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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和抗辩抗诉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狭义的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有二: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一、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怎么区分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根据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性的抗辩权和延期性的抗辩权。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

二、自动放弃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抗辩权的特征: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可以自动放弃抗辩权吗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抗辩权可以自动放弃,权利人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可。抗辩权的特征包括: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01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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