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不动产登记,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