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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二人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因此贻误排除险情或者疏导群众,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引起严重社会恐慌、社会秩序混乱的;

2、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中直接关系节目播出的设施无法使用,信号无法播出的;

3、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三小时以上,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十二小时以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四十八小时以上,信号无法传输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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