 装车时,禁止边装车,边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若进行铲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铲斗及装矿车辆旁逗留。
第二十九条 要经常保持与露采井口下矿管理人员的联系,建立原始台帐,全面记录放矿车数、时间等放矿情况。
第五章 运矿作业
第三十条 作业前需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及运力状况。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须穿戴安全帽、口罩、矿灯等劳保用品。
第三十一条 进入工作面后,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如松石、运输路线、通风情况。排除危险后方可作业。
第三十二条 重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30米。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内严禁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三十三条 运输车辆须有完好的后栏板。严禁车辆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 第三十四条 不能开快车(硐内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应立即减速刹车。
第三十五条 溜井正在下矿且储矿不多时,不得在溜井口附近10米内停放。
第三十六条 应遵循矿部规定的运输路线,不得在避车道以外路线停车。硐内严禁超车。 第三十七条 在运输中,若车辆发生故障,应停在避车道内,不得熄灭前、后车的警示灯,并及时进行维修。严禁故意堵塞车辆。
第三十八条 运输平硐应有良好照明设施和联络信号。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1m的人行道,进入平硐的人员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
第三十九条 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章 天井疏通作业
第四十条 参加疏通天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多年从事井下作业的健康人员。
第四十一条 天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 进入天井时,首先应判断天井及周围的安全状况:围岩的稳定性、天井岩石的稳定性、空气状况、迅速撤离的路线、底板状况。待各方面都安全后,方可小心时入天井周围观察(但只能进入到离天井壁2m以外,不得超越),一有异常立即撤离。
第四十三条 选择疏通的方法,可以根据堵塞状况来判别,可以用举管爆破,或硐坑爆破。爆破须参照有关爆破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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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举管爆破时,药包和雷管必须牢固扎紧在导杆上,支撑导杆时不得进入天井中心,只能在围岩稳定的天井壁边慢慢地举起(一定要有人保护),支到位置时,应将杆支撑在牢固地点,然后药包用绳缓缓提升到位后,拴牢提绳,并做好警戒,和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能起爆。
(二)用硐坑爆破时,清硐坑时一定要求超前支护,封硐口一定要严实不漏气。
(三)不论用那种方法都要:1、有经验人操作和保护;2、撤退路线清楚,能迅速撤离;3、支护牢固;4、安装或支撑好后方能点火,导火索的长度必须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疏通作业:
(1)天井围岩不稳;(2)天井内矿石不稳定或挂有浮石;(3)无安全的撤退路线;(4)没有操作疏通天井经验;(5)、无保护措施;(6)无爆破作业证;(7)情况不明;(8)空气不好;(9)露采爆破时间;(10)其它有不安全的因素;(11)操作人员没有培训教育。
7、采矿厂安全管理制度
Q/JKG207-2002
一 总 则
一、为进一步改善采场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避免采场设备遭受损失,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矿山生产实际,特制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加强目标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采矿厂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㈠采矿厂厂长安全职责
1、采矿厂厂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矿山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厂的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采矿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职工(包括实习生、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和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活动。
5、在编制采剥计划和组织生产过程中,同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制度、措施,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地、测、采各工种安全职责落实到工段、班组和个人,同时签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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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书。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于查出事故隐患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对各施工单位生产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强制停产整改,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7、对于本单位和所管施工队伍发生的事故,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矿安全科备案。
8、建立健全采矿厂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㈡分管安全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本厂员工及所管辖工程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本厂日常的安全检查,并督促各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5、负责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规程。
6、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㈢分管露采副厂长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露采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 2、组织厂有关露采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三落实”。 3、监督、检查露采日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4、组织厂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研究,为采场制造一个高效、良好、安全的作业环境。
㈣采矿厂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
2、组织检查和落实安全责任制。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4、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㈤采矿厂采矿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并落实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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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本车间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并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组织安排对新开工作面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交底。
㈥采矿厂采矿车间现场(穿爆)管理工段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矿、厂、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负责本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本工段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督促员工遵章守纪。
3、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生、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负责工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法解决的上报矿部、车间并做好记录。制止违章行为,不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及时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
5、组织并参加工段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实现文明生产,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㈦采矿厂采矿车间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矿、厂、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学习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本班安全检查,每班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整改,监督落实并做好记录。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4、积极参加车间、工段开展的安全学习、安全检查等活动。 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6、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做好记录,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㈧采矿厂安全科安全员安全职责
首先要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事日常管理工作。 1、做好交接班工作
⑴保证生产现场24小时有人值班。
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对上一班发现的问题暂时无法处理的交待-下一班注意。 2、准确掌握工作面内采空区分布情况,离采空区较近的工作面雨天停止作业。 3、合理安排作业面,避免上、下平台同一垂直位置同时作业。
4、有排土作业时要注意经常检查排土场挡墙是否标准,有无指挥倒车人员,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禁止高台阶作业,对边坡上的松石、浮石及时处理,同时做好警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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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常检查采场内运输车辆有无载人现象。 7、监督非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㈨采厂地采车间正、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做好车间及各工程队安全作业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工作。
2、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监督各工程队的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监督和落实整改。
3、做好塌陷区岩移活动情况的监测和新增采空区的调查。
4、组织落实各工程队的安全教育,监督工程队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
㈩地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坚持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矿、厂制定的规章制度。 2、积极配合和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工程队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3、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工程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4、完善各种作业规程,并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种条款。 5、做好工程队的有关安全问题的日常教育和宣传工作。 6、参加厂、矿举行的各项安全生产的临时性、突击性活动。
(十一)采矿厂测量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各项工程。
2、对测量原始资料、图纸进行保管和归档。 3、对新增采空区、岩移进行测量和填图工作。 4、学习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5、进入生产作业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6、测量设站前观察周围是否存边坡滚石,确定安全后方可摆站。
(十二)安全科正、副科长安全职责
1、对本科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科内成员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地压知识。
3、组织地压监测和空区探测人员认真研究分析、探测矿区采空区的分布与体积情况,做好地面钻探探测工作,及时绘制空区分布图,为露采防塌陷提供可靠的依据。
4、组织制定本科室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压和空区监测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
5、负责对地压监测设备和空区探测设备的正常性维护与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汇报矿区地压活动和采空区分布情况,为空区处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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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地压监测科科员安全职责
1、对本岗位安全负全责。
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有关地压知识。 3、负责做好地压活动监测和采空区探测工作,并及时绘制空区分布图,为露采防塌陷提供可靠依据。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日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5、维护、保养监测和探测设备,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项。
三 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是企业各级部门研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会议。为使我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各级部门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讨论、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的9日、19日由厂长或副厂长组织召开全体管理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例会。 2、科室(车间)每旬的第一天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例会内容 (一)厂安全例会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指令。
2、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并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3、讨论解决生产中经常出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遏制“三违”现象的具体措施。 (二)科室(车间)例会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指令。
2、总结上旬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布置下旬的安全工作。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办法。
3、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安全隐患的办法和措施。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丰富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
三、每级每次安全例会,都必须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并按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四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对新进采矿厂员工和更换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公司、矿、厂安全规定; 2、采矿厂的生产技术及注意事项; 3、一般的安全知识和守则;
4、历年发生事故的教训及预防措施;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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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来厂参观、学习人员,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的教育。 7、厂内调换工作人员或脱岗六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 工人,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三、违章指挥的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要分别进行离岗安全学习,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施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惩处不放过”。
四、安全活动和教育要提高质量,做到有布置、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形式多样,讲求实效。
五 安全管理机构
采矿厂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本厂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矿安全科直接领导,程式序责任人既是生产管理人员,又是兼职安全员,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原则。
六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切实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坚持安全重新检查制度。
1、采矿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在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厂长)的组织下进行三部每月底检查一次,各工序责任人经常性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以查隐患、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为主要内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登记,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
3、对检查出的问题,本厂解决不了,应及时报矿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4、凡整改项目没有按期完成,而导致造成事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 5、各施工队伍必须有安全生产检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6、根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殊问题,随时组织专门性安全检查、如防塌陷、防洪、防爆、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雾、防寒防冻、防火、防毒等。
七 露天爆破管理制度
1、区内爆破时间实行统一规定,即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爆破的时间规定,非规定时间爆破进行严肃处理。
2、警报信号规定为
第一次警报为预告信号,为间断长音—— —— —— 第二次警报为准备信号,为一短一长音— —— — —— 第三次警报为起爆信号,为连续短音— — — — — 第四次警报为解除信号,为一长音————————
3、爆破指挥台发出第一次警报后,采区内作业的钻机、挖掘机、汽车等设备和人员立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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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作业。
4、工程队哨点的警戒人员,必须在起爆前30分钟派出,清理爆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按时撤离,并严格执行警戒任务。
5、爆破人员必须接受爆破作业技术及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6、台阶深孔爆破采用非电起爆雷管,暴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 7、安全距离的规定是:按每次爆破设计规定的距离设立警戒范围。 8、进行浅孔爆破,导火索起爆时,必须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
9、起爆秩序:各施工单位在爆破规定时间前一小时,在指定地点集合交底各自爆破地点和起爆个数,统一指挥、警戒、协调。爆破指挥台发出起爆信号后,浅孔及二次破碎等火雷管起爆先点火,中深孔(或峒室)的电起爆必须在浅孔及二次破碎起爆的炮响之后,或根据爆破技术人员要求,才能按键起爆。
八 排土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采区排土场落差大,排土线路较窄,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及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工程队排土场应有专人管理,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排土场应设醒目安全标志牌、灯光、探照灯照明等。
2、排土地段必须形成3-5%的反坡,及排水系统,严禁水流进排土场。
3、排土场边缘的安全挡墙为:20t以上汽车高度不得低于0.8m,上宽不小于0.8m;20t以下载重汽车,高度不得低于0.6m,上宽不得小于0.5m。
4、雨季作业及松散土方卸载时,必须在距安全挡墙3米之内卸土,然后用铲车或推土机排土。
5、汽车进入排土场必须减速行驶,看好倒车和卸土位置,倒车接近挡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6、汽车进入排土场卸土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倒车、停车卸土的示意信号为:白天用小旗,夜间用手电,指挥工在雾天、夜间必须穿反光衣。
7、指挥工要随时对排土场进行巡栏,发现有裂隙,下沉或塌方时,应及时汇报,并指挥车辆换位卸土。
8、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我厂排土场管理规定,服从指挥,做好协调工作。 9、载重汽车必须配齐倒车镜及尾灯。 10、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九 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采区内剥专自卸汽车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各施工队应有矿运自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学习,对本车辆安全运输负责。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采区内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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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酒后行车。
5、行驶中跟车距离不得小于25m。
6、在排土场或堆场卸土时,倒车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7、严禁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8、不准下坡挂空档或熄火滑行。
9、在坡道停车应拉手刹,并塞好石块或三角木等防护措施。
10、在交叉路口,应严格控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11、爆破时间、应停止作业。
12、雾天行车前应检查防雾灯是否完好,能见度小于5米禁止作业。
13、行车前,应自行进行安全检查,如刹车、方向、灯光等,严禁“带病”作业。 14、无条件接受有关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5、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6、对事故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十 对各工程队(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对参加我厂生产和建设的各工程队(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工程队(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无条件遵守我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我厂的安全检查。
2、各单位必须有安全管理机构,有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各单位在我厂承包了施工工程,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由各工程队自行管理,并对安全事故负责,我厂负责有关监督工作。
4、对爆破作业及工程机械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各工程队(公司)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抓安全生产,要及时参加我厂召开的安全会议,要熟悉我厂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经常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6、各工程队管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本矿地形、环境特点,做到“人人、时时、处处讲安全”。 7、各工程队(公司)负责人,若由于管理松懈,出现本队(公司)操作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或不遵守我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至造成事故损失负经济责任及至法律责任。
8、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各施工队(公司)发生的安全问题,我厂将汇同矿安全部门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从严处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一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程序
一、报告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发现者立即报告采矿厂现场管理人员,然后由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告工段长和调度室,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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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段视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向上级领导报告。 3、轻伤事故,在日(当班)下班前报调度室。
4、重伤、死亡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立即报告调度室、安全科、厂领导。 二、现场保护
1、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前往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制止事故蔓延。
2、在组织抢救同时,要立即划定事故现场保护范围,指派专为认真保护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
三、事故调查
轻伤事故由所采单位按有关规定,立即组织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四、事故分析
1、在充分收集、整理和研究事故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进行事故的责任分析,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五、处理
根据事故分析结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厂、矿安全奖罚办法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存档
1、事故单位按要求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24小时内报采矿厂和安全科。 2、所有事故资料归档。
8、采矿厂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Q/JKG208-2002
一 总则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正确进行采矿作业,创造安全、高效的生产条件,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生产的持续发展,使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矿厂员工在生产管理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三、随着采矿厂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科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生产中应对本制度进行修正与完善,总结出一套更全面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二 采矿厂领导工作制度
一、采矿厂各项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厂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副厂长协助负责,定期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执行矿领导布置的各项生产任务。
二、各工序责任人对本工序的工作向厂长及副矿长负责,执行厂各项生产任务,认真履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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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职责,定期向厂长及副厂长汇报工伥作业绩由厂长考核。
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面,全厂服从全矿”的组织原则,不允许用任何形式抵制组织决议和上级指令,贻误时机。
四、加强各级之间的团结协作,反对相互铺疑,相互拆台和不负责任的相互指责。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内部团结的言语与行为。
五、上级对下级的工作应多关心、多支持,但不包揽、横加干涉,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现场出现紧急情况,由在场最高领导代行紧急处置权,采取紧急措施,在场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不负责任有服从者,将从严处理、追究责任。
三 露天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一、穿孔作业
1、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对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为爆破作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严格按设计要求穿孔。
(1)炮孔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0.3m。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直线上。 (4)炮孔中岩碴应尽量清除干净。
2、孔网参数应进行优化,并得到矿总工程师室批准。
3、按设计布孔,现场技术交底,进行穿孔,孔位应说明角度、深度和方向,尽量降低废孔率。 4、采区内采空区分布复杂,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消除隐患。 5、处理拒爆孔时,新孔距爆孔口不得小于孔径10倍,新孔方向与拒爆孔方向必须平行。 6、尽量做好矿、岩分穿分爆工作,以减少矿石损失贫化。 二、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块率应控制在5%以下。
(2)爆堆应保持规整,适于铲装作业要求。 (3)台阶保持规整,不留根底,铲装后帮齐底平。 (4)应考虑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3、力求合理的爆破参数,通过生产实践进行不断优化。 4、施工前现场验核孔网参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装药量。
5、每次爆破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先设计、会审,爆破设计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爆破范围及其爆破的矿岩量。 (2)爆破孔数及其参数,爆区总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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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药结构及填塞方式。 (4)起爆方式及起爆网络系统。
(5)安全措施:警戒范围,各警戒点要有专人负责,经起爆员、技术员现场检查完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报信号。
(6)临近最终边坡或长久边坡爆破时,应采用控制爆破,确保边坡稳定。 6、爆破安全按《采矿厂露天爆破管理规定》执行。 三、出矿品位控制
1、地质、测量技术人员每月提供、修绘矿体分布图及地形地质现状图。
2、爆破设计人员应了解地质情况,在具备矿、岩分爆地段应分别进行爆破,不具备时应尽量使爆破方向平行矿岩界线。
3、采用钻机岩粉取样,爆堆取样及时加工分析,准确圈定矿体,并在现场做好矿岩分界标志,素描上图,指导生产。
4、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控制铲装作业及工程施工,下达作业通知单(包括矿石品位,矿岩分界标志,铲装顺序和方向)。
5、同一作业点进行矿、岩铲装时,铲装司机不得矿岩混装,并向汽车司机明确矿、岩信号(矿石二声喇叭,废石一声喇叭)。
6、加强出矿的计量和取样管理工作。 四、铲装作业
1、矿岩铲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按照采剥技术计划,定点装车,按线推进。 (2)矿岩必须分装分运。
(3)运输车辆的装满数不小于85%。
(4)矿石爆堆中的低品位(经地质人员鉴定)的大块,严禁采用铲车装车或铲运排弃,应用钩机排出集中堆置,统一排弃。
(5)不合格的大块矿石禁止装车,必须进行解小。 (6)工作面应保持坡面整齐,底板平整。
2、在最终边坡部位进行铲装时,应严格按边界线铲装,凹凸误差不应超过1米。 3、铲装作业中止后,应将工作面清理干净。
4、采掘台阶标高正、负误差不得超过设计标高的1米。 5、严格按地质人员标定的矿、岩界线进行分装分运。 6、为提高铲装工效,力求合理铲、车比。 7、严格按采矿厂提供的作业通知单作业。 五、运输作业
1、按指定地点和范围排土,不得在工作面运输道路上乱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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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工作面,对好铲装位置,听铲装信号,未发信号不得离开。
3、遵守一切交通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行车速度,不得违章抢道和超车。 六、排土工作
1、按设计规定开避排土场。
2、排土场上下及周围设置排水系统,并保持畅通。 3、排土平台按3-5%的上坡堆置。
4、排土场应有专人指挥排土,管理好排土场,对雨季排土要加强管理。
5、排土场眉线位置必须留有废石作为车档,并要求车档高度不得小于车轮直径的2/5,车档宽度不小于车轮直径的1/2。
七、边坡管理
1、加强边坡管理,经常进行边坡监测和维护。
2、临近边坡的爆破,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减震措施,并通过实践探求适合我矿的控制爆破方法和技术参数。
3、实际境界线应与设计境界相符。
4、台阶终了时,其边坡应按设计进行清理,修整。
5、雨季之前,对平台上的水沟,应全面进行检查、疏通、加固。
6、边坡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及时监测和加强预报工作,尽可能采取加固措施,当预防不了时,应根据预报及时将人员、设备撤离。
八、防洪排水工作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防洪排水系统,贯彻“预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 2、凡能以地表防水工程拦截或引走的地表水流,均不应让其流入排土场。 3、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水工程进行检查、修整,以消除隐患。
4、采区内排水靠自流,从而考虑工作面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度以1%左右。 5、安全工作(参照《采矿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四、采矿厂资源管理工作条例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矿山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源泉,矿石管理工作作为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均衡稳定发展,关系到企业的服务年限和经济效益。为加强矿石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特制定以下工作条例。
一、建立健全矿石质量管理网络,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矿石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一)、矿石质量管理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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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矿
采矿厂 技术处
地测车间
(二)网络成员职责
1、采矿厂职责:根据矿部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组织采剥生产,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矿岩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对本部门矿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控制矿石的损失,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技术处:负责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定点的检查和资源的核算,提供可靠的资源利用资料。
3、质计科职责:组织安排矿石计量,排土场抽检工作,同时做好金金属平衡和异常情况通报工作。
4、地质科:负责生产补勘,建立资源利用台帐,编制有关资源利用情况报告。 5、采矿车间职责:
(1)负责生产现场的矿岩管理工作,降低资源损失率,控制贫化率。
(2)穿爆管理工段应根据月采剥计划结合矿、岩分布情况,指导工程公司按0.3g/t以下、0.3-0.7g/t、0.7g/t以上三个品位段进行分穿分爆。
(3)运输管理工段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矿岩界线通知单的内容,向施工队伍下达作业通知单,通知单应说明铲装设备型号、铲装方向和顺序、大块排弃要求、矿石去向、运输线路等内容,并到现场进行交底。如由于矿石调配原因,暂时无法铲装的矿石用绿色小旗和绳带圈起来。
(4)各片区现场管理人员对其所负责的区域的现场资源管理负责,应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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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车间 质计科 地质科 穿爆工段 运输工段 工程公司
工程公司的矿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于品位在0.3g/t以下的爆堆应及时跟踪淘洗,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及时逐级上报。
(5)必须全力协助配合技术处取样人员开展工作。
(6)每班必须如实填写矿岩管理原始记录表,建立资源管理台帐。 6、地测车间职责:
(1)是采矿厂岩矿管理的主要部门,为采矿提供可靠的矿岩资料,进行储量消耗统计和资源利用的管理。
(2)要加强矿体特征的研究,根据月生产作业计划,结合以往地质资料、矿山开采情况、近期生产地质成果综合分析矿体赋存情况,并与IDS进行对比分析,明确工作重点,对极易造成资源贫化损失的区域应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在日常生产管理中重点防范。
(3)地质人员应掌握各作业地段的矿体分布及品位情况,根据采矿车间提供的穿爆区域,按0.3g/t以下、0.3-0.7g/t、0.7g/t以上三个品位段圈定矿体,现场划分界线,并通知采矿车间穿爆工段。
(4)做好采区储量管理工作,运用IDS法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发现问题,以指导生产。根据地质资料合理安排生产,坚持贫富兼采,合理配矿。
(5)现场品位控制程序
a、进行炮孔岩粉取样(严格按十字型掘沟舀样规范进行)。 b、对炮孔进行编号和孔位测量。 c、样品送检进行分析。
d、及时准确地将炮孔品位录入,运用IDS法圈定矿体,描绘矿岩分界线。
e、根据矿岩分界线再进行现场定位,标定矿岩分界(用反光漆涂刷小毛竹或小绿旗,插入爆堆)。
f、加强现场淘洗工作,要求对爆堆品位在0.3g/t以下的爆堆,要及时跟踪淘洗,发现异常,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减少资源的损失。如果是原生矿应取样送检,指导出矿。
g、地质人员向现场管理工段下达矿岩界线通知单(说明爆堆编号、矿(岩)平均品位、矿(岩)量、矿(岩)分布草图、大块排弃量说明及其它要求等),并到现场交待清楚。
h、协助技术处取样人员爆堆和排土场取样工作。 (6)根据化验资料,及时圈定爆堆矿岩界线。
(7)、在圈定矿(岩)界线时,应考虑采矿工艺、贫化率、损失率,尽可能做到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8)、建立各平台单爆堆的储量管理台帐,月储量的对比分析。 5、工程公司
(1)爆破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布孔,优化爆破参数,提高爆破质量。按矿岩分界实施分次爆破,对穿爆中产生的大块及根底及时处理,严禁矿、岩混爆。铲装运输工作:负责采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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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装运工作,严格按作业通知书要求施工作业,按认定的矿石与废石的界线实行分装分运,杜绝矿岩混装,严禁将矿石排入排土场、将废石拉进堆场。
(2)在矿石爆堆内严禁采用铲车装矿或排弃矿堆中的大块。
(3)在爆堆品位还未出来前,严禁铲装作业,如若违反,排弃方量按矿石计量扣回损失。即使爆堆大块堵塞运输道路,也只能采用铲车推置清理,严禁外排。
(4)矿石爆堆中的低品位(经地质人员鉴定)的大块、严禁采用铲车装车或铲运排弃,应用钩机挑出集中堆置,我厂现场管理在场监督统一排弃。
(5)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明确矿岩管理有关规定、矿岩分界标志和铲装作业方向,指挥和控制铲装作业。
(6)铲装作业人员应根据矿、岩分布情况进行矿、岩分装,严禁混装,汽车作业人员必须按铲装作业人员的指示分清矿石或废石后方可离开。
(7)矿石分界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矿岩标志物,若发现损坏或丢失,严格追究责任。若确实需要移动标志时,应通知矿石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在作业完后及时插回原外。
(8)、汽车司机应把矿石运到指定地点倒卸,不得随意卸至作业台阶或公路上。若确因车辆故障需要卸车,所属工程队要负责回收。
(9)、矿石管理人员负责对出矿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和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10)、出矿车辆必须挂牌作业,且内容与实际相符,严禁窜平台或窜堆场作业。 (11)、及时提供各平台岩石排弃量的原始数据。
二、加大矿岩管理的经济责任制,有效控制矿石损失与贫化,以保证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按照上述矿石质量管理网络中的职责,采取以经济责任制手段促管理、促生产的方式,对造成矿石损失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追回部分损失,同时对在资源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1、工程公司:
(1)各工程公司不听指挥,强行排放造成矿石损失,以35元/克标准按其所排金属量计算扣回损失。
(2)在爆堆品位还未出来前,严禁安排作业,若违反,所排方量一律视为矿石进行扣罚,除扣除方量外,按每吨5-20元扣回损失。
(3)把废石当矿石进堆、“3+1”、天井,每20吨罚100元,并扣除当车运费。 (4)出矿车辆未挂牌或内容不符,发现一次罚50元,并扣除当车矿石的运输费用。如发现窜平台、堆场,除该公司当天运费按最低运费结算外,罚300-5000元。
(5)矿岩界线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发现擅自移动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滑落的每次罚200-1000元。 (6)在台阶或公路上乱倒矿(包括用矿石铺路),要求限定时间内回收,否则按35元/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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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扣罚其损失的金金属量。
(7)对多次犯同一错误,加倍罚款。
(8)施工单位对废石堆通过化验或淘洗证明是矿石的,按可回收部分利润的5%给予奖励。 2、采矿厂:
(1)、按逐级管理原则,因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造成资源损失的,损失金属量达1000g以上者,按可回收金属价值的5-10%,小于1000g按每次100-500元扣回损失。其中直接责任者承担50%,班组15%,工段或车间20%,厂级15%。
(2)未落实矿岩分采分爆,每次扣 30元。
(3)、未及时安排根底处理,前后矿岩混爆,每次扣10元 (4)、对矿体圈定的准确性负责,由此造成损失,扣负责人 30元。
(5)、及时下发通知,并现场圈定矿岩界线,发现一次未下通知扣10元,未及时圈定矿岩界线扣10元。
(6)、未建立储量管理台帐,扣30元。 (7)、未建立排土场抽检管理台帐,扣30元。
(8)、疏于管理,不熟悉采场爆堆矿石分布和品位情况,扣班组长10元,扣当班人员20元。
(9)、发现未及时下达作业通知单,内容不详实、不清楚,扣当班人员20元。 (10)、应经常巡查矿岩工作面,并作好记录,如违反,扣20元。 3、技术处:
监督不力或发现问题不报,被其他检查部门查出,参照采矿厂扣罚。
4、金矿设立资源管理奖,根据资源利用的成效(主要是采出矿量与IDS法计算的储量比较)按季度给予奖励,每次3000-10000元,采矿厂占80%,技术处占20%。
9、现场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
Q/JKG209-2002 一、精神文明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工程机械设备的驾驶室必须保持清洁,设备不作业时要求定置摆放。 2、杜绝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3、机台或作业现场每次检修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破布、铁器、皮管等工业垃圾。 4、保持生产现场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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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修间、工具间内物件必须定置摆放,每次检修结束后,各类工具必须擦洗干净,恢复原位定置摆放。
6、讲文明讲礼貌,收发对讲机使用普通话,推行双“六语”和首问制。 7、参加厂、矿举行的各类生产安全会议和各种检查。
8、及时准确填报厂、矿所需的报表和有关材料,如整改反馈材料。
9、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电工鞋、绝缘手套、防尘口罩、照明用具等。 10、严格遵守厂、矿有关规章制度。 (二)考核办法
1、工程机械设备的驾驶室不清洁,每台次扣罚1分;设备摆放位置不正确或不整齐,每台次扣罚1分。
2、设备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视其严重程度扣罚1~3分。 3、检修完成后的垃圾未清理,每次扣1分。 4、发现一次作业平台安全通道不畅通,扣2分。 5、修理场所物体摆放凌乱、不干净,扣1~2分。 6、讲文明讲礼貌未执行、视其情况扣1~5分。
7、各类生产安全会议未参加,扣3分;不参加检查,扣5分。 8、填报数据不准或拖延不报,如整改反馈材料,扣1~3分。 9、发现未戴安全帽、绝缘手套、防尘口罩等每人次扣1分。 10、违反规章制度,视其情节,扣1~5分。
二、穿爆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穿孔作业管理标准 1.1 爆破技术人员要求:
1.1.1 爆破技术人员应了解穿孔工作面地质状况及穿孔条件。
1.1.2 合理布置孔位,严格按优化爆破参数布孔,遇到大滑面或压碴时,前排孔应采用“双孔”或“密集”形式布孔,前排孔的布置应保证穿孔安全。
1.1.3 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穿孔情况,对于底盘抵抗线发生变化的孔位及时调整。 1.1.4 临近边坡靠帮爆破,炮孔应测量验收。 1.2 操作工要求
1.2.1 保证钻孔在平整工作面作业,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爆破技术员报告。
1.2.2 做好成孔的日常维护工作,当班操作工应把本班所钻成孔周围岩碴清除,防止水淹、塌孔,指挥好车辆不压成孔。
1.2.3 应按指定地点穿孔,实行矿岩分别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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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做好交接班,把本班的穿孔设备和设备运转情况交待清楚。
1.2.5 在穿孔过程中,遇到空区,应详细记录,并按上报程序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 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2.1 爆破技术人员要求
2.1.1 应了解爆区的地质情况,在具备矿岩分爆地段,采取分采分爆。应搞清楚爆区采空区位置、状况,合理安排穿孔,协同防塌陷小组成员,提出空区处理预案,并与现场穿孔、装药、施爆人员进行现场交底。
2.1.2 根据岩石分类等级和可爆性正确选取炸药单耗,认真计算各个炮孔炸药量,设计好深孔爆破说明书。
2.1.3 爆破技术人员应同安全员共同确定警戒位置和设备撤离地点。 2.1.4 负责爆区的全面工作,对于装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作业处理。 2.1.5 控制大块率单炮在3%以内,综合在1.5%以内。
2.1.6 网络连接完毕,应对爆区进行逐孔检查,以防雷管错接、漏接,确保万无一失。 2.1.7 起爆后,检查爆堆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分析情况,找出原因,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妥善处理。
2.1.8 召开爆破质量和安全分析会,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2.2 爆破工技术要求:
2.2.1 爆破工严禁穿会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区,在爆区不准抽烟,不准在爆区周围生明火。
2.2.2 火工材料的运送,有专人押车,装卸炸药应轻装轻卸,药包数量清点准确。 2.2.3 保证充填质量,不用废弃塑料袋和5cm以上石块作充填料。
2.2.4 两导爆管(索)之间搭结应大于15cm,主支导爆管(索)之间夹角应小于90度,导爆管(索)与药柱(雷管)连接牢固。
2.2.5 网路敷设正确,连接完毕后,逐孔检查,实现等距离接力传爆。确认正确后要向指挥台报告准确完毕。
2.2.6 爆破工在接到起爆点火信号,才能实施爆破。 2.2.7 要及时对清理出的大块、根底进行二次破碎。 (二)考核办法
1、未严格按优化爆破参数布孔,每次扣1分。 2、设计说明书数据不全、每次扣1分。
3、设计未标注清楚空区的位置、状态,无处理方案、无现场交底,各扣2分。 4、岩体完整地段出现岩墙一处,扣3分,爆破效果差,扣2分。 5、装药原始记录不准确,未认真规范,填写装药卡,发现一次扣3分。 6、充填未满或用0.05米以上石块作充填料,扣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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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遇有空区、孔内有水未用绳子吊装,每孔扣1分。 8、未经技术同意,任意加减炸药每次扣5分。
9、砸坏设备、设施不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扣3分。 10、根底、大块未及时处理,视根底、大块数量多少扣1-5分。 11、无人押运火工材料,发现一次扣3分。
三、铲装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铲装设备必须按采剥计划要求作业,按线推进,工作面中部往南,往北纵向坡度按1%上坡推进,以利排水。
2、铲装作业严格做到帮齐底平,底板标高与设计标高误差不得超±0.8m。 3、严格执行《矿岩管理办法》,严格矿岩分装。 4、矿石单面长度大于0.8米的大块严禁装车。 5、及时清理出根底,排出大块,便于二次破碎。
6、铲装矿石时,各类铁器及对选厂破碎机有影响的物件严禁装车。
7、保证装车质量,严禁偏装,装满后应鸣号告之,二声为矿石,一声为废石。 8、装车时,严禁铲车斗从车辆驾驶室越过。
9、在最终边坡部位作业时,严格按设计作业,边坡角必须按设计到位。 10、严格按要求出矿和排矿,严禁矿、岩混装,矿石外排现象。
11、挖掘机在采区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机时,维修人员及其它人员应远离挖掘机,严禁维修人员站在挖掘机上试机。
(二)考核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每次扣罚1~3分。 (1)打洞式作业;
(2)作业面留“尾巴”,未清扫干净;
(3)底板柱高超过±0.8m(50×50m网络范围内); (4)工作面大面积积水; (5)大块摆放不合理;
(6)根底未清扫干净,而影响二次破碎者; (7)装特大块,影响车辆运行者。
2、严格控制铁器进入选厂原矿仓,每发生一次扣3分。
3、绝对听从指挥调度,出矿保质保量,不得把大块拉至堆场,否则扣1~3分。 4、装车时铲斗往车辆驾驶室越过与压车边板者扣1分。
5、未按要求出矿,出现矿石外排、矿岩混装,岩石入堆现象,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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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贫化率、损失率超矿计划指标1%,扣1分。
6、挖掘机试机时,严禁人员站在挖掘机上,应远离挖掘机,违反扣3-5分。
四、汽车运输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坚决服从生产调度指挥,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作业车辆携带随车灭火器,夜间作业司机带好手电筒,车辆灯光保证齐全有效。 3、影响安全行车的方向、刹车、灯光等部位发生故障,严禁作业。
4、在狭小的工作面装车,待装车辆必须停放在前车左边能发现的位置,严禁待装车司机看杂志或打瞌睡。
5、道路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及《大形金矿机动车辆、工程机械及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按规定速度行驶,在正常作业行驶时,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雨雾天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车辆出现故障,应靠道路右边停稳,弯道严禁停放车辆,严禁在道路上或工作面乱倒矿岩。
6、卸车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选路线四倒车;且听从指挥,卸车完毕须降斗行驶。
7、随车携带出车日检检查安全记录表,记录表检查内容齐全,须有驾驶员、维理工签名。 (二)考核办法
1、车辆未按调度指定地点装卸,或未更改出矿牌,每次扣3分。 2、发生运输事故,及时汇报,隐瞒不报,扣5分。
3、未携带随车灭火器扣1分,夜间未带手电筒扣1分;刹车灯、大灯或防雾灯不亮扣2分。 4、驾驶员和修理工没有全面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未携带日检记录表,记录表一式贰份,驾驶员、修理工各持一份,于月底25日前复印一份至采区。要求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健全,扣1~5分。
5、装车时,司机将头、手伸展出窗外或离开驾驶室扣1~3分。 6、装车时,未发出讯号车辆就起步行驶,扣1分。 7、在道路上或工作面乱倒矿岩,每车扣2分。 8、卸车时,不听指挥扣1分;卸完未降斗,扣1分。
9、司机进质计棚,每次扣1分;抢计量单扣1分;将废石倒入矿仓或将矿石倒入排土场每次扣5分。
10、超速行驶,违章载人,发现一次扣2分。
五、排土场、溜井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指挥工、推通司机、汽车司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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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挥工、推通司机、汽车司机在排土场作业中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关顾工作。 3、排土场、溜井周围,必须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并保持畅通,排土、溜井平台应按2~3%的上坡堆置。
4、排土场、溜井边缘安全挡坪为:旱季挡墙上宽不得小于0.5m,雨季挡墙上宽不得小于0.6m,高不得小于0.5m,下宽度大于0.8m。
5、夜间排土场、溜井口必须有良好的照明,照明线路辅设整齐,无裸露、无漏电现象。 6、雨季大车必须离安全挡墙3m卸土,指挥工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场情况,遇有下沉、裂缝的现象,禁止卸土。
7、指挥工在夜间、雾天指挥应携带手电筒、口哨、穿反光衣,白天配带小红旗和口哨。 8、车辆进入排土场、溜井口时必须减速行驶,看好倒车和卸土位置,倒车接近挡墙时,速度不得超过3km/h,车身右侧与挡墙角度小于85~90度,待后轮靠近挡墙后方能卸土。
9、司机必须坚持服从指挥工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倒土。
10、指挥工指挥卸土时应在驾驶室方向盘一侧,面向车辆站好位置,精力集中,注意车辆倒车及地面情况。
11、指挥工与汽车距离不得小于5.0m,不得大于10m。
12、排土方向及堆置要求以及技术措施必须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确定。 13、指挥工必须负责安排排土场路面的平整和浮石的清理工作。 (二)考核办法
1、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违反视情况扣1-5分. 2、排土场、卸矿平台必须扫好平整,不积水,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 3、排土场、卸矿平台地段有2~3%的上坡,出现返坡扣2分。 4、排土场、卸矿平台出现下沉或严重开裂未采取措施,扣5~10分。 5、排土场、天井卸矿口边缘必须按标准堆筑安全挡墙,一处不合格扣2分。 6、进入排土场100m的主干公路水沟保持畅通,出现一处不畅通扣2分。
7、保证良好照明,出现故障,及时处理,未处理或未配备扣3分;线路不规范,扣1分。 8、指挥工不按规定佩戴必备用具,发现一次扣1分。 9、指挥工不坚守岗位,每次扣3分。
10、发现排土场、卸矿平台路面不平整、存在浮石,扣1-2分。
六、边坡、防洪作业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边坡作业管理标准
1.1 临近边坡的爆破或临空爆破,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减震措施,以保护已形成的边坡。 1.2 实际境界线应与设计境界线相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多挖少挖者,应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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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台阶终了时,其边坡应按设计进行清理和修整。
1.4 非工作帮上的浮石,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上积聚的岩土,应及时清理,暴雨、冰冻之后要及时检查清扫。
2、防洪作业管理标准
2.1 严格按《大形金矿汛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采矿厂对露采施工队伍划分的防洪责任区有关规定执行。
2.2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实把防洪工作做好。 2.3 严禁将采场内汇水流入排土场。 2.4 加强雨天的巡查工作。 (二)考核办法
1、边坡清理、临空作业、加固工程的施工管理,必须有专人在场负责安全和质量的检查,发现无人,发现一次扣1分。
2、保持采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台阶排水沟的挖掘和清理,发现堵塞未及时清理,每次扣1分。
3、采区内汇水进入排土场或地表蓬流进入天井,每次扣10分。
4、(非)工作帮上的浮石,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上积聚的岩土,应及时清理,暴雨、冰冻之后要及时检查清扫,未执行扣1-5分。
5、未建立相应防洪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扣3分。
七、露采工作面、运输道路养护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采区工作面管理标准
1.1 采区作业面边坡无明显大块浮石。
1.2 按带作业,不留边、不打洞,底板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1.3 无大的积水区。
1.4 钻机作业面平整,无坑包。
1.5 动力线路铺设整齐、有序、合理,无破损、老化现象。 1.6 严格按月度计划图进行推进。
1.7 爆破设计合理,杜绝岩墙,根底,减少大块。 2、运输道路养护标准
2.1 运输道路符合公路技术参数(三级):
道路纵坡≤9%,在施工困难地段不得超过10%,坡长不得超过200米,区间须设缓和坡段。 横坡1.5~3.0% 最小曲线半径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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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宽度:单车道6.0m,双车道10.0m
道路布局合理,在有条件情况下,运输道路不压矿体。
2.2 路面平整:无坑包,主干线面积在1m2内,凹(凸)不超过30mm,支线不超过50mm,车辙最大深度和搓板浪埂高度不得超过50mm。
2.3 道路悬岩边缘处有安全挡墙,安全挡墙高度不小于0.5m,禁止用大块做挡墙。 2.4 修补路面坑洼时不得用黄土或松土填坑。 2.5 路面整洁,无浮石、浮碴和铁器等。 2.6 主要道路应设置反光路标(间距30-40m)。 (二)考核办法
1、采区路面有明显大块浮石,未及时清理,扣2分。
2、铲装设备不按带作业,留边、打洞,底板标高不合格,出现一处扣3分。 3、采区工作面大面积积水,扣3分。
4、钻机作业面不平整,有坑包,一处扣1分。 5、动力线路不规范,出现破损、老化现象,扣1分。 6、未按月计划图推进,扣3分。
7、运输道路不平整、无挡墙、存在浮石(碴)、铁器,扣罚1分,用大块做挡墙,扣3分。 8、没设路标,稀疏不全,扣1分。
八、防塌陷现场管理标准
(一)内容与要求
1、作业前要进行防塌陷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了解《露采防塌陷安全规程》。 2、了解作业区域的空区状况。
3、在空区上方作业时,须根据采矿厂提供的空区和图件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塌陷穿爆技术方案(方法),并报采矿厂备案。
4、在穿爆、铲装、运输等作业过程中须人对作业范围进行塌陷观测,有塌陷迹象的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并报告采矿厂。
5、穿孔作业过程中,若打到空区必须记录空区顶板至台阶面的厚度,并用绳索测量空区高度,及时向采矿厂值班人员汇报,其他异常情况,如遇松碴、裂隙多返粉少或震动大等异常情况亦须详细记录并报告。
6、爆破后,铲装作业前须对爆堆进行认真的检查,如露出空洞或爆堆下陷等异常情况应预先报告并处理后方可作业。
7、保留作业范围实地圈定的空区位置标志,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二)考核办法
1、未进行防塌陷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扣2分。不了解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扣2分。 2、不了解作业区域的空区状况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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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空区上方作业,未根据采矿厂提供的空区资料作防塌陷穿爆技术措施方案,扣5~10分。
4、空区上方作业时,未有专门的观测警戒人员扣2~4分。
5、穿孔过程中遇空区未记录扣2分,记录不清楚扣1分。有异常情况未报告扣1分。 6、爆堆有异常情况未处理扣2分,未报告扣2分。 7、空区标志未保护的扣1~2分。
九、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一)内容和要求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1.1 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标准进行工作。
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在业务分工的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并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支持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 建立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2 对新进场的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即矿、公司、班组)安全教育。
2.3 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4 坚持每月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活动日要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有实效。
2.5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事故隐患的处理,应“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责任人必须按指定要求限期整改。
2.6 按事故管理程序,凡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当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及多人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汇报,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2.7 对厂、矿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可靠的措施,在限期内处理完毕,愈期未解决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8 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标准,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二)考核办法
1 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职责不清,扣罚3分。 2 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没有贯彻落实,扣5分。 3 上岗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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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没有举行安全日活动,或活动但内容空洞、无记录,扣1-3分。 4 做到有检查、有整改,如未做到扣1-2分。
5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10万元以下),扣1分;发生重大设备事故(10万元以上),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扣3分;发生重伤事故,扣5分;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扣30-50分,否决优胜单位评选资格。
6 发现一人次未持证作业,扣1分。
7 对厂、矿下发的整改通知,未及时整改、未反馈,扣1-3分。
10、采矿厂季度特别奖、黄牌警告考核标准
Q/JKG210-200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大形金矿采矿厂季度特别奖、黄牌警告和末位淘汰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形金矿采矿厂全体员工。 2 季度特别奖考核标准
2.1 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者。 2.2 在执行紧急任务和抢险救灾中,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者。 2.3 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者。 2.4 在抨击歪风邪气,反腐倡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3 通报表扬考核标准
3.1 遵章守纪、工作认真、负责、敢抓敢管。 3.2 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3 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认真做日常生产中安全隐患的查找,整改工作。 3.4 具有强烈的上进心,刻苦研究专业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3.5 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4 黄牌警告考核标准
4.1 违反厂、矿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屡教不改,在员工中造成较坏影响。 4.2 工作不努力,消极怠工。 4.3 没有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4.4 无视安全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督促落实整改。 4.5 严重打击报复管理干部或员工的行为。 4.6 严重危害企业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4.7 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4.8 在员工中造成较坏影响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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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不执行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5 末位淘汰制考核标准
5.1 经年度用工形式升格考核,各方面表现很差者。 5.2 违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5.3 旷工达三次以上者。
5.4 当年内被黄牌警告2次以上者。 6 考核办法
每季(年)度由厂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标准,本着公正的原则,按矿下达的指标认真考评并将有关人员上报矿部。
11、露采场最终边坡验收标准
Q/JKG211-2002
随着平台的下降,最终边帮逐步揭露,以保证露天采场最终边帮的平整和提高边帮的稳定性,必须实施控制爆破。考虑到控制爆破施工难度大、技术性高、工艺较为复杂,为保证控制爆破达到设计要求,制订以下露采场最终边坡的验收标准。
第一条 最终边帮实施控制爆破必须严格按最终境界线施工,严禁超挖欠挖。 第二条 最终边帮坡面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做到平整、无松石、危石。 第三条 采用预裂爆破时,半孔率应达到80%以上,孔壁完好,光滑、连续。 第四条 帮底平整、干净、无浮碴、浮石堆积。
第五条 安全平台、清扫平台的标高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条 最终边帮的排水应往东区中部汇集下排,山坡部分靠端帮100米内应形成3-5%的反坡。
第七条 各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修筑纵坡≤9%的联络道。
第八条 在岩石极为松散的地段(f<4),也可采取缓冲爆破,尽快后冲,以保持最终边帮的稳定。
对已竣工的边帮工程由采矿厂牵头,协同监察科、计财科、企管科、技术处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符合第一、二、三、五条规定的,不予验收,还要进行处罚;不符合第四、六、七条的,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验收。
12、技术管理标准化内容及考核办法
Q/JKG2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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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标准
一 计划管理工作:
1 考核的内容
1.1 厂办根据矿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生产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方案。 1.2 车间按下达的作业计划和施工作业方案,编制旬计划。要求车间制作分层施工图,要求分层施工图做到:“五线”——月计划线、年末线、旬推进线、矿岩界线、境界线;“四标定”——标定矿体颜色、标定代表性高程、标定剥采计划量(矿量、岩石量、品位),标定推进方向;“二图”——临近空区平面图、空区剖面图。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月计划矿量分解至日出矿量,建立台帐,并以柱状图来表示当日完成情况,分析超、欠原因,同时应做好旬爆堆矿量的衔接安排工作。及时跟踪、准确上图,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并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并拟定旬计划,对重点工作要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经常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如生产过程中需对计划作调整时,应向厂领导提前汇报。
1.3 施工前,应编写好作业规程。规程应有能反映作业平台下部临近的地下采空区状况,形成井上、下对照图和较能反映较大空区要素和末台阶高度的剖面图,同时必须有文字说明,要求图纸线条清晰、整洁、通俗易懂。规程经有关领导审核、审批后,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同时要现场交底,使作业人员能明确地下空区的状况。
1.4 根据月计划推进线,将矿岩界线、空区位置由测量、地质、安全科、采矿车间管理人员共同在现场圈定,根据矿界、空区位置,合理布置推进方向,控制贫化损失和保障安全生产。
1.5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跟踪各作业平台的施工进度,要求每排爆破推进现状都要上图。 1.6 健全班中生产调度会制度、交接班制度、生产汇报制度,及时召开计划分析会(每旬一次),并要有记录。
1.7 厂办应对月、季采掘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考核办法
2.1 未及时编写施工作业方案,扣3分;
2.2 没有工作计划,扣3分;未形成分层施工平面图,扣5分;未建立出矿量管理台帐,扣5分;对重点工程无措施,扣5分。
2.3 没作业规程,扣10分;不全面,扣3分。
2.4 地质、测量、采矿、安全部门未根据生产需要指导施工队伍作业,扣1分。 2.5 采场推进现状在八小时以内上图,否则,扣3分。 2.6 未举行有关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
二 资源管理工作:
1 考核内容
1.1 地测科根据月计划和地质资料,制定本月的地测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分采分爆地段。
1.2 穿爆工段根据月计划和IDS的地质资料,由地质人员确定后,对分采分爆地段发出穿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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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单,测量人员现场放样,穿爆工段负责检查监督工程队进行矿岩分穿,经验收合格后,发给爆破作业通知单。爆破后,穿爆工段负责对分穿分爆进行分析总结。
1.3 作业平台的地质工作划分片区由专人负责,对IDS与二次圈定存在的误差的爆堆以采矿车间反应的异常情况,通过现场淘洗、编录等手段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1.4 根据目前经济技术指标,原则上分0.3-0.49g/t、0.5g/t以上品位段进行圈矿和分穿分爆,0.3g/t以下为岩石,0.3-0.49g/t的爆堆进行挑大块出矿。
1.5 对二次圈定0.3g/t以下爆堆现场管理人员对怀疑部分,进行淘洗、取样等手段验证,发现品位提升,马上停止作业 ,及时汇报地质人员。地质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复核。
1.6 地测车间必须做爆堆的实际出矿量和二次圈定量与IDS储量的分析对比工作,建立单爆堆储量管理台帐。每旬如期组织召开资源管理分析会,通报储量消耗情况。
1.7 严格按《资源管理工作条例》执行,并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2 考核办法
2.1计划中未明确重点,扣3分。
2.2 爆堆矿体圈定后,未及时下发地质函或穿爆通知单,扣1-3分;未分析总结,扣1-3分。
2.3 对异常情况(排土场超标、IDS法有品位而矿炮孔取样没品位的异常情况)没分析,扣5-10分;未采取淘洗、取样等措施的,扣1-20分。
2.4 违反圈矿指标,扣3-5分。 2.5 未采取有效措施,扣5-10分。
2.6 储量管理台帐不完善,扣1-20分;没召开资源管理分析会,扣1-5分。 2.7 违反《条例》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 穿破管理工作:
1 考核内容
1.1 根据月计划、旬计划合理布置穿爆顺序,对具备矿岩分爆地段,应分采分爆,保证采区生产足够(至少三天以上)的矿岩量。
1.2 检查监督施工队伍做好爆破作业的原始记录,特别在穿孔作业过程中发现空区,无论大小,应逐级上报,严格按《大形金矿露天开采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大形金矿露天开采防塌陷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1.3 负责穿爆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月计划安排施工队伍穿爆工作面,检查和督促好工程队穿爆设计、现场施工。根据矿岩分类、可爆性、空区等情况正确选取穿爆孔网络,按实测孔网参数认真校核各炮孔药量,实际需调整设计装药量,应有补充设计。对装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工程队及时处理,建立瞎炮汇报制。
1.4 协同施工队伍共同确定警戒位置和设备撤离地点,按警戒协调联系单要求认真填写、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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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做好爆破效果评估工作,在车间负责人或爆破技术人员组织下,及时召开爆破质量和安全分析会,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每月不少于1次)。
1.6 研究爆破技术,优化爆破参数,提高爆破质量,大块、底根率单孔在3%以内,综合在1.5%以内。
1.7 应从布孔、穿孔上下功夫,确保帮齐底平,控制平台设计高程,实际相差不超过0.5米。 2 考核办法
2.1 具备条件的地段,未实行分穿分爆,扣10分;未下发穿孔通知书,扣1分;平台储备矿量不足,扣3分。
2.2 无检查记录,扣1-5分;穿孔遇空区不汇报,扣3分,大空区无处理方案,扣5分。 2.3 发现不汇报,扣1分;没协助施工单位处理,扣3分。 2.4 安全警戒协调不到位,扣1-20分。 2.5 未召开爆破质量和安全分析会,扣3分。 2.6 制定平台调度方案,未实现,扣3分。
四 安全管理工作:
1 考核内容
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补充、完善,并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建章立制工作。 1.2 做好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1.3 组织参加标准化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整,并对矿安全例检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反馈。
1.4 检查、监督采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指导采场安全工作,对近期重点安全工作,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处理办法。
1.5 建立地压监测管理台帐,及空区处理台帐。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井下空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建立预测、预警、预报制度。
1.6 建立溜井管理台帐,合理安排天井下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天井的防渗、防堵工作。
2 考核办法
2.1 无制度,扣10分;未及时补充、完善,扣3分;未检查监督,扣2分。 2.2 没有教育,扣3分,无台帐,扣5分。 2.3 未做好,扣1-3分。 2.4 无措施,扣5分。
2.5 无台帐或不完善,扣10分。
2.6 无台帐或不完善,扣5分;跑矿一次,扣1分;堵塞一次,扣5分。
五 运输管理:
1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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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学习领会生产调度会的矿石调度安排的精神,并在日常生产组织管理中贯彻落实,如果生产需要,须改变调度运距的,须请示厂领导批准。
1.2 每班各片区负责人必须填报天井下矿量和排土场排岩量。
1.3 每班必须对施工队伍的运输情况进行跟踪,制止窜平台(卸矿点)现象,并要求有记录,合理调度、提高工作效率。
2 考核办法
2.1 违反生产调度会矿石调度安排的精神,每次扣5分;未请示,扣5分。 2.2 每天10:00前上报,推迟一天,扣1分。 2.3 发现窜平台(卸矿点)现象,每次扣1分。
六 边坡、排土场管理:
1 考核内容
1.1 严格按规定建设排土场及落实排土管理规定。
1.2 雨季车辆必须离开安全挡墙3米卸土,并随时观察排土场情况,遇有下沉、裂缝的位置,禁止卸土。
1.3 排土场夜间排土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1.4 合理布置排土场,尽可能减少境界外二次搬运。
1.5 边坡清理,采矿车间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协调,填写协调单,由现场管理人员按协调单负责协调、监督。
1.6 及时准确的进行境界线的放点工作。
1.7 建立边坡、排土场移动观测点(线),加强监测,及时编写监测报告。 2 考核办法
2.1 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扣责任人1-3分。 2.2 违反,扣1-3分。 2.3 无良好的照明,扣2分。
2.4 造成境界外二次搬运量,扣3分。 2.5 未做好,扣1-5分。 2.6 出现误差,扣5分。 2.7 未落实,扣1-10分。
七 交接班管理:
1 考核内容
1.1 交接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团结协作。
1.2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上班时间前15分钟于本岗位上完成交接班,不得委托他人交接。 1.3 交接班中出现交接双方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逐级上报解决,各级领导不得推诿。 1.4 交班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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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对本岗位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1.4.2 交生产进行情况,主要包括:完成生产任务情况、生产过程存在问题情况。 1.4.3 交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主要包括: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
1.4.4 若在规定交接时间内无人交接班,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待班(组)长作出安排后方可下班,在无人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本岗位。
1.5 接班内容与要求
1.5.1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间内,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交班记录,全面检查生产、安全状况,发现交班人员未按规定交班,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待班(组)长处理后,方可接班。
1.5.2 接班人员同意接班,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签字后出现的问题均由接班人员负责;未签字按交班人员未交班处理。
1.6 交班记录必须填写详实,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严禁弄虚作假,交接班员必须妥善保管交接班记录本,不得撕毁或遗失。
2 考核办法
2.1 未准时交接班,扣3分。 2.2 擅自离开本岗位,扣3分。
2.3 交班记录不详,扣2分,字迹不工整,扣1分;弄虎作假,扣5分,撕毁或遗失,扣3分。
八、内业管理 1、办公室 1.1考核内容
(1)、文件的整理、整顿
(2)、岩金作业量表、排岩统计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爆堆矿量统计表的填报 (3)、编制施工方案、火工材料计划 (4)、重要会议纪要
(5)、建立目标管理、日常管理的考核资料 (6)、建章立制 1.2、考核办法
(1)、凌乱无序,扣3分 (2)、未及时填写,扣1-3分 (3)、无方案,扣3分 (4)、无纪要,扣1分 (5)、未建立,扣1-3分
(6)、未及时补充、完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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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科 2.1、考核内容
(1)、月计划、总结,在每月28日前上报 (2)、及时编写防塌陷工作月报
(3)、地压管理台帐、溜井管理台帐、安全教育台帐、事故管理台帐
(4)、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标准化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标准化检查评比工作总结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健全、补充、完善 (6)、科员的日常考核 2.1、考核办法
(1)、每推迟一天,扣1分 (2)、未及时编写,扣3分
(3)、无台帐或不完善,扣5-10分 (4)、无记录或不完善,扣3-5分
(5)、未健全,扣10分;未补充、完善,扣1-3分 (6)、没有考核,扣10分 3、地测车间 3.1、考核内容
(1)、送样单、化验报告单、地质函、测量资料等整理、整顿 (2) 测量成果及时准确上图,月底准确计算各工程公司的采剥量 (3)、建立分平台单爆堆储量对比分析管理台帐 (4)、月贫化率、损失率的计算 (5)、排土场超标分析 (6)、每旬召开资源管理会议
(7)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于每月28日前下报办公室 (8)本车间成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3.2、考核办法
(1)、未整理、整顿,扣1-3分 (2)、未做好,扣1-3分 (3)、台帐不完善,扣1-20分 (4)、未分析计算,扣3分 (5)、未分析,扣5-20分 (6)、未召开,扣5分 (7)、每推迟一天,扣1分 (8)、未考核,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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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矿车间 4.1、考核内容
(1)、 旬、月工作总结于每月28日前上报厂办公室
(2)、 及时编制旬计划、单体设计、作业规程、重点工程的措施方案等 (3)、 穿爆作业通知单、出矿通知单、作业通知单、整改通知单的整理整顿
(4)、 值班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排岩量统计表、穿爆现场管理记录表、天井下矿量统计表的认真填写
(5)、 车间日常考核工作 4.2、考核办法
(1)、每推迟一天,扣1分 (2)、未及时编写,扣3-5分 (3)、未整理整顿,扣3-10分
(4)、不完善,扣5分;没整理、整顿,扣10分 (5)、未建立日常考核工作,扣10分
13、采矿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奖惩条例
Q/JKG213-2002
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各项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条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奖优罚劣。
一、安全工作
1、厂部组织每月2日、12日、22日进行三次标准化自检,每次检查要详细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
(1)施工单位不参加检查,每次扣罚100元。
(2)发现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应详细说明原由,并逐步上报,否则每超一天每项扣罚50元。
(3)未及时整改,出现重伤以上事故的,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隐患所在的部门应监督施工队伍落实整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的应加以说明,否则扣罚部门负责人每条10元,造成事故责任的负连带责任。
2、各单位必须“四有”即“有安全管理机构、有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每缺一项扣罚200-1000元。
3、对我厂召开的安全、生产各种专题会议,各施工单位要派管理生产或安全的主要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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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参加,否则扣100元/人·次。
4、各施工单位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扣罚50元/人.次。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罚50元/人.次。
6、采剥作业开工前,采区必须有施工设计书,并编制作业规程,重大工程须设计审批后方可实施。设计不合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设计人员及审批者罚200-1000元,施工作业人员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未经设计擅自开工作业的,对该工程不予验收。造成重大事故的,除罚款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露天爆破作业按我厂《大形金矿露天凿岩爆破管理规程》执行,每违反一项罚款100元/次,造成事故罚500-5000元/次。
8、排土场安全按《排土场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违反一项罚200元/次,造成事故罚500-5000元/次。
9、运输安全按《采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每违反一项罚100元/人.次,造成事故罚施工单位500-5000元/次。
10、各施工单位现场要有专人管安全,发现现场无人罚款100元/次。
11、涉及隐患的空区,各施工单位应及时领取空区警示牌,无空区警示牌的,发现一次罚50元,损失罚100元。在作业过程中地压异常现象和穿孔揭穿空区情况不上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况严重者,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进入禁止作业的危险区作业者,罚500-1000元。
1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领取、运输、储存、发放、使用、退库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发现一次罚500-1000元。
13、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 14、发生伤亡事故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奖惩办法》处理。
15、各单位作业机械除机手、助手(学徒)外,严禁带人作业,如有违反,扣罚50元/人.次。 16、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并认真填写日检表。如未检查、未填写、未签字、不规范,发现一次扣罚50元。
17、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工业垃圾要用时清理,特别是铁器,发现一块,罚50元。 二、生产管理
1、不服从我厂生产安排,每发生一次罚200-1000元。每次穿爆作业严格按我厂的安排施工,如有违反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次爆破费用。
2、有意懈怠,拖延工期,每发现一次罚200-1000元。 3、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4、不参加我厂生产例会,每发生一次罚100元。
5、不按时完成重点工程计划任务,每发生一次罚200-1000元,或按临时规定执行处罚。 6、出矿车辆未挂牌或内容不符,发现一次罚50元,并扣除当车矿石的铲装运输费用,如发现窜平台作业,除该公司当天运费按最低运费结算外,罚款300-5000元。
7、有意阻碍生产秩序,每发现一次罚200-1000元。并对有意阻碍生产的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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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把矿石当废石排掉,按所排掉金属量来确定,处以50元/克的罚款,并扣除所排采剥量所有费用。
9、把废石当矿石送矿,每车罚100元,并扣除当车方量的运费。
10、爆堆品位还未出来前,严禁安排作业,若违反,所排方量一律视为矿石进行处罚,除扣方量外,罚款100—2000元。
11、矿岩分界线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发现施工单位擅自移动每次罚200--1000元。 12、擅自改变作业通知单的内容,发现一次罚100元。 13、在台阶或公路上乱倒土(矿),每车罚100元。
14、在公路或主要交通要道摆放设备,影响安全生产,每次罚200元。 15、对多次重犯同一种错误,加倍罚款。
15、对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中有突出贡献者,半年或年末建议上级部门予以一定的奖励。 本条例解释权归采矿厂,如有违反国家、公司、矿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者另行处理。如有未尽事宜,视其情况轻重,罚款100-5000元不等。本条例自二OO二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14、采矿厂排土场、边坡、采空区、天井空发事故处理预案
Q/JKG214-2002
大形金矿露天采场位于大形金铜矿区西北矿段的19-24线之间,采场地势东高西低,高差达二百多米,顶帮和底帮均为落差在300米以上的陡崖,地理环境较为恶劣,特别是北部排土场下方为自然村庄,以及原先开采的大量空场的影响,大大增加了露天采场排土场、边坡管理的难度。同时,由于先原地下开采所形成的大量空场,对露采场作业设备和人身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在暴雨期间,地表水极易贯入天井,导致放矿口冒矿溜方现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露天采场排土场滑移或造成泥石流,以及边坡的滑坡或坍塌而造成的事故,以及空区陷落和天井冒矿的产生,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制定大形金矿露采排土场、边坡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
1、各部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金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
2、人员组织要求。当金矿发生汛情或地质灾害时,采矿厂全体员工(除值班人员外)应主动迅速地集中,服从统一指挥。当采矿场发生汛情或地质灾害时,采矿厂应在厂领导的带领下,迅速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抢险救灾工作,露采各施工队伍应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的人员、设备调度。
3、巡查制度。
(1)露天采场各排土场及边坡必须建立稳定性监测点,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2)检测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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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露天采场排土场、边坡、防塌陷等突发事故的预警、预报、预防的制度。 (4)暴雨期间,应严禁地表水贯入天井,做好天井口的挡墙及50米范围内反坡。同时,加强井下的检查工作。
(5)收集整理空场资料,进行分析,预报采场防塌陷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暴雨后,应认真、仔细地巡察各作业平台,及时准确地提出防范措施。
4、预警制度:
(1)采矿厂各科室(车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区域进一步明细分工,落实到人,安排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和防洪值班人员。
(2)露采场发生汛情或地质灾害时,当班人员应马上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3)在雨季期间,施工队伍必须指定专人和设备进行防洪值班,并将名单(附电话号码)上报至采区,以便联系。
(4)发生险情,当班人员应马上撤离人员、设备至安全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二、防汛、防灾区域的划分及责任人 责任区域 西采区(892m以下) 采场西、北部边坡、防洪、832排土场 采场东、南部边坡、844和880排土场、防洪 边坡、916以上(含916)排土场、防洪 施工单位责任人 金宇公司:赖莺 鸿阳公司:姜益丰 采矿车间:叶水养 科室(车间)负责人 东采区 华都公司:郑明钗 施工单位的防塌陷区域为施工单位作业区域 露采场防塌陷工作 天井防冒矿、溜矿 老矿部5#楼防洪 三、突发事故处理措施 1、排土场突发事故处理措施
安全科:林连宝 安全科:李小文 办公室:孔祥钦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排土场出现开裂、下沉、滑落等异常时,应马上停止作业,并上报有关部门,进一步观察,经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2)、在暴雨期间,应停止排土场作业或只能在基岩上卸土。
(3)、在降雨期间,发现排土场坡体因坡面汇水形成径流冲刷成沟状时,应马上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或直接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在排土场内侧建筑多道挡墙,以防采场内地表水流入排土场,加剧排土场坡体的冲刷,导致形成泥石流。
(4)、当排土场产生泥石流时,应在可能进行排土场的入口处设置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在夜间,保持良好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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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边坡滑移或坍塌事故处理措施
(1)、边坡稳定性检测小组人员必须经常对所布设的观测点进行观测,发现异常马上向上级部门汇报。
(2)、当边坡岩体出现开裂、掉块、开花等异常现象时,应加强监测,以上现象有加剧的程度,极有可能造成滑坡或坍塌的地质灾害时,应马上通知下方作业人员和设备撤离到安全地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保证各作业平台道路的畅通,以便安全顺利地撤离。
(4)、施工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足够留设安全平台,保证设计的坡面角,严禁超挖、并段、伞檐现象。
(5)、对于局部的边坡的失稳,可采取爆破卸压法处理。如果是由于空区影响边坡的稳定,可采取回填法消除隐患。对于一些大面积的失稳,应聘请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处理。
(6)、对可能进入边坡失稳所造成影响的路口应设置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3、防塌陷突发事故处理措施
(1)、地压管理人员应明确采场防塌陷工作的重点,对一些危险区域须严加防范,并落实到采区、工程队;
(2)、经常收集空区资料,分析预测地压活动的趋势,及时、准确提供情报;
(3)、暴雨过后,应进行作业现场全面认真检查,发现具有塌陷迹象的异常情况时,必须果断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圈定设置警示标志,阻止人员、机械进入;
(4)、对一些具有中够构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的空场,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进行处理。 4、天井防洪措施
(1)、各运输天井立即停止下矿,派工程机械对井口及周围挡墙进行加高,并防止水流向天井周围的空区;
(2)、各天井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硐口安全区域;
(3)、减少天井存矿量,特别是402、403天井,防止天井跑矿或粉矿板结;
(4)、暴雨过后,各运输天井需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待天井安全后,方可下矿,但严禁下含水量极高的粉矿;
(5)、暴雨过后各施工天井需进行全面的敲帮问顶工作,及对爬梯、施工架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作业。
5、采场防洪措施
根据采场实际情况,832平台以上的地表汇水经过832平台拦截后分由采场西北部820-832斜坡道水沟及南部道路水沟(在建)引至采场外部。832平台以下的地表汇水集中引流至坑底经采空区疏洪(具体见采场防洪系统平面图)。
15、安全生产的有关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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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KG215-2002
15.1关于进一步规范溜矿井调矿管理的通知
随着露采场溜矿井的逐步投入运转,矿石运输形式上发生巨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溜矿井的科学合理调度,充分发挥溜矿井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采车间应根据月计划安排的溜井转运量,结合二选厂转运矿量、溜矿井储备矿量及采区溜井就近作业平台的爆堆矿量进行分析、统筹安排各溜矿井的下矿量,于每日早调会上通报前一天生产完成情况(含3+1、堆场进矿情况及日出矿、累计矿量等)下达溜井下矿生产指令,并上墙公布。
二、东、西采区必须将溜井就**台的爆堆矿量情况以书面形式于每天下午2:00以前报送地采车间。
三、地采车间必须建立各条溜井的台帐。
四、要求有关部门在安排溜矿调度工作过程中,要树立成本意识,遵守矿石调度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要求东、西采区、各工程公司必须严格按地采车间安排下矿计划组织生产,禁止违背计划的现象发生。
15.2 加强运距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增收节支工作,规范露采矿石调度,确保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采矿厂矿石调度细则。内容如下:
1、厂部将每月各车间的成本控制目标下达至各车间,车间要对之 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措施,并分解至班组。
2、矿石调度的原则:
1)、高品位矿石调至:一选厂三车间、二选厂。
低品位矿石调至:一选厂堆场、三选厂(低品位系统,即901天井、801天井)。 2)、运输距离就近的原则(原则上928以上平台的矿石进403天井,868-904平台的矿石进402天井, 808平台以下的矿石进305天井)。
3、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采场内各平台至各堆场之间的实际运输距离,结合各区段运距单价以综合运费最低为原则,进行综合调度。
4、各班组必须根据矿石调度的原则进行合理调度,并且将当班的调矿情况记录于当班值班记录(平台、矿堆号、品位、去向、实际运距)。并对本班调矿时,未能执行调矿原则的部分,分析其原因。
5、签发调矿通知单时,必须标注上矿堆号、矿量、品位、去向、实际运距。
6、车间、工段每天必须对各班矿石调度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违反调矿原则的,必须查找原因,作为班组考核内容之一。
7、厂办负责对各车间的矿厂调度情况进行跟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车间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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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工作标准文件
1、采矿厂岗位责任制
Q/JKG201-2002
(一)采矿厂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厂的各项工作的安排,提出和制订本厂的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生产任务和各项工艺、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
2、负责落实、执行矿部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等管理措施。负责本厂各部门人员的管理、调配,落实经济责任制,提出奖惩措施。对本厂的生产、安全环保、治安、消防负第一责任。
3、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本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检查、掌握、监督本厂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做好各施工单位的协调,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5、加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6、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的学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好本厂员工学习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推广科学技术、先进管理方法,提倡科技兴厂。 8、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9、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全厂同志,诚心诚意为全厂职工办实事,不断解决全厂职工在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分管露采副厂长岗位职责
1、协助厂长做好露采场内的各项生产、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2、贯彻落实矿下达的生产计划,提出实现生产目标的各项管理措施。
3、负责组织本部门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预结算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提出奖惩措施,落实责任。
4、负责分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配,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5、组织分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负责采矿车间领用材料的审批及各类材料计划的申报。
7、根据采剥计划组织采、装、运衔接,协调各施工单位和生产环节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均衡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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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9、负责分管部门的科技工作,参与组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采剥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10、完成领导交办的的其它任务。
(三)分管安全、环保的副厂长岗位职责
1、协助厂长做好采矿厂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采矿厂的各项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和预防措施。 3、负责组织采矿厂的各项安全、环保等工作的检查,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重点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负责监督采矿厂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5、、督促做好天井的生产安全管理和作业规程编制、落实。检查溜矿系统和露天矿转运协调管理工作。
6、监督检查溜井操作技术规程的落实情况,保证溜井顺畅,减少溜井堵塞事件发生。 7、负责安全科领用材料的审批,及各类材料计划的申报。
8、负责分管部门的科技工作,参与组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9、协助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组织一般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制定预防措施。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采矿厂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厂领导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决策、措施,负责全厂上传下达工作。 2、组织落实年、季、月计划,结合实际,编写施工作业方案,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或主持厂级各类会议,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并做好记录。 4、负责安排全厂的各种资料的归类和建档工作。
5、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方案或有效措施。 6、负责组织厂属各部门的生产任务、安全环保、精神文明的考核工作。 7、组织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以及厂、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负责安全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参加露采场、溜井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监督厂属车间及施工队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4、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敷设井下采空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观测点,及时跟踪监测,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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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地提供信息,做好预警、预报、预测工作。对重点防范区域应在现场设立警戒标志,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案。
5、负责本科室的考勤、考核工作,将结果汇总上报,提出改进方法。
6、组织编写防塌陷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对原来的制度进行修订,指导露采施工作业。 7、不断研究和探索防塌陷新技术。
8、组织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厂、矿举办的有关活动、会议。 9、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六)安全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车间及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组织对空区状况的全面核查完善工作,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组织地压观测点的日常监测、记录、整理、分析工作,对一些异常现象及时反映。 5、应根据月采剥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防塌陷措施。
6、不断研究露采场采空区围岩的稳定情况,以确定具有指导生产安全作业的最小末台阶厚度,同时构筑采空区资料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安全工作。
8、做好空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可能对露采作业平台的人身设备构成威胁信息,并在现场设立警戒标志,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
9、负责督促、检查车间及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10、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有计划地举办安全知识的讲座,以提高露采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七)安全科副科长(分管溜井)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主要负责科室溜井系统完善工程和溜井管理。
2、负责编制溜矿天井施工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溜井系统施工队伍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3、研究和完善溜井管理技术,严格执行溜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别要做好溜井防渗水工作。
4、根据月计划安排溜井转运量,结合二选厂和北口低品位处理系统的转运矿量、溜矿井储备矿量及采区溜井就近作业平台的爆堆矿量进行分析、统筹安排各溜矿井的下矿量,于每日早调会上通报前一天生产情况,下达溜井下矿生产指令,并上墙公布。并监督采矿车间的执行落实情况。
5、参加矿、厂安全生产活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总结,生产计划等工作,在每月28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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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溜井系统工程的验收、审核工作。 7、做好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八)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章守纪,增强工作责任心。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车间及施工队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做好空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地压监测预报工作。
3、及时对空区资料进行整理、核实、补充,特别是对露采台阶下降将要揭露的空区进行编录、整理。
4、指导露采现场生产,根据有关部门反映的空场异常情况(如在穿孔过程中发现空区等)及空区资显视,存在隐患时,应及时深入现场,并根据现有资料认真核对,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
5、监督检查各车间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执行落实情况,有权制止涉及塌陷危险的施工作业,并上报有关领导。
6、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九)采矿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本车间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采区的生产、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生产、安全等各项指令。
3、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职能,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组织管理,根据生产作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制订有关生产、安全环保、防洪等管理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不断进行完善。 5、组织编制分层施工作业规程、旬计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6、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如台阶高程控制,道路平整、无积水,排土场反坡和挡墙,爆破质量、预裂效果、边坡危石的清理等),创达标工程、示范工程。
7、制定实际可行的有效的考核办法,安排好日常的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8、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
9、负责组织好班中会、安全例会,贯彻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每天生产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10、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图表、台帐(矿岩管理记录表)和其它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1、安排本部门日常安全自检工作,组织对爆破、边坡、排土场、防洪、运输、防塌陷等隐患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措施得力。做好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月考核、工作总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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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
12、参加厂部举办的标准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按要求安排落实整改。
13、严格执行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空区穿孔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空场,应提出处理方案,组织施工单位处理。
14、合理布置开拓道路,优化采剥工艺,控制贫化率、损失率,降低生产成本。
15、加强成本意识,合理调度,遵循就近调矿的原则。切实加强溜井管理工作,充分提高运转效率。
16、组织安排防洪体的日常维护工作,特别是天井的防洪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十)采矿车间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作,服从安排。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调度与指挥,日常供矿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厂部有关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精神文明、铲装作业、汽车运输、排土场、边坡防洪、工作面运输道路养护、防塌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内容。
3、负责掌握各工程队的生产能力,供厂部决策。
4、坚持安全第一,安排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若无法解决向车间主任反应。
5、强化成本意识,合理调度,优化运输线路,遵循就近的原则,严格按施工作业方案组织调矿工作。
6、做好矿岩管理工作,严格按矿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监督各平台爆堆矿量的统计分析情况。
7、优化采剥工艺,控制贫化率、损失率,达到计划指标。
8、贯彻落实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检查施工队伍做好空区处理实施工作。 9、认真做好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和上传下达工作。
(十一)采矿车间运输管理工段工段长及班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作,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调度与指挥,日常供矿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厂部有关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面对面现场交接。同时做好本班的考核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安排好本班的安全日检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若无法解决向车间负责人反应。
4、安排填写当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生产报表(溜井下矿量报表及爆堆矿量分析表),做到生产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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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理调度,优化运输线路,加强溜井下矿管理工作。 6、做好矿岩管理工作,严格按矿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优化采剥工艺,控制贫化率、损失率,达到计划指标。
8、参加标准化检查,贯彻落实检查发现的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部。 9、贯彻落实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检查施工队伍做好空区处理实施工作。 10、监督、检查、落实防洪体系的日常维护工作,特别是天井防渗漏工作。 11、认真做好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和上传下达工作。
(十二)采矿车间运输管理工段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调度与指挥,日常供矿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厂部有关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内容。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面对面现场交接。
4坚持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厂、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若无法解决向车间负责人反应。
5、认真填写当班交接班记录、生产报表〔矿石(岩石)管理记录表〕,做到生产数据准确无误。 6、合理调度,提高设备利用率,确保3+1破碎系统供矿、溜井下矿管理工作。 7、做好矿岩管理工作,严格按矿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8、认真做好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和上传下达工作。
(十三)采矿车间穿爆工段长及穿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作,负责露采爆破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规范施工队伍的深孔爆破设计、穿孔、装药、施爆各工序,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作业。
3、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安排,负责爆破作业的生产组织和协调。保证正常生产所需矿岩量。4、采用分采分爆的工艺、优化推进方向等手段,降低贫化、损失率。
5、健全和完善露天作业有关规章制度,编制作业规程和旬计划,建立分层空区井上下对照图和空区剖面图,并在现场交底。
6、协助工程队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7、做好爆破成本跟踪、分析管理工作,填写有关报表,并汇总上报。
8、检查监督施工队伍穿孔实测原始记录,发现空区及时上报地压科,由地压科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检查、监督好采空区处理工作。
9、对爆破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爆破参数,提高爆破质量,降低爆破成本。 10、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爆破质量矿石质量。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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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地测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地测车间日常管理工作。对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车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年度、月度地测工作总结与计划。应根据矿下达的采剥计划,制定地质工作计划时,充分利用IDS法分析作业平台的矿体赋存情况,并综合地质资料,近期生产地质成果,确定极易造成资源损失的平台或区域在日常管理中重点加以防范。
2、负责组织安排露采生产地质勘探工作、测量工作,负责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各类工作规范要求。
3、贯彻落实厂、矿安全生产的指令,组织参加厂、矿举办的有关的各种活动、会议。 4、检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强化矿岩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科室人员的合理分工,制定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以充分激发科室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心。
6、配合矿测量科月验收及安排生产测量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测量任务。
7、进一步规范取样工操作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善于总结提高,不断提高取样的代表性、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
8、用IDS法,进行储量管理,建立台帐,对IDS系统、矿体二次圈定与现场实际及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9、不断研究先进的管理方法,采取有效的办法控制贫化、损失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探索构造数字地质、数字测量管理平台。
10、做好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十五)采矿厂地测车间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作,主任离开矿区时,对车间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开展露采生产地质勘探工作、安排日常测量工作,侧重地质现场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各类工作规范要求。
3、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隐患整改。 4. 严格执行服务生产的工作宗旨,及时组织提供生产地质勘探成果、测量成果。 5.开展采矿生产过程中的矿石质量跟踪管理和矿石贫化与损失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每月的出矿品位指标与贫化率、损失率指标。
6.协助主任编制年度、月度地测工作计划与总结
7.开展文明生产工作,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常撰写广播稿件,严格要求劳动纪律,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经常保持办公场所与卫生责任区整洁干净,和积极参加各项文娱活动等等。
8.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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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地测车间现场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露采区内爆孔取样、送检、矿岩分界等地质工作,确保地质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参与平台炮孔编录为主,兼顾平台边坡编录,工作面编录和槽探编录的野外工作及地质样品登记,原始资料整理、上图等室内工作组成的露采区内生产地质勘探,完成矿体二次圈定,及时提供以上资料。
3、严格执行“地质先行,服务生产”的工作宗旨,及时把生产地质勘探成果指导采矿生产,根据矿体二次圈定成果,做好矿岩界线的现场划分、现场交接工作。
4、组织开展采矿生产过程中的矿石质量跟踪管理和矿石贫化与损失监督管理工作,有理有节,敢抓敢管,对违反规定的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完成每月的出矿品位指标。
5、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任务。
(十七)地测车间取样工岗位职责
1. 负责承担的露采地质取样送样工作,并且符合《露采取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协助地质员做好矿岩界线现场划分交接工作。 3.负责生产材料合理使用和保管工作。 4.协助测量立尺。
5.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经常保持办公场所与卫生责任区整洁干净,和积极参加各项文娱活动等等。
6. 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十八)地测车间测量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测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测量科完成月度验收工作,组织安排生产日常测量工作及各施工队伍作业量计算工作。
3、及时安排生产作业诸线、增界线、勘探线现场放线定位、敷设地质点标志和炮孔孔位的测量放样工作,并及时整理内业,录入数据库,快速上图。
4、协助安全科建立采场边坡、排土场、空区稳定性监测点,并做好日常测量工作。 5、严格遵守矿有关测量规范、避免人为误差,提高精度。 6、组织安排测量资料的整理整顿工作。
7、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8、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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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地测车间测量组测量员岗位职责
1、服从组长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完成测量组交办的各项测量任务,协助地质工作。 3、爱护测量仪器,正确使用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测量精度。
4、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做好测量资料整理、上图计划工作。 5、做好排土场、边坡、岩移、平台高程观测、监控工作。 6、做好安全文明生产,优质工作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7、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8、做好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2、采矿厂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
Q/JKG202-2002
为调动全厂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加大考核力度,体现“责大、绩优、酬高”的原则,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工资部分,平常一般不予考核,在矿、公司绩效考核时,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建议上级部门予以调整。
二、工资部份,以矿核定奖金为准,进行考核。
1、以厂下属科室(车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分为目标管理和日常管理二大块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扣分的形式。
2、将矿部核定奖金总额的30%由厂领导和科室(车间)负责人根据全厂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统筹分配,奖优罚劣,鞭策后进。
3、职务系数,以矿部确定的各系数为准。
4、奖金计算公式:科室(车间)奖金=科室(车间)考核分×平均职务系数×平均责任系数×分值
分值=矿核定奖金总额/全厂考核总分 三、考核形式
1、 采取日常考核与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2、 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林荣平 副组长:张阳荣
成 员:林连宝、孔祥钦、叶水养、王椿森 四、其他事项
1、安全、环保方面的考核及处罚,参照厂、矿有关规定执行。
2、科室(车间)及个人被上级部门扣分奖励的,一并计算在内,并扣罚到科室(车间)及个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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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项目考核办法也暂参照矿部规定的内容执行。
附:采矿厂员工职务系数及责任系数表
姓名 张阳荣 林亿兆 孔祥钦 陈春梅 叶水养 邓雨竹 杨志钦 池洪斌 郭泽锋 林华生 游孙乔 赖永标 黄良华 赖炳新 林远程 李洪文 游孙福 职务系数 1.5 1.3 1.4 0.9 1.5 1.3 1.3 1.2 1 1.3 1 1 1 1.2 1 1 1 责任系数 1..5 1 1.4 0.8 1.4 1.3 1.3 1.2 1.1 1.3 1.1 1.1 1.1 1.1 1.2 1.1 1.1 姓名 李小春 罗坤 林连宝 张相吉 李小文 李瑞祥 陈强 王椿森 丘小权 李林华 黎富金 唐匡仁 张兴国 邱永富
职务系数 1 1 1.5 1.3 1.3 1.2 1.2 1.4 1.3 1 0.9 1.2 0.9 1 责任系数 1.1 1.1 1.4 1.3 1.3 1.2 1.2 1.4 1.3 1 0.8 1.2 0.9 1
采矿厂职务系数及责任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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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综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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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共部分 考 核 内 容 1、 按时上下班,挂牌上岗; 2、 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考 核 办 法 迟到、早退或未挂牌一次扣1分 未做好扣1-3分。 未执行一次扣2分。 1、协助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厂各种文稿的审核,组织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对各车间、科室拟定的文稿进行核稿和审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未做好扣1-6分 2、检查、监督全厂各车间、科室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章违纪的部门和人员按有工作职责 3、负责对外有关事宜、业务的联系、协调,落实各种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4、负责组织全厂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知识,协助厂领导收集掌握各种信息资料和员工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组织参加采场标准化作业检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月度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的分解细化工作,编制施工方案,检查监督全厂生产计划的执行实施情况
未检查扣1-3分 未检查扣1-3分 未做好扣1-6分 未做好扣1-6分 关制度规定实施厂部处理决定或提出建议意见。 未做好扣1-6分 采矿车间综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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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管理(60分) 项 目 1:采矿量(万t) 生产 任务 2:品位(g/t) 3:天井矿量(万t) 4:重点工程 1:矿石运输成本(元/t) 经济技 术指标 2:贫化率(%) 3:损失率(%) 4:剥采比(m3/m3) 安全 指标 1:人员伤亡事故 2:损失2万元以上设备事故 3:车辆事故 考核办法 每超欠1%,奖罚1分 每增减0.01g/t,奖罚0.1分 每超欠1%,奖罚0.1分 未完成,扣3分 每超指标0.1元/吨,扣1分 每降增1%,奖罚1分 每降增1%,奖罚1分 剥离量超一万方,扣1分 工亡事故一起,扣10-100分 发生一起,扣10-50分 发生一起,扣1-10分 二、日常管理(40分) 项目 考 核 内 容 1、遵章守纪,按时上下班,挂牌上岗,不脱岗、溜岗、睡岗。 考 核 办 法 迟到或早退一次或未挂牌一次扣1分,脱岗、溜岗一次扣2分,睡岗一次扣5分。 公共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违反有关规定扣1-3分 部分 3、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整齐(雨鞋、矿灯、矿帽等) 一次未佩带扣1分 4、组织参加厂、矿举办的有关会议和各种活动 未组织好,每人次扣1分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厂、矿有关生产、安全等各项指导 2、严格落实技术管理标准和现场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和要求 工作 职责 3、加强资源管理,控制贫化、损失率;及时分析排土场超标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4、贯彻落实防塌陷等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研究爆破技术,提高爆破质量,定时召开分析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一次未执行扣1-2分 未执行一次扣3分 按其考核办法考核 每超计划1%,扣1分;未分析原因,扣3-10分,未采取措施,扣5-20分 未落实好扣1-3分 未召开,扣2分 72
6、编制旬计划,检查、监督施工队伍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月底进行分析总结,于本月28日前上交厂办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监督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标准化检查所发现的问题 8、检查、监督施工队伍按矿、厂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者,及时作出处理 9、建立车间考核制度,加强对下属员工的考核 10、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术素质的培训工作
未编制扣5分;未分析扣5分;每推迟一天上交,扣1分 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扣3-5分 无记录,扣2-5分,发现问题未处理,扣3-8分 未考核,扣1-5分 未做好,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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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车间综合考评办法
一、目标管理(60分) 项目 生产任务 1、采矿量(万吨) 考核办法 每超欠一万吨,奖罚0.1分 1、品位(g/t)(生产调度会的计划品位) 每增减0.01g/t,奖罚0.2分 技术 指示 2:贫化率(%)(18%) 3:损失率(%)(4%) 4、储量(KG) 安全指标 1、本部门人员安全 每降增1%,奖罚1分 每降增1%,奖罚1分 每超欠10KG,扣2分 发生轻伤,扣5分;重伤以上事故,扣5-50分 二、日常管理(40分) 项目 公共部分 考核内容 1、遵章守纪,按时上下班,挂牌上岗。 2、组织参加厂、矿举办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厂、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 迟到、早退、未挂牌,发现一次扣1分 缺席一人次,扣1分 未执行扣1-2分 未执行一次,扣2-5分 未制定,扣2-5分 台帐不完善,扣1-20分; 未如开会议,扣5分 台帐不完善,扣1-20分;未分析,扣5-20;无措施,扣8-20分 未分析,扣1-20分 未提供,扣3分 圈定有误导致矿石损失的,扣5-40分;地质函不详实的,扣1-5分;不及时插旗的,扣5分 未做好,扣1-5分 未做好,扣3-5分 未做好,扣1-5分 工作职责 2、根据月采剥计划,制定地测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重点 3、建立储量管理台帐。要求在单爆堆储量分析在爆堆清完后二天内完成。每旬如开资源管理分析会,通报资源消耗情况。 4、建立排土场抽检样品的管理台帐,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5、经常对IDS与现场储量的误差以及采矿车间反应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 6、及时、准确地提供爆区矿岩地质情况,指导分穿分爆 7、科学合理准确地划分矿岩界线,及时下发地质函并到爆堆插旗(若夜间出品位,可延长到第二天 8、配合测量科月底验收和日常测量工作,并做好空区现场放样和边坡岩移观工作 9、做好科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10、基础资料的整理、整顿 11、按技术管理标准化的内容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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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综合考评办法
一、目标管理(60分) 项 目 安全指标 生产 任务 1、溜井转动量(万吨) 每超欠一万吨,奖罚0.1分 2:损失2万元以上设备事故 发生一起,扣10-20分 1:人员伤亡事故 考核办法 工亡事故一起,扣10-60分 二、日常管理(40分) 项目 公 共 部 分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未执行一次扣2分。 内 容 3、 按时上下班,挂牌上岗; 4、 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考核办法 迟到、早退或未挂牌一次扣1分 未做好扣1-3分。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补充、完善,并检查无制度,扣10分;未及时补充监督施工单位的建章立制。 2、做好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工作职责 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特别是矿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反馈。 4、检查监督采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指导采场安全工作,对近期重点安全工作,应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处理办法。 完善,扣5分 没有教育,扣3分;无台帐,扣5分 3、组织参加标准化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未做好,扣1-3分 无措施,扣5分 5、建立地压监测管理台帐及空区处理台帐,同时必台帐不完善,扣10分 须高度重视井下空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建立预测、预警、预报工作。 6、建立溜井管理台帐,合理安排天井下矿,同时采台帐不完善,扣5分; 跑矿一次,扣1分; 取有效措施,预防天井渗漏、跑矿、堵塞。 堵塞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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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矿厂岗位工作标准
Q/JKG203-2002
一、采矿厂厂长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矿行政领导下,主持厂行政工作,并对矿长负责。
1.2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矿党政的决定、决议。 1.3 主持召开厂务会,讨论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的实现。
1.4 负责组织推广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提倡科技兴厂。
1.5 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1.6 负责组织劳动人事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和岗位,培养管理人员,协调,干群、单位间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 工作责任
2.1 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精神的正确性负责。 2.2 对完成生产任务负责。
2.3 对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负责。 2.4 对管理人员的合理使用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生产管理指挥权。
3.2 有向上级提出本厂工段长(含)以上干部人选任免的建议权。 3.3 有决定本厂组长(含)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权。 3.4 有权对本厂管理人员进行奖罚。
二、分管露采场副厂长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厂长的领导下,分管露采场内各项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并对厂长负责。 1.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和劳动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1.3 执行矿、厂的决议、决定。
1.4 负责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组织落实生产计划,及时下达生产指令。 1.5 按计划组织生产,并领导指挥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1.6 组织采、装、运衔接,协调各生产单位和环节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均衡有序的进行。 1.7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环措施,抓好防塌陷等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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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协助重大事故处理并组织一般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9 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贯彻落实,巩固工作成果。 1.10 负责分管部门科技工作,参与组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1.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工作职责
2.1 对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方针、政策和规定的正确性负责。 2.2 对完成生产任务负责。 2.3 对生产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2.4 对因组织不得力,管理不善现造成的重大事故、人身伤亡、环境污染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组织指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2 有权调动分管部门的设备、人员处理生产紧急问题。 3.3 有权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提出建议。 3.4 有权对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
3.5 有权对分管的人员和生产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分管安全、环保的副厂长的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厂长的领导下,分管安全、环保、防洪、防塌陷、治安、消防工作。
1.2 负责组织制订采矿厂的各项安全、环保、防洪、防塌陷、治安、消防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和预防措施。
1.3 负责组织检查督促采矿厂的各项安全、环保等工作,检查监督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1.4 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组织一般性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制定预防措施。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采矿厂的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等工作负责。 2.2 对安全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 3.2 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3.3 有权对上级部门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建议。 3.4 有权提出采矿厂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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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协助厂领导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决策、措施。 1.2 协助落实年、季、月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1.3 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1.4 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校、把关工作。
1.5 检查、督促厂属各单位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厂长指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6 及时处理本室的日常工作,安排好公务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 1.7 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办公室分管工作负责。
2.2 对汇报的各种的信息准确性负责。
2.3 对文件、材料印发的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负责。 2.4 对分管其它事务的质量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2 有权对厂属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
3.3 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
五、采矿厂安全科科长(副科长)工作标准
1 内容与要求
1.1 组织制订防塌陷安全规程,并在实施中不断总结补充完善。 1.2 组织开展矿区地压监测预报工作。 1.3 组织井下空区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1.4 组织作业平台空区的标定工作。 2 工作责任
2.1 对本科防塌陷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2 负责地压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地压监测预报,采空区调查及现场放样与指导工作。
2.3 负责地压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月报编写,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和请示工作。 2.4 对提供空区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负总责。 3 工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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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督促检查防塌陷安全规程和防塌陷责任制的实施情况。 3.2 制止违章作业。
3.3 提请防塌陷工作范围内的奖罚依据。 3.4 对下属科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六、采矿厂安全科科员工作标准
1 内容与要求
1.1 开展矿区地压活动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分析地压监测数据,通报地压活动。
1.2 负责井下空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编录露天作业穿孔遇空区的炮孔位置及孔内状况。
1.3 对规模较大的空区,应及时提供所需的空区资料图件,并向东(西)采区及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
1.4 及时在作业平台上对影响露天作业安全的空区进行标定,并设立醒目标志。 2 工作责任
2.1 协助科长工作。
2.2 建立和完善地压活动监测网(点),负责地压监测和预报工作。
2.3 收集和整理采空区资料,及时掌握临近作业平台的空区状况,对规模较大的采空区,及时提供图件资料,并协助进行防塌陷技术设计。
2.4 及时对露天作业构成安全威胁的空区进行标定,跟踪指导,树醒目标志。 2.5 对所提供的空区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督促和检查防塌陷安全规程和防塌陷责任制的实施情况。 3.2 制止违章作业。
3.3 提出防塌陷工作范围内的奖罚依据。
七、爆破工程师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大形金矿采矿厂厂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1.2 按月作业计划搞好爆破地段的规划工作。
1.3 认真审核华都、鸿阳、金宇公司送来的爆破设计,在车间审查的基础上再行审核,如审核无误,批复铵油炸药用量。
1.4 由于爆破现场有变,如钻机出现故障不能批复时限爆破,负责延时爆破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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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对火工材料(炸药、雷管、导线等)的质量问题,根据施工公司反映情况及时反馈给供应科。
1.6 定期进行炸药、雷管的性能测验工作,每次试验手续应完备,即有请示报告,试验总结等。
2 工作责任
2.1 经常到现场检查,特别是对第一排和侧向临空炮孔最小抵抗线变化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整装药量的建议,以取得最佳爆破效果。
2.2 对地下采空区要比较准确地判断其空间位置,以便在已经打好的炮孔内进行堵塞,堵塞完毕后再依据实际情况计算装药量。
2.3 对爆破器材检测工作负责。 2.4 为技术人员和工人上技术课。 2.5 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检查施工单位深孔爆破的设计说明,如不符合要求有权责令其重新设计。 3.2 爆破施工现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八、采矿厂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负责本厂的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工作。 1.2 负责办公和劳保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
1.3 认真做好各种文书、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借阅工作。 1.4 负责各类报表统计汇总工作。 1.5 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印发的文件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 2.2 对档案整理、统计、保管负责。 2.3 对各类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拒绝私人的打印件。
3.2 有权向厂属各单位催促归还借阅档案文件材料。
九、安全科副科长(分管溜井)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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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溜井施工、运输技术与管理工作。 1.2 根据技术处安排的计划指标认真组织实施并编制生产进度施工方案。 1.3 负责工程单体设计,指导施工队按设计施工。 1.4 参与监督管理各项生产指标。
1.5 参与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1.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参与的各种规划、施工方案的制订的及时性、可靠性负责。 2.2 对因不认真贯彻技术标准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2.3 对各施工队伍安全工作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检查个单位执行生产计划情况。
3.2 有权制止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和违章作业现象。 3.3 有权检查工程队是否按作业规程操作及提出奖罚措施。
十、采矿车间主任、副主任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采区的生产、安全环保、防洪、冶安、消防等各项工作。 1.2 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生产、安全等各项指令。
1.3 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职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生产作业计划的实现。
1.4 组织制订有关生产、安全环保、防洪等管理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不断完善。抓好采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5 组织编制分层台阶作业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1.6 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及现场作业标准化,考核违章违纪人员。
1.7 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1.8 负责组织好班中会、安全例会,贯彻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每天生产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 有关领导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1.9 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图表、台帐和其它基础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10 做好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月考核、工作总结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 1.11 严格执行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防塌陷安全责任制。
1.12 合理布置开拓道路,优化采剥工艺,控制贫化率、损失率,降低生产成本。 1.13 合理调度,提高设备利用率,组织3+1供矿和溜井下矿管理工作。负责安排生产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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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以及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1.14 落实矿下达的稿件任务。
1.15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责。 2.2 对生产作业计划方案的实施负责。 2.3 对工程预结算的正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按计划组织生产。
3.2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3.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3.4 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考核、处罚。
十一、采矿车间穿爆工段工段长、爆破技术员工作标准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协助车间主任工作,负责露采爆破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1.2 监督、检查、规范施工队伍的深孔爆破设计、穿孔、装药、施爆等工序,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作业。
1.3 提高爆破技术,推广、应用新技术。
1.4 对日常爆破效果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爆破参数,提高爆破质量,降低爆破成本,并做好爆破成本跟踪、管理工作。
1.5 深入现场协助工程队处理在穿孔、装药、施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6 检查、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情况,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1.7 检查、监督并协助工程队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1.8 检查监督施工队伍穿孔实测原始记录,发现空区及时报安全科,检查、监督好采空区处理工作。
1.9 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安排爆破作业的生产组织和协调,确保按计划作业,做好计划管理工作。
1.10 健全和完善露天作业有关规章制度,编制作业规程,建立分层施工图,要求有五线、四标定、二图,做好成本跟踪等有关内业管理工作。
1.11 按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每月的工程结算工作。
1.12 落实矿岩的分穿分爆,建立爆堆的跟踪台帐,并对分穿分爆的效果进行分析。 2 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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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对露天开采爆破作业的检查、监督协调、爆破安全工作负责。 2.2 对采空区处理工作安全的检查、监督负责。 2.3 对生产计划方案的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2.4 对推广、应用爆破高新技术负责。 2.5 对每月工程结算的正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制止工程队违章作业的行为。 3.2 有权对工程队火工品使用进行审核。 3.3 有权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生产计划情况。
十二、采矿车间运输管理工段长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遵守劳动纪律,挂牌上岗。
1.2 协助车间主任工作贯彻落实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3 坚持“安全第一”制止违章作业,负责排土场、车辆运行、边坡、防洪、防塌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东、西采区协调工作。
1.4 做好日常供矿的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安排铲装顺序,控制损失、贫化率。
1.5 检查工段员工的日常工作,发现不足及时督促改正,负责本工段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6 严格矿岩管理,对违反矿岩管理的行为做好记录,并上报处理。 1.7 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8 认真做好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2 工作责任
2.1 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对其进行教育、处罚。 3.2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 对违反矿岩、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3.4 负责本工段员工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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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采矿车间运输管理工段现场管理员工作标准
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在各级领导的领导下,负责采区当班的生产、安全环保、防洪、治安、消防等各项工作。
1.2 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生产、安全等各项指令。协调处理好各种临时突击事件。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1.3 负责本班的图表、台帐和其它原始基础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4 合理调度,确保“3+1”堆场进矿和溜井下矿的管理工作,执行防塌陷安全技术规程和防塌陷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加强矿岩管理工作,优化采矿工艺,降低贫化、损失率。 1.6 做好采剥成本跟踪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各种原始数据。 1.7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班记录。
1.8 监督、检查施工队伍严格按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作业,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贯彻落实。
2 工作责任
2.1 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负责。 2.2 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正确性负责。 3 工作权限
3.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对本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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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技术标准文件
1、溜矿天井技术操作规程
Q/JKG201-2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井承担露采矿石的转运工作。为了保障天井的畅通运输,防止堵塞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天井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天井管理主要包括井口降段作业、卸矿作业、放矿作业、运矿作业和疏通作业。各采区、车间及各工程队在涉及天井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凡从事天井管理和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是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方能上岗作业。
第二章 井口降段作业
第四条 天井降段爆破时,应遵循超过1×1m矿岩禁止落入天井为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经采矿厂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五条 降段施工日期必须在采矿厂安排下进行,不得擅自施爆或拖延放炮。并接受采矿厂现场人员的监督。
第六条 从天井口边缘算起5~6m以内的块段简称天井口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的施爆,炮眼的布置、装药量、起爆方式、清碴方法都要严格按降段施工方案进行,每道工序都须进行严格跟踪、监督。
第七条 为保证天井附近矿岩爆后石渣块度的均匀性和破碎程度,不造成天井堵塞,可以采取以下二种降段方法:
(1)采用小口钻机(D≤80mm)进行钻孔爆破降段法。炮眼可采用垂直或水平孔布置,排距严格控制在60×60cm,同时适当提高岩石炸药单耗,以尽量减少保护区爆破后的岩石块度。保护区外,可用KQ-150钻机钻孔爆破,但炮孔方向尽量背着井口中心。
(2)若采用罐笼保护降段,可用KQ-150钻机钻孔爆破,眼深小于罐笼长度1m,药量以破坏罐笼周边围岩为准,然后用钩机清理。
第八条 在天井口附近作业,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大块岩石、设备、人员落入井中。在实施爆破作业时,为了防止药量过大飞石伤人,在进行警戒时,安全距离可适当增大,同时,放炮、警戒人员应预测飞石方向,并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另外,还必须防止天井垮落。
第九条 必须随时注意天井口的围岩情况,防止天井垮壁、崩落造成事故,有下列情况有可能发生天井垮塌:(1)天井口围岩裂隙较多,(2)围岩松软破碎,(3)塌陷区圈内,(4)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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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5)其它情况。
第三章 井口下矿作业
第十条 雨季应加强水文地质观测,一般应减少天井储矿量,天井积水时,不得卸入粉矿,并应暂停放矿。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理积水后,才能放矿。
第十一条 井口必须保持整洁,没有障碍物。容易造成堵塞的杂物,超规定的大块物件,废旧钢材、钢丝绳,及含水量较大的粘性物,严禁卸入天井。
第十二条 井口必须砌好防水挡墙或挖排水沟,并建有坚实、牢固的卸车挡墙,挡墙高度不小于车辆轮胎直径的2/5,顶宽不小于60cm。
第十三条 卸矿口一般应安装条格筛,条格筛焊接要牢固,发现脱落要及时处理,格筛上的存矿要及时(不超过当班)处理。在井口处理存矿等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绳 。
第十四条 天井口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做好防坠工作,避免人员误入。
第十五条 天井下粉矿时,应加入适当比例的块矿,粉块比为2:3,严禁下全粉矿。 第十六条 车辆倒矿必须做到低速、准确、缓慢,并服从指挥。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往天井倒矿:块径大于0.8米的矿石;矿岩水份大于10%;天井内有人作业;天井堵塞;及其他临时性规定。
第十八条 天井倒矿指挥人员必须经常保持与井下运输管理人员联系,做到定时、定量下矿,严禁盲目下矿。并做好每班倒矿车数、吨位、时间等原始台帐。
第四章 振动放矿作业
第十九条 振动放矿机必需有专人操作。同时应进行定期维护检修。
第二十条 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放矿斗围岩、空气状况;振动放矿机各部份螺丝是否松动;线路是否破损;起动时电机是否正常,确定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放矿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撤人,做好警戒工作,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一条 禁止空载运转,若确需空载试车时,需防止烧毁激振电机,可将偏心铁圆柱拆除,但空载开车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振动电机要注意防潮,防止大量泥水冲刷,凡停止使用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拆除震动电机,存放于干燥地点。
第二十二条 要时刻保持弹性系统的良好,如有振动台面与机架碰撞时,要及时调整处理。 第二十三条 特别应防止矿仓跑矿事故的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能发生跑矿现象:(一)、矿仓内自溜矿石过多,发生自溜;(二)、含水量特大,造成泥石流矿;(三)、储矿量过大,过高;(四)、疏通天井时,高位矿石冲击矿仓;(五)、矿仓爆裂;(六)、其它情况。
第二十四条 处理大块堵塞放矿口时,禁止将炸药直接放在振动台面上放炮;在处理大块岩石卡塞漏斗口,要进行爆破处理时,台面上必须存放足够的矿渣,对药量要严加控制,以爆破可松动滚石便可。
第二十五条 天井中的矿石应经常松动下放,不能在天井中停留时间过长,防止形成自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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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堵塞天井。禁止将漏斗内矿石放空,台面上必须始终保有3米以上的矿石缓冲层。
第二十六条 放矿位置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放矿系统的操作点须保留安全通道,人员必须避开放矿口,防止跳石伤人。
第二十七条 放矿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撤人,做好警戒工作,并汇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八条 装车时,禁止边装车,边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若进行铲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铲斗及装矿车辆旁逗留。
第二十九条 要经常保持与露采井口下矿管理人员的联系,建立原始台帐,全面记录放矿车数、时间等放矿情况。
第五章 运矿作业
第三十条 作业前需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及运力状况。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须穿戴安全帽、口罩、矿灯等劳保用品。
第三十一条 进入工作面后,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如松石、运输路线、通风情况。排除危险后方可作业。
第三十二条 重车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30米。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内严禁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三十三条 运输车辆须有完好的后栏板。严禁车辆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 第三十四条 不能开快车(硐内限速10公里/小时),行驶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应立即减速刹车。
第三十五条 溜井正在下矿且储矿不多时,不得在溜井口附近10米内停放。
第三十六条 应遵循矿部规定的运输路线,不得在避车道以外路线停车。硐内严禁超车。 第三十七条 在运输中,若车辆发生故障,应停在避车道内,不得熄灭前、后车的警示灯,并及时进行维修。严禁故意堵塞车辆。
第三十八条 运输平硐应有良好照明设施和联络信号。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1m的人行道,进入平硐的人员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
第三十九条 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章 天井疏通作业
第四十条 参加疏通天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多年从事井下作业的健康人员。
第四十一条 天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 进入天井时,首先应判断天井及周围的安全状况:围岩的稳定性、天井岩石的稳定性、空气状况、迅速撤离的路线、底板状况。待各方面都安全后,方可小心时入天井周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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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但只能进入到离天井壁2m以外,不得超越),一有异常立即撤离。
第四十三条 选择疏通的方法,可以根据堵塞状况来判别,可以用举管爆破,或硐坑爆破。爆破须参照有关爆破作业规程。
(一)用举管爆破时,药包和雷管必须牢固扎紧在导杆上,支撑导杆时不得进入天井中心,只能在围岩稳定的天井壁边慢慢地举起(一定要有人保护),支到位置时,应将杆支撑在牢固地点,然后药包用绳缓缓提升到位后,拴牢提绳,并做好警戒,和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能起爆。
(二)用硐坑爆破时,清硐坑时一定要求超前支护,封硐口一定要严实不漏气。
(三)不论用那种方法都要:1、有经验人操作和保护;2、撤退路线清楚,能迅速撤离;3、支护牢固;4、安装或支撑好后方能点火,导火索的长度必须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疏通作业:
(1)天井围岩不稳;(2)天井内矿石不稳定或挂有浮石;(3)无安全的撤退路线;(4)没有操作疏通天井经验;(5)、无保护措施;(6)无爆破作业证;(7)情况不明;(8)空气不好;(9)露采爆破时间;(10)其它有不安全的因素;(11)操作人员没有培训教育。
2、大形金矿采矿厂分爆分采作业规程
Q/JKG202-2002
分爆分采就是在由铲装设备的型号规格和矿体产状确定的最小可采厚度及最大夹石剔除厚度的前提下,结合矿体赋存情况,在条件许可的地段,对矿岩划分界线,分别穿孔爆破、铲装的采矿施工工序。分爆分采是优化矿石贫化、损失的最有效的手段。为此,为实现矿产资源充分合理利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现对分爆分采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以明确责任,改进爆破技术,改善铲装顺序,提高矿石质量。
一、工作程序:
1、采区穿爆工段收到地质部门的地质函后,根据月采剥计划和地质提供的作业平台分层地质资料,对条件许可的地段,进行分爆分采设计;
2、设计完成经采区审批后,下发业务通知给测量组人员,根据矿岩界线的坐标在现场放样,由穿爆工段组织施工队伍穿爆负责人在现场交底,矿岩界线应标上标记。
3、然后由穿爆工段发穿孔开工通知书给施工队伍,准予开工。
4、穿爆工段对爆区的穿孔、设计药量、起爆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下发施爆通知书,准予爆破。
5、最后由现场管理工段下发出矿通知书至施工单位。 二、工作标准 量、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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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是最新的二次圈矿成果,明确矿岩界线,矿体厚度、品位、数
2、穿爆工段根据提供的矿岩界线,产状进行科学合理的爆破设计,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穿孔方位,抛掷方向、矿岩分界处的抵抗线、采空区、药量等诸多因素,进行最优化设计,确保矿石质量。
3、测量业务通知书,应提供爆区矿岩界线及周边孔的坐标。
4、穿爆工段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施工队伍的穿孔装药、施爆情况,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设计穿孔、装药、施爆,避免侧冲、后冲、超过矿岩界线的现象,引起岩石混入。
5、出矿业务通知书必须明确铲装顺序、推进方向及铲装设备的斗容,并监督严禁越界铲装。 6、采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单个爆堆的贫化、损失率,分析超标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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