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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破产清算操作流程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1、成立清算组;2、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账户;6、通知/公告申报债权;7、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8、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9、处理公司财产;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13、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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