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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一、工程款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发包方或者承包人拖欠工程款项的,被拖欠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拖欠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证据有哪些?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事实上,建筑工程纠纷涉及的因素往往比较多,尤其是对相关费用的计算,更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热点,一般人往往是难以在既准确又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法律处理的。要是情况复杂,涉及金额大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更为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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